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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審

鎖定
第一審是訴訟案件的最初審級。我國法律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刑事、民事、經濟的第一審案件(法律、法令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也分別管理法律、法令規定由它們各自管轄的第一審民事、刑事、經濟糾紛案件,或下級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審案件。 [1] 
中文名
第一審
簡    介
法院對案件的最初一級審判
管轄單位
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
終    審
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
第一審 第一審
在中國,普通的第一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性質較嚴重、問題較複雜、影響較廣大的第一審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別由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就是終審
參考資料
  • 1.    黃漢江. 建築經濟大辭典: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0-08: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