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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文才

(原湖南省株洲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鎖定
章文才,男,漢族,1963年2月出生,湖南湘鄉人。大學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8月入黨。
曾任湖南省株洲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1-2] 
中文名
章文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湖南湘鄉
出生日期
1963年2月
性    別

章文才人物履歷

1981.08-1983.12 茶陵縣計委工作
1983.12-1985.04 茶陵縣統計局副局長
1985.04-1985.12 茶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85.12-1992.07 茶陵縣統計局局長 (期間:1988.09-1990.06湘潭大學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專科學習)
1992.07-1993.11 茶陵縣下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1993.03起任下東鄉黨委書記
1993.11-1995.01 茶陵縣財政局副局長
1995.01-1997.12 茶陵縣財政局副書記、局長,1996.07任財政局黨組書記
(期間:1996.09-12市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7.12-2007.09 茶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期間:1998.08-2000.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治法律專業函授本科學習;2002.09湖南行政學院
縣市長任職培訓班學習;2006.09-12株洲市委黨校縣幹班學習)
2007.09-2009.04 炎陵縣委常委,2007.11起任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2008.04起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9.04-2010.12 炎陵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0.12-2011.06 炎陵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兼縣委黨校第一校長
2011.06-2011.12 炎陵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兼縣委黨校第一校長,政協炎陵縣委黨組副書記
2011.12-2015.05 株洲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3] 
2015.06-2019.01 株洲市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組書記 [1]  [4] 

章文才任免信息

2019年1月24日,株洲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章文才的株洲市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 [5] 

章文才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飲用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清退不力,環境風險突出。
株洲市二水廠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有株洲市銀力混凝土攪拌公司違法生產。株洲市石峯區政府及環保部門未能及時關停違法生產企業。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株洲市環保局局長章文才政務警告處分(與餐飲躉船問題合併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