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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宗祥

鎖定
章宗祥(1879年—1962年10月1日),字仲和,浙江吳興人。早年留學日本,1912年任袁世凱總統府秘書,1916年任駐日公使。因其出賣國家主權,向日大量借款,簽訂眾多損害了中國的權益和民族尊嚴的賣國條約而被視為漢奸。在“五四”運動中成為廣大學生要求嚴懲的三大賣國賊之一。 [1] 
後來章宗祥當過總統府秘書、法制局局長、大理院院長、司法總長等,因為與日本籤的賣國條約,被批為“賣國賊”。
1919年五四運動當天,學生們湧進曹家時,章宗祥本來藏在地窖中,聽見外面喊起火,從地窖裏跑出來,被學生們逮個正着,報以亂拳。警察總監吳炳湘率大隊巡警趕到,救出了章宗祥。6月初章宗祥告病辭職,以便“侍奉老父,退居田間”。抗戰爆發後,汪精衞等建立偽國民政府,為日本服務。應漢奸王揖唐之邀,章宗祥到北平出任“華北政務委員會”諮詢委員。1942年又任偽華北政務委員會諮詢委員、偽電力公司董事長。1945年日本投降後,他遷居上海,以漢奸罪被捕。1962年10月1日在上海病逝。 [3] 
中文名
章宗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879年
逝世日期
1962年
畢業院校
明治大學
出生地
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和孚鎮荻港村
仲和

章宗祥人物生平

章宗祥(1879—1962),字仲和,吳興(今湖州)荻港人。早年中秀才,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留學日本,相繼在第一高等學校、東京帝國大學法科肄業,後獲明治大學法學士學位。
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回國後,在北京京師大學堂任教,清廷賜進士出身。曾任法律館纂修官、工商部候補主事、民政部財例局提調、憲政編查館編制局副局長等職。
1909年(宣統元年)任北京內城巡警廳丞,曾參與審理謀刺攝政王愛新覺羅·載灃未遂案。
1910年(宣統二年)任法律編纂局編修、內閣法制院副使。辛亥革命後,受袁世凱派遣,隨唐紹儀參加南北議和談判。
1912年後任袁世凱總統府秘書、法制局局長、大理院院長等職。
1914年任司法總長。
1916年任駐日特命全權公使,在任期間,與當時的交通總長曹汝霖、前駐日公使陸宗輿勾結,在段祺瑞指使下,與日本政府秘密談判,出賣國家領土與主權。
1918年與日本正式訂立《中日陸軍共同防敵協定》和《中日海軍共同防敵協定》。同年秋,在北洋政府總統徐世昌和國務總理段祺瑞授權下,一天內向日本簽押了三筆共計6000萬日元借款,把我國鐵路、礦產及其他權益出賣給日本,“欣然同意”日本政府繼續佔領濟南青島和控制山東的要求。
1919年初,代表北洋政府參加巴黎和會。當巴黎和會決定將德國在山東的權益歸日本所有的消息傳到我國時,激起全國人民極大憤怒。4月中旬,從日本回國,中國在日留學生數百人趕到車站,怒斥其賣國行徑。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在全國人民的強烈抗議下,北洋軍閥政府被迫於6月10日將曹、章、陸等免職。湖州各界人民於6月召開大會,宣佈開除章宗祥鄉籍,宣告出族,並議決查封其家產。
1920年任中日合辦的中華匯業銀行總經理。
1925年任北京通商銀行總經理。
1928年後,長期寓居青島。
1942年3月任偽華北政務委員會諮詢委員。不久,又任電力公司董事長。
抗日戰爭勝利後,遷居上海,1962年10月1日在上海去世。 [1] 

章宗祥主要成就

章宗祥由於留學日本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成為1898年南洋公學(上海交大的前身)的第一批留學生,當時僅有六名佼佼者,他主張中國只要向日本學習就足夠了,回國後為清政府編過商法,在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和董康聯合纂擬的《刑律草案》(稿本),應屬於中國近代法史上第一部由中國人自己主持起草的刑法草案。 [3] 
這個由章宗祥和董康聯合纂擬的《刑律草案》,用楷書工整地抄寫在一個九行淺藍格"誦芬室"專用宣紙稿本上。除卷前沈承烈的"題記"外,主體內容共有57頁,114面,約2萬字。這其中,又包括兩個部分:(1)刑律草案"總則"編正文,共三章十四節七十七條;(2)每章、節、條款後所附帶之"案語"。窺其全豹,本書只有刑律總則部分,沒有分則,並不是一個完整的刑律草案。根據前面所引章宗祥的説法("新刑律總則草案最初由嚴谷起草,後館務擴張,聘請岡田朝太郎博士來華,乃由岡田重新整理,擬成新刑律全部草案"),可知章宗祥和董康二人所纂擬的也應該僅是第一編"總則"而已;"分則"部分是否已經着手,或已經做了哪些工作,皆屬未知。而在本草案的主體內容之外,還附帶有極具研究價值的、由清末法學大家吉同鈞和沈家本所作的親筆簽註若干條。關於這些簽註的內容及相關法律問題,容後再做討論;此處先就草案的體例和內容特徵,作一初步探討。 [4] 
本草案打破了《大清律例》律例合編、"六曹分職"的舊有體例,從法律名詞到謀篇佈局,皆仿用現代刑法樣式:首先,將新刑律分成總則和分則兩編。雖然由於特殊原因,我們如今只見到總則部分,但是,在當時章宗祥和董康(實際上也包括吉同鈞和沈家本)心目中,新修刑法典的"總則--分則"結構顯然已經成型。其次,從初步完成的總則部分來看,編下分章,章下分節,節下羅列各條款。除"節"這一層級為今日所無外,大致已經具備了現代刑法的基本格局。草案共分三章:第一章,法例,主要規定本法之權界,包括人、地、時三項;第二章,刑制,主要規定刑罰之種類,以及執行的基本規則;第三章,行為,彙輯概括諸般犯罪和行為,以及由此帶來的法律結果。 [4] 

章宗祥人物評價

章宗祥在知識儲備和教學歷練上,皆具有相當的法學專業水平,而且在清末修訂新刑律過程中,是個道地的"參與者"。 [4] 

章宗祥主要作品

《刑律草案》。
回憶文章《新刑律頒佈之經過》。 [4] 
《任闕齋主人自述》,《上海文史資料存稿彙編》第一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4] 

章宗祥相關事蹟

章宗祥向日借款

袁世凱死後,黎元洪繼任總統。段祺瑞仍任國務總理,控制北京政府的軍政大權,投靠日本帝國主義,妄圖以“武力統一中國”。同年6月30日,段祺瑞任命章宗祥為駐日特命全權公使。此時,日本寺內正毅內閣為了達到獨霸中國的目的,稍稍改變了袁世凱時代大隈重信內閣用強力脅迫中國的侵略辦法,而用收買的辦法,以借款等方式支持新的傀儡。日本政府派西原龜三首先在東京同章宗祥密談。然後由章宗祥介紹西原龜三多次到中國活動,與曹汝霖、陸宗輿等人密議借款和建立收支機關問題,為段祺瑞政府取得大量借款。
1917年初,日本政府經過秘密外交,使英、法、俄、意四國承認它從德國手中所奪到的山東權益。此後,又通過章宗祥和陸宗輿多次催促段祺瑞政府加入協約國方面對德宣戰,後段祺瑞決定與德、奧絕交併宣戰。
俄國十月革命爆發後,日本為了進攻蘇俄和控制中國,誘迫北京政府訂立中日《共同防敵軍事協定》。章宗祥按照段祺瑞的旨意,經與日本帝國主義者多次密談後,於1918年3月25日,和日本外相本野互致《共同防敵換文》。5月16日、18日,雙方在換文的基礎上正式訂立《中日陸軍共同防敵軍事協定》和《中日海軍共同防敵軍事協定》。通過這些協定的實施,日本帝國主義的軍隊以“共同防敵”為名,大批開入我國內蒙和東北,控制東北和蒙古的廣大地區,並以此為基地,進攻蘇俄。
1918年3月,段祺瑞為抵制孫中山在廣州召集的國會非常會議和操縱時年9月的總統大選,指使王揖唐、曾毓雋等在北京安福衚衕組織俱樂部。旋在徐樹錚的策劃下,安福俱樂部包辦新國會選舉。8月20日,安福國會成立。9月,徐世昌在安福國會的支持下,竊據總統職位。他和段祺瑞一起指使章宗祥,再次向日本借債。
9月下旬,章宗祥在一天內向日本簽押了三筆借款,即“滿蒙四路借款”、“山東二路(濟順、高徐)借款”、“參戰借款”,共計6000萬日元。其中,山東二路的借款與山東問題的中日換文是相關聯的。寺內正毅內閣害怕日本1914年出兵山東搶到手的利益,到戰後有所喪失,除以2000萬日元借款取得控制山東二路的權利外,又提出處理山東問題的換文。其中説:“膠濟鐵路沿線之日本軍隊,除濟南留一部隊外,全部均調集於青島”。這説明,中國雖然參戰了,但日本軍隊可以繼續佔領濟南和青島,還要以換文方式,使其佔領合法化。按照換文規定,日本要繼續佔領膠濟路,僅在形式上由日本駐軍改為日人指揮下的“中國巡警隊”而已。此外,膠濟路戰後歸“中日兩國合辦”,實際上是要由日本獨佔。這就嚴重地損害了中國在山東的主權。但北京反動政府急於取得金錢,通過曹汝霖電告章宗祥,授權他以政府名義,於9月24日,用“欣然同意”的復照,承認日本的上述要求。這就為日本鞏固其在山東的既得利益增加了保證,併成為日後巴黎和會上竊奪山東權益的口實。 [2] 

章宗祥巴黎和會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英、法、意、日等27個戰勝國,於1919年1月18日至6月28日在巴黎召開和平會議,史稱巴黎和會。這次會議,名義上是擬定對德和約、建立戰後世界和平,實際上是一次帝國主義宰割戰敗國、重新瓜分勢力範圍的分贓會議。
中國是戰勝國之一,會上,中國代表向和會提出了廢除帝國主義在華勢力範圍、撤退外國軍警、裁退外國郵政電報機關、取消領事裁判權、歸還租借地、歸還租界以及關税自主權等七項希望條件,並提出取消“二十一條”、歸還大戰期間被日本奪去的德國在山東佔有的各項權利等。但是,在巴黎和會討論山東問題時,日本藉口中日雙方在簽訂濟順、高徐鐵路借款協定時,駐日公使章宗祥在致日本的換文中已表示“欣然同意”,堅持奪走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利。在與會帝國主義列強的支持下,日本奪取到的山東權益明文列入對德和約。這樣就激起了中國人民的一致反對,成為爆發五四愛國運動的導火線。
由於日本帝國主義者在“和會”上以章宗祥等的賣國換文為侵略藉口,引起全國人民對他的極大義憤。4月中旬,章宗祥從日本回國時,就有中國留學生數百人,趕到東京車站,質問其訂約賣國之罪。《每週評論》報道説:“駐日章公使回國的時候,三百多中國留學生,趕到車站,大叫賣國賊,把上面寫了‘賣國賊’、‘礦山鐵路盡斷送外國人’、‘禍國’的白旗,雪片似的向車上擲去”。
5月4日下午,北京大學、高等師範等13所大專院校學生3000多人,齊集天安門廣場,宣讀《北京學界宣言》,發表演説,散發傳單,手執“還我青島”、“取消二十一條”等標語小旗,高呼“外爭主權,內除國賊”、“拒絕和約簽字”等口號,並一致要求懲辦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三個親日派賣國賊。會後,舉行示威遊行,從天安門向東交民巷使館區進發。遊行隊伍在東交民巷受到帝國主義駐華使館阻止前進後,轉到趙家樓曹汝霖住宅。此時章宗祥正在曹汝霖家中。當愛國學生衝入曹宅時,曹汝霖躲藏起來,章宗祥遭到一頓痛打,憤怒的學生火燒了曹宅。全國各地學生紛紛響應,聲援北京學生。
6月3日,北京政府總統徐世昌對學生繼續實行高壓政策,出動大批軍警逮捕學生,激起全國人民的憤怒。中國工人階級以極大的聲勢參加了這次運動。上海、唐山、長辛店、九江等地的工人相繼舉行罷工。在人民的壓力下,北京政府被迫釋放被捕學生,不得不於6月10日撤銷了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三人的職務。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