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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憲運動

鎖定
立憲運動,是清末立憲派為建立君主立憲政體開展的政治運動。1905年清廷派五大臣出國後,梁啓超楊度張謇等在各地積極鼓吹君主立憲,並在蘇、浙、鄂等省建立預備立憲公會等立憲團體。1907年梁啓超在東京成立政聞社,大肆鼓吹立憲。1907年至1910年張謇等人先後三次發動領導國會請願運動,請求清廷速開國會,施行立憲。清廷採取欺騙和壓制兩面手段,1911年5月“皇族內閣”成立,立憲派幻想破滅。內部逐漸分裂,不少人轉而傾向革命。 [2] 
中文名
立憲運動
時    代
1905年至1911年
目    的
使清帝國成為君主立憲政體的國家
運動推動人
載澤、端方

目錄

立憲運動運動經過

清末立憲派為促進清政府早日實現君主立憲而發起的政治運動。
光緒三十一年(1905)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憲政,次年七月正式宣佈“預備仿行憲政”。資產階級改良派表示歡迎,並分別成立上海預備立憲公會、湖北憲政籌備會、湖南憲政公會、廣東自治會。三十三年康有為宣佈將保皇會改組為中華帝國憲政會,梁啓超在東京組織政聞社。是年秋,各省立憲派相繼上書清廷要求召開國會,早行憲政,有的還派出代表赴京請願。
三十四年,清廷頒佈《欽定憲法大綱》,宣佈預備立憲以九年為期。宣統元年(1909)各省成立諮議局,立憲派佔優勢。十一月,江蘇諮議局長張謇出面邀集十六省諮議局代表在上海開會,組成請願代表團,先後發動三次大規模的國會請願活動。
十二月六日(1910.1.6)第一次遞交請願書遭清廷拒絕。二年五月初十日第二次呈遞請願書,又被拒絕。九月又發動第三次上書請願運動。清廷被迫於十月初三日宣佈預備期由九年縮短為五年,定於1913年召開國會,並下令禁止請願活動。三年,皇族內閣成立,立憲派上書力爭重新組閣,遭到清廷拒絕。立憲運動遂告破產。 [1] 
參考資料
  • 1.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846頁。
  • 2.    中國百科大辭典編委會編:《中國百科大辭典》,華夏出版社,1990,第67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