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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憲派

鎖定
清末資產階級的政治派別。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日俄戰爭結束後開始形成,主張實行君主立憲。主要代表人物有梁啓超、張謇、湯壽潛、楊度、湯化龍等。先後在江蘇、浙江、上海、兩湖和廣東等地成立“預備立憲公會”、“憲政公會”、“憲政籌備會”、“自治會”等團體,並領導收回利權和保路運動。1909年(宣統元年)12月,由張謇發起,成立全國性組織“國會請願同志會”,於次年1月、6月、10月連續發動三次請願,要求速開國會,被清政府下令解散。辛亥革命時,立憲派人士大都宣佈贊成共和。 [1] 
中文名
立憲派
外文名
The constitutionalists
形成時期
20世紀初
性    質
資產階級上層組成的政治派別
主    張
君主立憲

立憲派歷史沿革

立憲派由戊戌變法時期的維新派(或稱改良派)演變而來,是民族資產階級上層和具有資本主義傾向的地方官紳的政冶代表。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清政府宣佈“預備立憲”,使維新派感到歡欣鼓舞,為促使夢寐以求的憲政早日實現,積極展開活動,從此被稱之為立憲派。
立憲派的成員大體可分為國外和國內兩個部分。在國外,以康有為、梁啓超為首的一些維新派逃亡海外後,繼續堅持改良主義路線,大肆宣傳保皇,並在華僑中建立保皇會組織。他們對清政府的“預備立憲”充滿希望,立即組成帝國憲政會、政聞社等團體準備回國參與憲政。但清廷未能忘懷戊戌舊事,不承認其合法地位,嚴禁他們回國活動。國內的立憲派則是一些資產階級上層的代表人物和贊成君憲的地方官紳,其主要成員在戊戌時期也屬於維新派。他們在政治上和經濟上有一定的地位和實力,同清政府既有密切聯繫又存在矛盾。他們在國內各地具有相當影響,是清政府所要籠絡的主要對象。他們為促使清廷早日實行憲政,也紛紛組成團體積極展開活動,如江浙有張謇、湯壽潛等組織的預備立憲公會,湖北有湯化龍等組織的憲政籌備會,湖南有譚延闓等組織的憲政公會等。這兩部分立憲派暗通消息,互相策應。1910年(宣統二年)國內的立憲派曾連續發動了三次國會請願運動。 [2] 

立憲派後世評價

李文海與趙曉華在《中國這樣走進20世紀——義和團運動後的中國政局》一文中指出,在二十世紀的頭十年,活躍在中國政治舞台上,關心祖國命運並努力促使社會前進的政治力量,除資產階級革命派之外,還有立憲派。立憲派從戊戌時期的維新派演化而來,他們依然高揚着愛國主義的旗幟,同革命派一樣認為“中國存亡誠一大問題”,救亡圖存是壓倒一切的當務之急;他們在傳播資產階級政治觀念和社會觀念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他們也認為要挽救中國的危亡局面,首先必須改變腐朽的封建專制制度。他們中的有些人曾對封建專制主義進行過猛烈的抨擊,如梁啓超就説過:“專制政體之在今日,有百害於我而無一利”。立憲派與革命派的不同在於,他們認為專制政體是可以而且應當通過和平手段來廢除的,所以他們反對暴力革命
因為立憲派反對革命,就把他們視為反動政治力量,自然是不對的,因為這忽略了事物的本質方面,但説革命派與立憲派只是“殊途同歸”,無分軒輊;甚至認為立憲派的和平變革較之革命派的暴力革命更少引起社會的震盪和破壞,因而更加高明,則也並不是一種合乎歷史實際的判斷。
革命派與立憲派的政治綱領,確有高下之分,是非之分,優劣之分。而孰是孰非,主要看何者更加適應當時社會發展潮流的需要。革命派優於立憲派的地方,就在於他們對舊的統治秩序和統治力量進行了更多一些的打擊和掃蕩,而這正是當時社會前進所必要的前提。立憲派企圖通過同舊勢力的妥協來實現自己的政治目標,這隻能是幻想,他們發動的三次大規模的國會請願運動的失敗,生動地證明了這一點。 [3] 
參考資料
  • 1.    王邦佐等編寫:《政治學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9年。
  • 2.    苑書義主編:《中國歷史大事典》,河北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564-565頁。
  • 3.    李文海、趙曉華:《中國這樣走進二十世紀──義和團運動後的中國政局》,《清史研究》200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