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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贓罪

鎖定
窩贓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而予以窩藏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1)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犯罪對象是贓款、贓物。贓款、贓物是指通過犯罪手段取得的款、物。(2)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為犯罪分子窩藏贓款、贓物的行為。窩藏是指為罪犯提供藏匿贓款、贓物的處所或積極幫助罪犯轉移贓款、贓物。(3)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贓款、贓物而予以窩藏。 [1] 
中文名
窩贓罪
讀    音
wō zāng zuì
類    型
詞語
意    思
明知犯罪所得的贓款予以窩藏行為
在我國,指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而代為轉移、藏匿或為其提供秘密隱蔽場所的行為。如果雙方事前通謀,則以共同犯罪論處。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