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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公司

鎖定
“窗口公司”是指內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中央部門直接出資在港澳地區註冊成立的、對本地區本部門或本行業駐港澳企業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經濟實體。
中文名
“窗口公司”
對    象
內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方    式
直接出資在港澳地區註冊成立
職    責
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經濟實體
定義
關於“窗口企業”的一些文章,指內地或邊遠地區在沿海開放地區開辦的企業。例如:“1989年,礦務局決定在海南設立‘窗口企業,,投標競爭的有包括礦務局副總工程師在內的18位人選,來自貴陽的年輕人龍天成以對海南的熟悉和見解,一舉中標上任。”(《經濟參考報》1991.6.4)“為迎接東部沿海的巨大輻射力和強烈衝擊波,內地、邊遠地區紛紛主動出擊,借一個‘窗口’闖世界,與沿海開放城市‘聯姻’,將內地的原料、人力、資金與沿海的技術、管理、優惠政策及地利優勢結合,在開放地區辦企業,發展外向型經濟。僅東北、西北、西南的10多個省區,就興辦了2000多家這類‘窗口’企業。”(《半月談》1992.12.7頁) 類似的還有“窗口公司”。例如:“要以香港‘窗口公司’為基礎,逐漸在東南亞、西歐、東歐等地區建立幾個駐外機構,並利用直接外貿出口和外貿供應等渠道,開創對外貿易新局面。”(《經濟參考報》199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