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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故意

鎖定
突然故意是指“預謀故意”的對稱。又稱“一時故意”。行為人因偶然事件突然決定實施故意犯罪的心理態度。主要特徵是:犯罪故意的產生具有偶然性,即行為人本無犯罪意圖,因某種偶然原因使其精神受到較強刺激而形成犯意。 [1] 
中文名
突然故意
釋    義
指“預謀故意”的對稱
犯罪故意的產生具有突然性,即行為人從產生犯意到實施犯罪的間隔時間很短,有的甚至於在瞬間便決定犯罪,幾乎沒有準備時間。但是,如果行為人因偶然原因而突發犯意之後,經過較長時間的冷靜考慮,而有心理準備的,就轉化為預謀故意了。在其他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突發故意犯罪的主觀惡性一般要輕於預謀敵意犯罪,量刑時應予以考慮。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