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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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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突伊斯蘭運動”(簡稱“東伊運”) [1]  ,又稱“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東突厥斯坦伊斯蘭真主黨”、“東突伊斯蘭黨”,為“東突”恐怖勢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組織之一,其宗旨是通過恐怖手段分裂中國,在新疆建立一個政教合一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國”。其創建人是新疆極端分子艾山·買合蘇木 [2] 
“東伊運”是以拉登為首的恐怖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塔利班統治阿富汗時期,塔利班武裝中甚至還有一個由“東伊運”分子組建的“中國營”,由大約320名來自中國新疆地區的恐怖分子組成。“東伊運”活動資金主要來源於基地的資助,以及通過走私販運毒品、搶劫等有組織犯罪方式籌集。該組織挑選、招募從新疆外逃的分裂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秘密接受專門訓練,從事恐怖活動。該組織已於2002年9月被聯合國列為恐怖組織,也是中國公安部2003年12月第一批認定的四個“東突”恐怖組織之一。
中文名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
外文名
EastTurkestanIslamicMovement
別    名
東伊運
英文簡稱
ETIM
組織性質
恐怖組織
創    建
1997
頭    目
艾山·買合蘇木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產生背景

20世紀初,部分狂熱的新疆分裂分子與宗教極端勢力,編造了一套“東突厥斯坦獨立”的“思想理論體系”,將“東突”一詞進一步政治化,打着“東突”的旗號,形成“東突”勢力。長期以來,“東突”勢力不斷製造分裂活動,在境外一些勢力的慫恿、支持下,製造動亂,濫殺無辜,企圖分裂國家建立所謂“東突厥斯坦”國 [1] 
20世紀90年代以來,受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影響,境內外“東突”勢力轉向以實施暴力恐怖為主要手段進行分裂活動,“東突”勢力的恐怖性質逐步為全世界所認識 [1]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形成與發展

“東伊運”最早由一批所謂維吾爾宗教與知識人士在20世紀40年代創立,20世紀50年代,其一系列武裝行動被挫敗,領導人被逮捕。
1979年,“東伊運”領導人之一出獄,並在新疆葉城地區秘密進行一系列“地下講經”活動。在參加“講經”的學生中,來自喀什葉城縣的艾山·買合蘇木,後來成為“東伊運”的所謂重要領導人。
1990年,“東伊運”在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陶縣巴仁鄉發動武裝暴亂。暴亂平息以後,艾山·買合蘇木被逮捕判刑,1997年出獄後離開新疆,兩年後與他人一道改組了“東伊運”。改組後“東伊運”的意識形態不再強調在新疆建立“根據地”,而是更強調與中國以外的非維吾爾力量聯合。
大約在2000年,“東伊運”開始以“突厥斯坦伊斯蘭黨”(TIP)的名稱對外活動。事實上,TIP和“東伊運”是一個組織。
2003年,艾山·買合蘇木在一個“基地”組織的據點被巴基斯坦和美軍的聯合清剿行動擊斃,阿布都·哈克接任領導“東伊運”。
2010年,阿布都·哈克被美軍的無人機空襲炸傷,暫時退出領導地位,阿布都·沙庫爾接任。
2012年,阿布都·沙庫爾也死於美軍無人機空襲,阿布都拉·曼蘇爾接任。
2002年,美國把“東伊運”列入全球恐怖組織名單後不久,聯合國也將其列入恐怖組織名單。
2014年,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在赴北京參加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會議前夕,對早前在昆明和烏魯木齊發生的恐怖襲擊中的死難者表示哀悼,並表示:“像‘東伊運’這樣的恐怖組織,不應該在中國周邊的失控地區有立足之地”。
2015年,有香港媒體罕見地採訪到“東伊運”的所謂領導人之一阿不都卡德爾·亞甫泉。亞甫泉在訪談中對改名的原因進行了確認。鄭亮認為,“東伊運”在2000年之前追求的主要目標是分裂中國新疆,更名後不但企圖分裂中國,且在此基礎上演化出所謂“聖戰”的內容。
參考資料 [12]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主要人物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核心人物

艾山·買合蘇木(HASANMAHSUM):又名艾山·蘇木提、阿不都·穆罕默德(ABDUMOHAMMAD),在境外稱哈桑·宗杜羅赫,男,維吾爾族,1964年出生,中國新疆喀什地區疏勒縣人。1993年10月,艾山·買合蘇木因從事暴力恐怖活動被中國警方抓獲,判刑3年,1996年7月4日釋放,1997年1月逃往國外。自1997年以來,艾山·買合蘇木在阿富汗的恐怖訓練營地訓練了大量的恐怖分子,在中國新疆地區策劃製造了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 [2]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成員名單

中國公安部公佈恐怖活動人員名單
為進一步打擊“東突”恐怖勢力,在掌握“東伊運”恐怖活動組織部分成員確鑿犯罪證據的基礎上,經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機構依法認定,公安部發布公告,公佈下列6人為恐怖活動人員,同時決定對其資金及其他資產依法予以凍結。公佈的6名恐怖活動人員均系“東伊運”恐怖活動組織的骨幹成員,均曾參與組織、策劃和實施了針對中國境內外目標的各種恐怖活動。其中,有的領導恐怖活動組織實施各種暴力恐怖活動;有的組織恐怖訓練,制定恐怖襲擊計劃並下達行動指令;有的招募成員,籌集恐怖活動經費,積極開展制爆活動;有的在互聯網上大肆宣揚暴力恐怖思想,煽動暴力恐怖活動。
努爾麥麥提·熱西提 努爾麥麥提·熱西提
阿布都克尤木·庫爾班 阿布都克尤木·庫爾班
帕如哈·吐爾遜 帕如哈·吐爾遜
吐送江·艾比布拉 吐送江·艾比布拉
麥麥提依明·努爾麥麥提 麥麥提依明·努爾麥麥提
努爾麥麥提·麥麥提敏 努爾麥麥提·麥麥提敏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恐怖事件

1997年,艾山·買合蘇木和阿不都卡德爾·亞甫泉糾集一夥“東突”分子,在境外恢復建立“東伊運”。“東伊運”在境外建立基地、培訓暴力恐怖分子,不斷派人潛入中國境內,策劃、指揮恐怖破壞活動,先後製造了1998年5月23日烏魯木齊火車站倉庫爆炸縱火案、1999年2月4日烏魯木齊市24.7萬元持槍搶劫案、1999年2月10日烏魯木齊市暴力拒捕案、1999年3月25日中國新疆和田市爆炸案、1999年6月18日中國新疆新和縣暴力拒捕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導致羣眾140人死亡、371人受傷;並先後57次與中國警方進行武力對抗,導致中國警方26人犧牲、74人受傷。 [3] 
1990年3月,一小撮“東突”分子在崑崙山下的阿克陶縣西南的巴仁鄉,成立了一個所謂的‘東土耳其(突厥)斯坦伊斯蘭黨’,打着宗教的幌子進行反對人民政權的活動。1990年4月9日,所有參加巴仁鄉暴亂的“東突”分子全部被殲滅。 [4] 
1998暴力恐怖活動
1998年年初“東伊運”派遣烏斯曼伊米提、買買提·熱曼等12名暴力恐怖分子入境,在中國境內進行暴力恐怖活動。他們秘密建立訓練點10多處,培訓150多名恐怖分子。該團伙重要骨幹買買提·熱曼在中國新疆烏魯木齊市購買制爆化學原料20餘種301箱,重達6噸,價值10.2萬元,預謀在新疆進行大規模爆炸、暗殺等活動。
1999暴力恐怖案件
1998年年初至1999年年底“東伊運”指揮和田庫來西團伙在中國新疆和田地區秘密建立多處制爆窩點,培訓人員,製造手雷、爆炸裝置5000餘枚,發展組織成員1000餘人。先後製造了1999年和田地區墨玉縣“12.14”暴力恐怖殺人案,同年烏魯木齊市“2.4”搶劫殺人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殺害無辜羣眾6人,造成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製造了1999年6月18日中國新疆新和縣開槍殺害民警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中國警方共繳獲其各種槍支98支、手雷4500餘枚和大批刀具、爆炸裝置、原材料等。 [4] 
2008新疆喀什駕車襲擊公安邊防官兵案
作案工具 作案工具
2009年12月20日,20名中國籍人員因非法入境他國被驅逐出境,中國警方按慣例接收了上述人員。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餘17人審查時發現,其中有3名是被警方通緝的在逃恐怖犯罪嫌疑人,均系破獲的阿不都熱西提·阿不來提、依明·色買爾恐怖組織骨幹成員。
公安機關現已查明,該恐怖組織頭目阿不都熱西提·阿不來提系境外“東伊運”恐怖組織派遣入境人員,依明·色買爾系“東突”恐怖勢力骨幹。2008年以來,該恐怖組織在新疆策劃和實施了多起恐怖案件,其中北京奧運會期間發生在新疆喀什的駕車襲擊公安邊防官兵案和庫車縣恐怖爆炸襲擊案均系該恐怖組織成員所為。
2010重大恐怖組織案件
骨幹成員 骨幹成員
2009年7月至10月,他們準備了數十枚自製炸彈、燃燒瓶以及刀斧等一批作案工具,預謀在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蘇等地實施大規模、連環恐怖襲擊。在其恐怖犯罪圖謀被公安機關及時偵獲並挫敗後,該恐怖組織少數骨幹成員潛逃至廣東、雲南等地,糾集部分人員分批從中國西南邊境地區偷渡出境。這些人員在外逃期間,集體宣誓加入“東伊運”恐怖組織,並向“東伊運”恐怖組織頭目的互聯網郵箱發送照片等人員信息,索要具體出逃路線圖,企圖轉道參加境外“東伊運”恐怖組織。公安機關已掌握,這些人員在外逃過程中還得到了境外“東突”組織派人接應和資助。
2010年6月24日,中國公安機關破獲了這起重大恐怖組織案件,抓獲以阿不都熱西提·阿不來提依明·色買爾為首的10餘名恐怖組織頭目、骨幹及成員,繳獲了一批自制爆炸爆燃裝置等作案工具,有力挫敗了恐怖分子的破壞圖謀,及時消除了社會安全隱患。
2013北京金水橋恐怖襲擊事件
2013年10月28日中午時分發生在天安門前金水橋邊的汽車衝撞致人傷亡案件於30日宣告破獲,北京警方初步認定該起事件是一起經過嚴密策劃,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恐怖襲擊案件,5名在逃涉案人員已全部抓獲。這起恐怖襲擊事件的幕後指使者是東伊運恐怖組織。北京發生的這一起暴力恐怖事件,是一次有組織、有預謀的活動,它幕後的指使者就是盤踞在中亞、西亞地區的東伊運恐怖組織。 [5] 
2013年11月24日,“東突”組織發佈視頻認領10月28日發生的天安門恐怖襲擊事件。“稱之為“聖戰者”發動的“聖戰行動”,並揚言製造更多的暴力恐怖事件。同樣的組織,同一個人,不時的在網絡上發佈恐嚇視頻。‘突厥斯坦伊斯蘭黨’其實就是‘東伊運’。該組織主要成員和領導層均在阿富汗與巴基斯坦接界的部族地區,其分支機構在土耳其和敍利亞。”(《環球時報》)中國反恐機構官員就此事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説,中國反恐情報機構早在數天前就掌握了這段視頻,“突厥斯坦伊斯蘭黨”其實就是被中國和全球多國認定為恐怖組織的“東伊運”。 [6]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合作組織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赴敍參戰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迴應東突赴敍參戰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迴應東突赴敍參戰
2012年5月以來,“東突”組織糾集成員,組成“聖戰”小組潛入敍利亞參與內戰。恐怖組織“東伊運”是在“基地”組織發出指令後開始行動的。“東突”境外參戰的主要目的有兩個,一個是“練兵”,一個是企圖得到國際恐怖勢力的“認同”和“幫助”。中國反恐方面緊盯“東突”分子的動向。 [7] 
2012年10月29日,中國外交部表示,“東突”赴敍參戰威脅他國和平穩定。中方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以“東伊運”為首的“東突”恐怖勢力與國際恐怖組織不斷加強勾聯,不僅嚴重危害中國國家安全,也對其他國家的和平與穩定造成威脅。國際社會應對此保持高度警惕,進一步加強合作,共同打擊包括“東突”恐怖勢力在內的恐怖組織。 [8]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基地組織

“東伊運”與本·拉登“基地”組織系共生關係,在培訓武裝人員和暴力恐怖分子方面得到了阿富汗“塔利班”、本·拉登“基地”組織的大力支持。“東伊運”將其人員派遣至阿富汗“塔利班”武裝、本·拉登“基地”組織的武裝訓練基地參加軍事訓練,在訓練結束後派遣這些人員到阿富汗、克什米爾和車臣等地參加實戰,並派遣受訓恐怖分子潛入中國新疆進行爆炸、暗殺、投毒等暴力恐怖活動,在新疆建立暴力團伙,煽動騷亂。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巨大危害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黨”、“真主黨”、“東突厥斯坦民族革命陣線”、“東突伊斯蘭運動”,是“東突”恐怖勢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組織之一。 [5]  通過恐怖手段分裂中國,在新疆建立一個政教合一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國”。
近年來,“東突”勢力為逃避打擊,打着“民主”“人權”“自由”的幌子,極力洗刷恐怖罪名,變換手法繼續從事反華分裂活動。2004年,“東突”勢力在境外拼湊成立了“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簡稱“世維會”),在組織章程中明確提出分裂主張,並於2012年刪除了章程中關於“抵制和譴責違背國際法的恐怖活動”的條款。該組織前“主席”熱比婭,曾犯有危害國家安全罪和逃税罪,是被中國司法機構起訴的罪犯。現“主席”多里坤·艾沙是中國政府公佈的恐怖分子,曾為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通緝對象。該組織以所謂“人權、民族、宗教”等為藉口,顛倒事實,到處散播極端言論,大肆煽動民族仇恨,同情和支持恐怖分子,更是在境外不斷煽動恐怖分子對中國實施恐怖襲擊,是2009年烏魯木齊“7·5”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幕後黑手 [1] 
2013年6月26日,新疆鄯善縣一夥17人組成的暴恐團伙,先後襲擊了當地公安派出所、鎮政府、商店等,持刀瘋狂砍殺公安民警和無辜羣眾,造成24人死亡 [1] 
2013年10月28日,3名暴恐分子攜帶31桶汽油、20個打火機、5把長短刀等作案物品,駕駛吉普車闖入北京天安門東側行人便道,瘋狂衝撞遊客及行人,並點燃車內汽油,造成2人死亡、40餘人受傷 [1] 
2014年3月1日,中國雲南省昆明市火車站發生一起嚴重暴力恐怖事件,一夥蒙面暴徒在火車站揮刀砍殺無辜羣眾,造成31人遇難、141人受傷 [1]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認定標準

中國認定恐怖組織標準
  1. 以暴力恐怖為手段,從事危害我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恐怖活動的組織(不論其總部在國內,還是在國外)。
  2. 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或分工體系。
  3. 符合上述標準,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曾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或正在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資助、支持恐怖活動;建立恐怖活動基地,或有組織招募、訓練、培訓恐怖分子;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相勾結,接受其他國際恐怖組織資助、訓練、培訓,或參與其活動。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打擊制裁

2002年1月16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決議,決定加強對塔利班、本 ·拉登和 “基地 ”組織的制裁,對安理會1267委員會認定的有關個人、集團、企業和實體採取凍結資產、旅行限制、武器禁運等制裁措施。
2002年9月11日,聯合國安理會正式將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東伊運)”列入安理會頒佈的恐怖主義組織和個人名單,對其實行凍結資產、旅行限制、武器禁運等制裁。 [2]  [9] 
2016年9月美方根據美13224號行政令將“東伊運”列為恐怖組織並支持將該組織列入聯合國1267委員會綜合制裁清單,中方對此表示讚賞。
2021年3月30日,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以視頻致辭方式出席阿富汗問題伊斯坦布爾進程第九次外長會。其間,他表示,反恐不能奉行雙重標準。各方應聯手加大打擊“東伊運”等恐怖組織力度,除惡務盡。 [10] 
2021年6月1日,阿富汗駐華大使賈維德·卡依姆表示,中國可在阿富汗的和平談判進程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中國的一個突出優勢是,它同阿富汗與巴基斯坦都保持着良好關係,可以在兩國建立信任方面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他還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未來美軍撤軍後,阿富汗政府也將繼續打擊包括“東伊運”在內的所有恐怖組織,為阿中邊境安全負責。 [11] 
2021年10月6日,第76屆聯大法律委員會就“消除國際恐怖主義的措施”議題舉行一般性辯論。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耿爽大使在發言中對個別國家將“東伊運”從本國恐怖組織名單上除名,為其開脱和袒護的行徑表達關切、提出批評,敦促有關國家從國際反恐合作大局出發,立即糾正錯誤做法,恢復對“東伊運”恐怖組織的認定。耿爽表示,“東伊運”是聯合國安理會列名的國際恐怖組織,打擊以“東伊運”為代表的“東突”恐怖勢力是國際反恐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符合國際社會共同利益。 [13]  並提出5項主張:第一,踐行真正多邊主義; 第二,強化反恐國際法治; 第三,摒棄反恐雙重標準; 第四,消除恐怖主義根源; 第五,着力解決新興問題。 [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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