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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
(生物學名詞)
鎖定
- 中文名
- 種
- 外文名
- Species
- 別 名
- 物種
- 釋 義
- 生物分類的基本單位
- 類 型
- 生物學名詞
種定義
物種
以演化生物學家恩斯特·麥爾(Ernst Mayr)的定義來説,物種是能夠(或可能)相互配育的自然種羣的類羣,這些類羣與其它這樣的類羣在生殖上相互隔離着。昆蟲學家陳世驤(1978)對物種所下定義為:物種是繁殖單元,由又連續又間斷的居羣所組成;物種是進化單元,是生物系統線上的基本環節,是分類的基本單元。
物種的定義可以表達如下:物種是生物界發展的連續性與間斷性統一的基本間斷形式;對有性生物,物種呈現為統一的繁殖羣體,由佔有一定空間,具有實際或潛在繁殖能力的種羣所組成,而且與其他這樣的羣體在生殖上是隔離的。
從現代遺傳學的觀點來考慮,可以給物種一個比較簡單的定義:物種是一個具有共同基因庫的、與其他類羣有生殖隔離的類羣。這個定義把有無基因交流作為劃分物種的主要依據。家畜、家禽及栽培植物中的許多品種,雖然形態上不同,但可以雜交,因此只是一個物種的不同品種。
物種之間有明確的界限,即生殖隔離,互不交配,各自產生自己的後代,即使交配了,其後代也是不可育的。對於物種的認識,是隨着科學的發展,隨着人們對自然界認識的不斷深入而加深的。在林奈時代,種的概念簡單。十八世紀時人們認為物種是固定不變的。當進化的思想被廣泛接受以後,人們認識到地球上生存的物種,是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通過遺傳、變異和自然選擇的結果。
- 配偶識別種定義了一羣能夠把種羣中的其它個體識別為潛在配偶的生物。正如上述隔離種的概念那樣,它僅適用於進行有性生殖的生物。
- 系統發生種或者進化種或者達爾文種是一組具有相同祖先的生物; 在時間和空間上,這個世系與其它世系保持分離。在這樣一組生物在的某個時候,其成員可能分道揚鑣。當其不同越來越顯著的時候,這兩個種羣就被認為是兩個不同的種了。
在實際操作中,這些定義通常都相一致,這些定義的不同點主要是側重點不同而非相互否定。然而,還沒有提出一個物種概念可以在無需具體分析情況下,就能完全否定、或應用於所有情況的。事實上,科學界對於物種的定義多達27種。
種
種也叫物種,是分類系統中最基本的單位。有共同祖先的生物羣體,只同種之中繁殖可育後代。生物的種是具有一定形態特徵和生理特性以及一定自然分佈區的生物類羣。一個物種中的個體一般不能與其它物種中的個體交配,或交配後一般不能產生有生殖能力的後代。例如:騾←——公驢×母馬。騾具雜種優勢:抗病耐勞,挽力持久,壽命長於親代。
種命名規則
在分類學中,一個物種被賦予一個拉丁化的雙名法名稱。該名稱使用斜體印刷,手寫時則加上底線;屬名首字母大寫,屬名之後緊跟一個唯一的形容詞,這個詞稱為種小名或種加詞,其首字母不可大寫。只有完整的雙名制名稱才稱為“種名”,而非僅僅是雙名制名稱的第二個部分。例如人的種名叫Homo sapiens(有智慧的人),而不是sapiens。
種重要性
物種的概念歷史悠久。這之所以是最重要的分類階元之一,有下面的原因:
- 它是普通人區分不同生物的基礎- 狗是一種,貓是另一種。
- 科學家通常使用標準的雙名制命名法 (或 三名制命名法)來指代生物。
- 這是唯一的具有經驗成分的分類階元,比如斷言兩隻動物是兩個物種就不單單是對它們進行分類那麼簡單了。
在使用了幾千年後,這個概念依然集中在生物學和相關學科上,也仍然被錯誤的定義和爭論不休。
種隔離問題
- 初定的兩個種分佈區重疊的—它們佔有相同的棲息地。 經過多年的觀察,都無法在重疊區分辨出有兩個以上的種羣,這些種羣可能在隨後時間又合為一個大種羣。沒有生殖隔離,種羣就不得以分化,有了生殖隔離,種羣間的基因無法交流,也就無法抹掉差異。這不是説雜交完全不會發生,只是説它可以忽略不計。通常,雜種個體無法像其親本純種個體那樣成功的繁殖。
- 初定的兩個種地理隔離—它們佔有不同的地理區域。很明顯,無法直接觀察到分隔兩地的兩個種羣之間的生殖隔離情況。通常情況下也不可能通過試驗來完成: 即使在豢養情況下兩個初定的種能配育,這不代表在野外它們也會自由交配,這也不總是可以對雜種後代在進化上的適應性提供多少信息。通過其它一些試驗可能會得出更多信息: 例如,種羣A的個體是否對種羣B發出的求偶鳴叫錄音有正確的反應呢? 有時候,試驗能夠提供確切的答案。例如,巴拿馬地峽兩邊居住着七組看上去幾乎一樣的海蝦(Altheus)種羣,它們在約3百萬年前出現。直到不久前,它們還被認為是相同的7個種。但是當把來自海峽兩邊的雄性和雌性放在一起時,它們沒有交配反而大打出手。甚至如果海峽再次下沉,這些種羣在基因上還會保持隔離: 所以,它們被劃分為不同的種。但在更多情況下,觀察和試驗都無法提供確定的答案,這是就要通過對鄰近物種的經驗來猜測它們之間的關係了。
- 種羣的變化是漸變式的—在種羣地理分佈的兩極,其典型個體間差異十分明顯,但是在它們間的過渡是逐漸進行的。例如,北澳大利亞的樹袋熊比南方的親戚要小而且顏色也較淺,但是它們之間沒有絕然的分界線: 越向南部,樹袋熊的個體就越大而且顏色越深; 在中間地帶的個體則體型和色澤都是中等。相反,在相同的地理範圍內,黑背(北方)和白背(南方)鍾鵲不從一種形態向另一種過渡;北方種羣黑背,南方種羣白背,在雜交區域“純種”與雜合類型同樣常見。樹袋熊的變化是漸變式的(從北到南逐漸過渡,在小範圍內的種羣具有統一的外觀), 但鍾鵲的變化不是漸變的。在這兩個例子中,對其分類都存在一些不肯定,但是大多數的看法是兩者的南北雙方都不足以構成種。由於認為南北的鐘鵲基因交流受到了限制,足以稱它們為亞種(而非種); 但樹袋熊之間存在南北間實質的基因交流,所以專家甚至拒絕認定它們為兩個亞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