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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計劃

鎖定
税收計劃是指税務機關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要求,以及客觀經濟税源情況,對一定時期的税收收入進行測算而編制的收入計劃。税收計劃是國家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國家運用税收槓桿調節經濟的政策要求,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國家預算收入和建設資金的增長速度和積累水平。其編制、執行、檢查和分析構成税收計劃管理體系,成為組織和推動税收徵收工作的有效手段,檢查和考核税收工作質量與數量的主要依據。税收計劃按其範圍劃分,有綜合税收計劃與分項税收計劃。 [1] 
中文名
税收計劃
外文名
Tax Planning
部    門
税務機關
編制原則
從實際出發的原則

目錄

税收計劃編制原則

中國税收計劃的編制原則是:
①從經濟到税收的原則。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為基礎,結合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情況,按照税收政策法規、價格,並考慮計劃期內的各項收入增減變化因素,綜合進行研究預測。
②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尊重客觀規律,對計劃期內經濟税源情況,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和全面分析,反覆平衡計算。
③積極可靠的原則。把主觀能動性同客觀可能性結合起來,充分發揮人的積極因素和增產增收潛力,計劃指標訂得積極穩妥,並適當留有餘地,起到指導和推動組織收入的作用。

税收計劃税編制

税收計劃程序

中國採取上下結合的編制和分配計劃程序,先自下而上提出計劃建議和意見,逐級上報,由國家税務局編制,然後再自上而下核定分配計劃指標。年度税收計劃由國家税務局核定下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執行。季度執行計劃由市、縣税務機關根據年度計劃的要求進行安排,下達基層徵收單位落實執行。

税收計劃過程

税收計劃的編制過程實際是對税收收入的預測,它是經濟活動預測的一項重要的內容。隨着我國市場經濟建設與發展,國民經濟的走向與變化已不再由計劃所完全控制,無論是經濟發展速度還是經濟結構的調整都只能以市場的需求變化而驅動,導致了我國經濟在結構上和地域上的變化日趨顯著。由此決定了税收收入的計劃管理工作也不能再以基數加預計增長率這一傳統模式的老路繼續走下去。因此,在編制税收計劃時,除了沿用老方法外,我們必須藉助於計算機信息技術,充分發揮“徵管軟件”、“重點税源監控軟件”等的作用,全面瞭解重點企業的生產銷售情況、資產負使情況、產品結構情況等,依據我們掌握的各種信息,採用一些數學原理,藉助數學模型,如“線性迴歸法”等,對所轄地區重點企業的納税能力進行估算。因為重點企業税源往往佔一個地區税收60%以上,有的地區高達80% ,抓住了重點企業税源,等於抓住了組織收入的主要矛盾。通過對重點企業納税能力估算,我們可以大致掌握一個地區税收收入能力的規模,挖掘税收收入的潛力,提高組織收入的預見性和主動性。

税收計劃分配

税收計劃分配長期採用“基數法”。多年來雖然保證了税收總量的增長,但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經濟與税收直接聯繫,因此,在税收計劃分配上,應儘快採用“税收負擔率”法。税收負擔率法主要以平均“税收負擔率”和計劃期的國內生產總值(GDP)為依據,計算計劃期的税收收入計劃數它由平均“税收負擔率”、計劃期的國內生產總值、國內生產總值偏差係數、應分攤差額和特殊因素構成。用公式表示為:
某地區計劃期税收計劃=該地區計劃期國內生產總值×近年GDP計劃偏差係數×近年平均税收負擔率+應分攤差額
“税收負擔率”法的特點
1、該法將國內生產總值與税收收入直接對接,體覡了税收收入與經濟發展的內在聯繫,反映了“税收來自於經濟 的治税理念。
2、可比性強、透明度高。由於各地税收收入計劃的制定都採用同一個對比基礎,使税收收入計劃在地區間可比,為實現税收計劃在地區間的平衡創造了必要的條件和公平的標準
3、持續性強。採用近年平均税收負擔率作為宏觀税負。這既考慮到税收負擔率的平均水平對税收負擔率的代表性,又避免因使用新方法造成年度税收收入大起大落,從而實現税收計劃分配方法重大變化的平穩過渡。
4、可操作性強。儘管“税收負擔率”法使用了較多的來自税務部門以外的經濟指標,但這些經濟指標都屬於易於獲得的指標。
5、“税收負擔率”法不具有拉動宏觀税負上升的機制。該法對宏觀税負的影響就取決於其對税負上升地區和税負下降地區的淨影響。如抑制税負上升的程度大於抑鑭税負下降的程度則總税負下障,反之總税負則上升。

税收計劃調整

税收計劃是全體税務人員在計劃期內組織收入的奮鬥目標,檢查和考核各級税務機關工作的依據。一經確定下達,各級均不得隨意變動,一般也不作調整,這既不科學,也不符合情理。在計劃執行過程中,確實由於有重大經濟、財政、税收政策措施變動而引起税收變化,或遇有嚴重自然災害,以及行政區劃變動,涉及税源轉移,影響税收計劃完成時,可提出調整計劃的意見,由上級税務機關作出必要的調整。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允許剔除這些變化因素,考核計劃執行情況。
檢查與考核
對税收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是保證税收計劃完成的重要環節。要建立按旬掌握收入進度,按月分析收入情況並進行通報,按季、按年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的制度。檢查內容包括:本期税收收入的特點,進度狀況及超收或短收的原因,重點税源的發展變化,漏欠税款情況,税務機關執行税收計劃工作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下期收入預測和保證完成計劃的措施。
税收計劃考核是保證税收計劃完成的一個重要手段,但接們應改變目前對計劃考稜實行的“一票否決制”,而應從是否做到依法治税、是否做到應收盡收,徵管“七率”是否達對理想的標準等全方位進行評價 [2]  。此外,還應建立以納税能力估算為中心的考核機制。納税能力估算就是要估算標準化税收收入。標準化税收收入是標準化税基與標準化税率的乘積。用公式表示為:
標準化税收收入=標準化税基×標準化税率
雖然納税能力不等於實際税收收入,但兩者之問具有高度的相關性。納税能力高的地區實際税收收入高,同—個地區納税能力高的時期相應的實際税收收入高。用實際税收收入與納税能力規模進行比較,可以知道究竟還有多大的差距。納税能力估算為計劃考核提供了一個客觀的評價基礎。用納税能力作為考核的基礎,可以避免目前單獨考慮計劃完成程度出現的一榮懼榮,一損俱損的不良現象。相反,徵收努力程序的提高既是可可及的,又是永無止境的。它不僅為考核工作業績提供了客觀的標準,也為不斷進取追求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措施及對策
1.實事求是,結合實際,增強税收計劃管理的科學性。應從經濟、税源的實際出發,緊密結合市場變化,順應市場經濟大環境的變化,遵循從經濟到税收的原則,以“發展變化”的觀點來預測分析經濟、税源,使税收計劃儘量與實際税源相吻合。為做到税收計劃的科學管理,要努力做好涵養税源工作。通過加強對重點税源地區、重點税源行業和重點税源企業的管理,培植現有税源,發展潛在税源,形成梯級税源模式,努力實現從經濟到税收的良性循環。同時,為確保税收計劃制定和下達的科學化、合理化、規範化,要在具體編制税收計劃過程中,採取測算法與調查法綜合驗證,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充分考慮各地實際經濟發展情況,測算各地税收負擔,不能一視同仁,避免簡單推算,以提高税收計劃的準確度和合理度。
2.注重實地調查研究,增強税收計劃分析的針對性。制定税收計劃的人員要定期深入基層瞭解徵管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掌握經濟、税源結構變化情況以及發展趨勢,提高預測税收收入的水平。要定期撰寫税收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報告,既要分析客觀原因,更要分析主觀原因,做到有情況、有數據、有比較、有辦法、有預測、有重點,做到税收計劃分析與税收統計分析相結合,充分發揮現有信息資料的作用。
3.完善税收會計管理軟件,保證計劃執行的準確性。現行税收會計核算辦法雖以申報應徵數作為核算起點,但由於諸多方面原因,在基層税收會計數據實際應用上,基本是以入庫數額為主,其他數據因一定程度上缺乏真實性、完整性,影響了税收計劃利用會計資料來計算税收增減因素、測算税收增減幅度、預測税源及其變化趨勢的作用。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完善税收會計管理軟件,進一步提高計算機在計、會、統領域的應用水平,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税收收入、重點税源以及欠税情況等各類數據在各個時期的增減變動情況。
4.實行綜合評價,增強計劃考核的合理性、公正性。當計劃與實際税源有較大的差距時,不能以計劃衝擊税法,要綜合評價,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對各級税務機關和税務幹部的考評,不能完全把税收計劃完成情況好壞作為惟一標準,要實事求是、全方位地考評,加大對執法情況監督考評的力度,促進税收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科學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