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税務處罰

鎖定
税務處罰是税務行政處罰的簡稱。是税務機關對違反税收法律的當事人所給予的制裁。處罰對象是一般性違反税法而尚不夠刑事處分的當事人。税務行政處罰是税務機關依照税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依法對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納税擔保人以及其他與税務行政處罰有直接利害關係的當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違反税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罰的具體行政行為。 [1] 
中文名
税務處罰
全    稱
税務行政處罰
處罰的形式主要有:(1) 罰款; (2) 限期照章補繳税款並加收滯納金; (3) 正式書面通知納税人開户銀行扣繳入庫; (4) 吊銷税務登記證,收回由税務機關發給的票證; (5) 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停止其營業;(6)提請法院強制執行。 [1]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