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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條例

鎖定
《税務條例》是《香港法例》的第112章,是有關香港主要税賦的成文法之一。
中文名
税務條例
執行機構
税務局
隸    屬
《香港法例》
性    質
有關香港主要税賦的成文法之一
常用條文
第112章 第2條 釋義 (對本條例常用字作解)
第112章 第5條 物業税的徵收
第112章 第5B條 應評税值的確定
第112章 第8條 薪俸税的徵收
第112章 第9條 因受僱傭工作而獲得的收入的定義
第112章 第14條 利得税的徵收
第112章 第15條 被當作是營業收入的某些款項
第112章 第16條 應課税利潤的確定
第112章 第17條 不能作為扣税的支出(例如:家用、個人娛樂、某些炒股票及炒樓的損失等。)
第112章 第24條 會所、工會及商會等
第112章 第26C條 認可慈善捐款的扣税規定
第112章 第27條 個人免税額的一般規定
第112章 第88條 對慈善團體的豁免
第112章 第88A條 事先裁定(Advance rul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