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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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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敏政(1446年1月7日—1499年7月11日),字克勤,中年後號篁墩,又號篁墩居士、篁墩老人、留暖道人,南直隸徽州府休寧縣人,隸瀋陽中屯衞籍 [1]  ,出生於河間。後居歙縣篁墩(在今屯溪),故時人又稱之為程篁墩。南京兵部尚書程信之子。
程敏政於成化二年(1466年)殿試中榜眼,授翰林編修。此後歷官侍講、經筵講官、左春坊左諭德、東宮講讀官、少詹事侍講學士、直經筵。弘治元年(1488年)冬,因雨災被彈劾而致仕。弘治五年(1492年)被起用,改太常卿兼侍讀學士、掌院事。三年後,守孝期滿還京,轉詹事翰林學士,進禮部右侍郎,侍皇太子講讀。弘治十二年(1499年)春,為會試主考官時因被舉報泄題而下獄。出獄後,被勒令致仕,不久逝世。後贈禮部尚書 [7] 
程敏政善談論,性疏爽,於書無所不讀。所作文章,為同輩所推崇。著有《皇明文衡》《詠史詩》《宋遺民錄》《程氏統宗譜》《程敏政貽範集》《篁墩稿》等。 [7] 
概述內圖片來源:明·程敏政《篁墩程先生文粹·作者小影》明武宗正德元年刻本 [2] 
本    名
程敏政
別    名
程篁墩
克勤
篁墩、篁墩居士、篁墩老人、留暖道人
所處時代
明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1446年1月7日
逝世日期
1499年7月11日
主要作品
《篁墩程先生文粹》《道一編》等
籍    貫
南直隸徽州府休寧縣
官    職
禮部右侍郎
追    贈
禮部尚書

程敏政人物生平

程敏政早年生活

程氏世居休寧,七世祖榮秀,任元代江浙儒學提舉。程杜壽為程敏政曾祖,洪武末戍河間,隸瀋陽中屯衞籍。 [3] 
正統九年(1446年)十二月十日,程敏政生於河間(今屬河北滄州)。他生而聰慧,年少就繼承家訓,人們把他比作東漢孔融和唐朝李泌。十三歲時,程敏政隨父宦遊四川,侍郎羅綺很欣賞他,以神童的名義推薦給朝廷。當時大學士李賢用“聖節及瑞雪”詩加上經義各一篇來考驗他,程敏政應對自如,提筆就馬上寫下答案。朝廷下詔令他在翰林院讀書,跟從李賢、劉詡、呂原彭時諸位閣臣學習。等到他壯年時,李賢將女兒許配給他。 [7] 

程敏政舉途通暢

天順六年(1462年)夏,程敏政家蓮開並蒂,諸人都將這作為程敏政中舉之兆。 [24]  秋,程敏政以《尚書》中順天府鄉試第一人。 [23] 
成化二年(1466年)三月三日,程敏政舉一甲二名進士及第,為同榜三百五十餘人中最年輕的。十四日,程敏政被授翰林院編修 [25]  ,同修《英宗實錄》。翰林院中,程敏政以學問該博著稱,與以文章古雅著稱的李東陽、以性行真純著稱的陳音各為一時之冠。 [7] 
成化三年(1467年)正月八日,程敏政祭奠岳父李賢。 [27]  四月一日,送岳父李賢之喪,晚宿安仲和家。 [28] 

程敏政翰院浮沉

成化五年(1470年)春,程敏政同考禮部貢舉。後又同修《資治通鑑綱目》。 [26] 
成化十一年(1476年)春,程敏政擔任廷試受卷官(科舉考試中特設之官,負責收取考生試卷) [29]  夏,致書何廷秀,談及自己著述《蘇氏禱機》《皇明文衡》《宋遺民錄》《新安文獻錄》《渡賢奏對錄》諸書情況。 [30]  十一月十六日,有感歲月消磨,功名難就,賦詩抒懷。 [31] 
成化十五年(1479年)二月一日,回家半年的程敏政辭別親人趕往京師,出家鄉休寧縣東門。 [32]  九月二十七日,父親程信逝世。 [33] 
成化十六年(1480年)春,程敏政奔喪南歸。 [34]  三月二十六日,因遭連日大雨,程敏政滯留於淳安,遣家人程泉昭告於吳山陰侯賀公廟,祈求大雨停止。 [35]  三月二十八日,抵新安休寧家中。 [36]  七月二十四日,葬父休寧南山之原。 [37]  十一月二十四日,程敏政撰《赴京謝恩告文》,並於二十五日起程赴京。 [38] 
成化十七年(1481年)春,因河水阻途,程敏政於淮陰驛站中校勘《王氏脈經》十卷。 [40]  八月二十五日,次子程圻病死於姑蘇訪醫途中,時僅五歲。程敏政十分悲痛,作文悼念。 [39]  十月二十五日,南歸至休寧故里。 [41]  十月二十七日,葬子於弟程敏行墓側。 [42] 
成化十八年(1482年)正月三十日,因服制已滿,程敏政祭告亡父。 [44]  正月,績溪縣城陛新廟落成,敏政應族侄程傅之請,為撰文記其事。 [45]  春,會宗人諸譜,訂正異同,糾外勘誤,逾六月,成《新安程氏統宗世譜》二十餘卷。 [43]  [46]  七月一日,始動工梓刻《新安程氏統宗世譜》。 [47]  八月二十五日,賦一律悲悼子程析亡於姑蘇週年。 [48]  隨後便動身還朝。 [7]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七月,程敏政受命與汪諧主考應天府秋試。 [49-50]  秋試,識徐欽之文於落卷中,摧為經魁,眾人以為得士。 [51]  十一月,祁門黃宗鎮知處州,敏政為作送序,以“義利之辨”勉之。 [52]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九月六日,太子朱佑樘即位,是為明孝宗。十一月二十日,程敏政遷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講學士 [7]  [53] 

程敏政一度起落

弘治元年(1488年)二月七日,程敏政侍雍王講讀。 [54]  二月十二日,程敏政跟隨孝宗躬耕。 [55]  八月三日,疏《奏考正祀典》,議從祀孔子禮。當時御史湯鼐進奏,請求明孝宗罷退尹直這樣的奸邪之人,啓用劉健、謝遷、程敏政等賢良之臣。 [58]  因此有暗中嫉恨程敏政的人一定想要他去職。十月十八日,監察御史王嵩以久陰不雨,以暖昧之言中傷程敏政。 [56]  朝廷隨後詔令程敏政致仕。禮部尚書丘濬勸其自辯以明,程敏政答書謂:“歐陽公、朱文公當時各遭讒謗。時歐公在執政,故力可辯;文公在庶僚,故不可辯,恐反遭鍛鍊故耳。況上有老母,下有弱子邪!”即歸,讀書講學於休寧南山精舍。 [57]  郎中陸容給事中楊廉、進士夏超、錦衣千户葉通先後上書訟其冤。 [7]  冬,被放還江南。束裝而得往年遊梁園所賦諸詩,觸物感懷,請往年之同遊而尚在者,補作之,使成卷。 [59] 
弘治四年(1491年)夏,《休寧志》幾經校閲,已為定稿,敏政為之序。秋,進士徐中行省族長洲,取道新安來訪。八月一日,敏政撰《送徐中行進士》以志之。 [60]  十二月二十二日,刑部主事施彥器抵達休寧。二十三日,程敏政與施彥器、黃汝彝諸人同登齊雲巖,冒雨至陽山寺,程敏政以病先行歸去。 [62] 
弘治五年(1492年)三月二十一日,程敏政約司訓黃倫、鄉進士張旭諸人遊休寧縣北松蘿山,一路往返甚洽,得詩八首。 [63]  六月十九日,馮佩之自浙西來新安訪問程敏政。次日,馮、程二人同飲於南山竹院,相互倡為聯句。 [61]  冬,朝廷下詔為程敏政昭雪復官。 [64]  十二月二十一日,程敏政得到昭雪復官的書札,賦詩紀念。 [65] 
弘治七年(1494年)八月十四日,程敏政升太常寺卿侍講學士掌院事。 [66] 
弘治八年(1495年)三月,行人王獻臣受命出使朝鮮,程敏政以“天下之事,或教於易,而成於難”之言相贈。 [67]  同年,長子程壎成年行冠禮,汪承之自新安來京為賀,並言及刊刻《新安文獻志》諸事。 [68]  不久,母親林氏逝世於京師。 [69] 
弘治十年(1497年)五月二十四日,程敏政被起復為《大明會典》副總裁官的札子至徽州府,他上書請辭。 [70]  十一月六日,程敏政與於明、鄭鵬、李汛諸人 [73]  ,自湯口入,遊黃山。 [71]  十二月十五日,程敏政到南山打點行李。將北上京師之際,正值梅花盛開,程敏政對花獨飲,悵然作詩有懷。 [72] 
弘治十一年(1498年)三月二十四日,程敏政抵京。 [75]  二十八日,程敏政進職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入侍東官。 [74]  還擔任《大明會典》副總裁,專掌內閣誥敕。 [7]  夏,張國興出任徽州知府,程敏政以徽地民風人情告之,勉勵他實現抱負,幹出一番作為。 [76] 

程敏政坐案冤死

弘治十二年(1499年)二月六日,程敏政受命與李東陽主考禮部會試。 [14]  二月二十七日,給事中華昶彈劾敏政鬻題與舉人徐經唐寅。明孝宗令李東陽會同五經同考試官,將場中經過程敏政批閲的卷子重加審查,並將放榜時間延遲到三月初二。 [15]  三月七日,朝廷下華昶及徐經、唐寅於獄。 [77]  當時工科都給事中林廷玉指出這件事情可疑的地方有六處,並説華昶彈劾程敏政反倒使自己率先被下獄,朝廷如果草草罷免程敏政官職了事,會開不好的風氣。隨後給事中尚衡、監察御史王綬都請求逮捕程敏政。徐經上書稱華昶純屬誣陷。鎮撫司以徐經和華昶的供詞出入太大為由請求明孝宗裁決,明孝宗令三法司錦衣衞廷審此案。徐經卻説自己曾經送給程敏政金幣。於是左都御史閔珪等請逮程敏政對問。奏摺被留中十餘日才獲准。四月二十二日,程敏政也被下獄。 [78]  隨後二人在午門前對問,程敏政不服,指出華昶所指兩個士子都不在被錄取之人中,而李東陽等人再次審校時廢棄的可疑的十三份卷子,也沒有全都經過程敏政校閲。當時有同列的言官再次彈劾程敏政,程敏政於是繼續請求與之廷辯。華昶等人卻於廷辯之時語塞,終於以言事不察被貶謫。六月一日,程敏政致仕。 [79]  時值酷暑,程敏政出獄四日,以癰毒不治而卒,贈禮部尚書。 [13] 
沈周聞訃,慨然哀悼程敏政,發“君子不知蠅有惡,小人安信玉無瑕”之痛。《明孝宗實錄》論此事為:“言官駁其主考任私之事,實未嘗有。蓋當時有謀代其位者,命給事中華昶言之,遂成大獄,以致憤恨而死。有知者,至今多冤惜之。” [7] 

程敏政主要影響

程敏政文學

  • 散文
程敏政的散文,大致可分為贈序、志銘、傳記、遊記諸類,而又以序文為多。他在散文創作中,雖然未能摒棄前人“文以載道”的理論主張,但他反對“必去詞華,文才可入道”的片面觀點,體現出明代文學由前期的道統文學觀及台閣體文風,向中期的前後七子的復古思想轉化的演變軌跡。他在《明文衡序》中談到“文之來尚矣,而後世詞華之習蠢之。故近有為道學之談者曰進而提出“言與行符,華與實稱”的創作主張,以使“文章德業,無愧前聞”。這既是他選文的標準,也是他為文的原則。
在文章的風格上,程敏政尤以長於議論,雄於氣勢見稱。以上文提及的《道一編序》為例,敏政能以“冰炭之相反”、“疑信之相半”及“輔車之相倚”,來説明朱、陸二學始異而終同的三個階段,使朱、陸二學兼綜和會的複雜過程,明白曉暢一至於此,實在令人歎服。
程敏政為文,雖以雄奇富鋭見長,但有不少敍舊贈別、流連光景之作,又能以清新自然,抒發性情而為人所喜。如《送內史林文秀之官淮陰序》寫得灑脱飄逸,決非同一般空洞應酬之作。雖名為送序,而體如小品。作為臨別贈言,沒有古文家借題發揮的空論,也沒有道學者不離説教的淺語,凡所抒寫,都是源自內心的手足情慷。而文末的“第他日,復得渴告南歸”等云云,更是明初上百年的時間裏,自宋鐮到李東陽的贈序之作中所沒有的。可見,敏政之文,已經逾出了明代開國以來,一直左右文壇的“文外無道,道外無文”的道統文學觀,及以阿訣奉承和道德説教為主的台閣諸作,在弘揚個性及抒發真情方面,發晚明文學先聲。 [7] 
  • 詩歌
程敏政沒有專門論述詩歌創作的著述。但他在文集中,還是指出了一些有益的見解。他對時人“彼世之一言詩者,率不過流連光景,嘲詠風月”,脱離現實生活,表示了不滿。程敏政以“《詩》有六義,而風居其首焉”為依據,認為“凡耳之所聞,目之所擊,口之所諮課者,一寓之詩”。“詩可以觀民風,察吏治,不必工而自工者也。”為此,程敏政也寫了一些以感懷時事、暴露現實矛盾為題材的作品。
程敏政的這類作品,關注社會現實,同情民生疾苦,抨擊時弊,發為議論,情感激切,沉鬱蒼勁,顯受杜甫詩風的影響。成化、弘治時期,正是以程朱理學為思想基礎的“文道合一”論及“台閣體”詩風餘勢尚勁之時,一些道學氣十足的應制、唱和之作,既缺乏對社會生活的關懷,也缺乏對自我情感的剖露。“這是一種由壓抑的道德和平庸的人格出發的文學。”對這類空洞乏味的詩風,程敏政深為反感。他慨嘆“《三百篇》而後,若楚《騷》,若漢魏之《選》,邀乎不可及矣!叔世以來,詩愈變而格愈卑。”進而推崇杜甫能“力追古作,號為正宗。”尤為可貴的是,程敏政還意識到社會閲歷、生活實踐對杜甫詩歌成就的影響,“昔有評子美者,謂其入蜀晚年之詩尤精,蓋涉歷之多也。”敏政盛讚杜甫“以詩詠史者,唐杜少陵之作,妙絕古今,號‘詩史’。”與程敏政同時的李東陽,以台閣大臣的身份影響詩壇,成為茶陵詩派的領袖人物。而李東陽論詩,即是強調宗法杜甫。受資料缺乏等條件限制,我們己無法評述李東陽宗杜思想產生的軌跡,但緣於程敏政、李東陽二人的至密關係,他們在宗法杜甫的詩歌創作主張上,無疑存在着相互的影響。
針對明初“詩愈變而格愈卑”的頹勢,程敏政極力推崇《詩經》《楚辭》及漢魏樂府,推崇杜甫能“力追古作”,以對抗當時虛假乏味的“台閣”餘風。這種理論主張,對明中期“前後七子”的文學復古運動,產生了直接的促進作用。或許程敏政尊古、崇古的思想本身,反映了文化傳統中的懷舊心理,包含着諸多弊端,但在當時,對於擺脱官方統治思想對文學的束縛,追求文學的獨立性,追求文學中自然真實的情感表現,有着深遠的意義。 [7] 

程敏政理學

程敏政十九歲即以《尚書》中順天府鄉試第一人。二十三歲,又以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編修。功名顯達,仕途通暢,自然對作為進身之階的程朱學説懷有深厚感情。加之年少自負,識見未深,尚不能形成個人獨立的學術見解,則益發步朱子門徒後塵,儼然以朱學衞道者自居。程敏政年僅十八歲時,即採摘朱熹並貶黜眉山三蘇蘇洵蘇軾蘇轍言論,編成《蘇氏檮杌》一書,並自撰序文附於篇前,頗能反映其早年的理學思想。 [7] 
程敏政早年受朱熹思想影響至深,他編摘朱熹貶抑蘇氏父子之辭,以為朱門衞經捍道。其“安石之禍禍一時,蘇氏之禍禍萬世”之説,顯系衍化朱子言語而來,又更甚於朱子之説。這種極力宗朱的思想,也在逐漸發生着較深層次的變化。既然低陸學為禪學,則必然要對陸學思想體系及佛教禪宗諸教義予以深入的研究,以能找出二者之間的聯繫。正緣於“惟多極研究理道,求古人為學之次第,久而益有所見”,對朱子之學,更是“尤深考核,自以為得我師焉。”豐厚的學識積累,促使他開始對朱、陸二學進行深入的思考。而弘治元年(1488年)的因讒被彈劾,更成為程敏政思想轉化的契點。該年冬,身為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講學士的程敏政,被監察御史王篙等人彈劾致仕。致仕直至弘治六年(1493年)春始被詔還,這五、六年的時間,程敏政多半是在家鄉休寧縣的南山精舍中,以讀書授徒的方式度過的,他的理學思想也在這一時期發展成熟。 [7] 
程敏政同許衡方孝孺一樣,認為學道要重視小學功夫。由小學到大學,以往的理學家也有涉及,但重點都放在心性修養的大學功夫上。程敏政則認為,“古者,人生必先之小學,而後進於大學,故其功有漸,而性可成。”“古之人,自八歲以下,悉入小學,其所學者,太抵多尊德性之事,故至十有五歲,則志氣堅定,德性之尊,十且八九。然後入大學,而以格物為首事。”程敏政所主張的由小學至大學的學道方法,是通過養心、正本的方式,培養道德君子的精神。
總之,在心性論上,程敏政雖祖述朱學,但他並沒有嚴守朱學門户。他認為天理在心中,直求本心,即得天理。在理學方法上強調“主敬”、“慎獨”,進而只須求得一個“靜”字的做聖工夫,也都是從直指本心的思想出發,與朱熹並不完全一致。 [7] 

程敏政史學

程敏政曾編纂過《宋遺民錄》《宋紀受終考》《新安文獻志》三部史學著作,系統闡發了自己對於宋代史實的整理、編撰和認識。
《宋遺民錄》書影 《宋遺民錄》書影
宋遺民錄》記載為宋朝末年之事,通過程敏政對宋朝遺民傳記及詩文的輯撰,展示當時遺民對於文天祥忠烈之舉的哀悼,以及當時人對於遺民收拾宋帝遺骨義舉的反響。同時也有意存錄其他遺民的行為,存錄宋元帝系的傳承,更加反映了人們對於遺民及其交往者、紀念者的認識和評價。這不僅是程敏政更是明代中期對於南宋遺民和趙宋王朝的看法。
《宋紀受終考》一書考證宋朝初期疑案,該書是程敏政處在特殊的時代背景下出於特殊的目的而編纂的一部史評類的書籍,但同時也兼具輯錄和考證的性質。在選取所引用書目時,程敏政有選擇有目的的選取一些影響較大的作者和其著述,並對其中論點一一進行辨析和駁持,堅持宋太宗皇位得來名正言順,並無弒逆之舉。在這同時,該書保存了許多從宋至明中葉對於宋初事件的相關資料,也展現了各個時段對這一事件的不同看法,更是表現了既作為史官又作為秉承朱子之學的程敏政對宋初皇位授受事件的態度和立場。因此,是書所展現的價值更遠在程敏政為宋太宗辯誣的本意之上。四庫館臣認為該書創新並無多少,只承繼宋濂黃溍對於宋紀授受事件的論點,對諸家説法進行辯駁而已。因此根據該書內容與這種羅列史料並加以評析的研究方法,使得該書被《四庫全書》的編纂者列入存目,編入史部的史評類。 [80] 
《新安文獻志》書影 《新安文獻志》書影
新安文獻志》更是程敏政花費心血,耗時耗力編撰的一部關於地方史志的著作。在編撰此書時,程敏政廣搜博集,多方補充材料,使得記載的內容豐富翔實。該書主旨鮮明,表揚先賢,使得徽州文化名揚天下,彰顯朱學,體現對朱子的信仰和傳承。並且在其中介紹徽州山水之美,顯示徽州地方的人傑地靈,鸞翔鳳集。新安地方來説,這是第一部關於徽州人文資料的彙編,也是研究徽州地方史不可缺少的第一手資料。 [80] 
程敏政三部史著分別圍繞宋末、宋初的重大事件及地方史志等幾個重要問題展開論述,其中有着作者獨到的認識與思考。程敏政作為新安人氏,一向以程氏後人自詡,在認識上便有着明顯的思想偏向。這種思想也比較符合當時明代史學研究的一大特點,即彰顯《春秋》大義,標明華夷之別,這一點在《宋遺民錄》中表現的極為明顯。程敏政在讚揚宋末諸遺民的氣節與品格的同時,也表明了自己甚至當時的明代社會對於蒙古政權的態度。而在《宋紀受終考》一書中對於宋帝的維護,對“污衊者”的抨擊,無一不是代表明朝廷在維護者宋朝的正面形象。這些傾向與程敏政所處的社會環境和朝廷主流意識是相符合的。《新安文獻志》是程敏政為家鄉揚名立言的著作,著作中體現的不僅是程敏政深厚的學術能力,也流露着程敏政對家鄉引以為傲的一面。 [80] 

程敏政主要作品

程敏政編《宋紀受終考》 程敏政編《宋紀受終考》
程敏政曾考合朱、陸二家始異終同之説,成《道一編》六卷,發王陽明《朱子晚年定論》先聲。所編著刊刻有《明文衡》《篁墩文集》《鹼賢奏對錄》《新安文獻志》《休寧志》《詠史詩》《宋遺民錄》《唐氏三先生集》《真西山真德秀先生心經附註》《程氏統宗譜》《儀禮逸經》《大學重訂本》《鬍子知言》《蘇氏檮杌》等近二十種,五百餘卷。《休寧志》38卷,為休寧現存最早的一部縣誌。 [7] 

程敏政人際關係

  • 父母
程信,字彥實,號晴洲釣者,人稱晴洲先生,《明史》卷一百七十二有傳。程信為正統七年(1442年)進士。英宗北征時,曾上疏諫止。景泰初年,也先進攻京師,督軍防守西城,退敵有功。後任四川參政,協助巡撫侍郎羅綺破西南黑虎諸寨。隨後歷官太僕卿、都察院左都御史、歷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成化三年(1467年),晉升兵部尚書,提督軍務,率師平蜀。晚歲還居休寧(按,據程敏政輯《程敏政貽範集·乙集·卷十八·鮑寧〈送程使君詩序〉》記載:程信於正統八年(1443年)首次回休寧。另據《篁墩文集·卷五十一·奉遷五世祖考妣祭告先祠文》記載:程信於成化十一年(1475年)致仕後回休寧鄉居)。卒年六十三歲,贈太子少保,諡襄毅。程信歷官三十餘年,以名臣聞於世。所著有《晴洲集》《容軒稿》《榆莊集》《尹東稿》《南征錄》等若干卷。 [7] 
母林氏,處士林欣女,素有德儀,累封夫人,弘治八年卒。
李瑩,大學士李賢長女,通詩書、女紅,能釀酒,曾為內閣學士焦芳妻呂氏講解《列女傳》《孝經》諸書;
  • 子女
長子程壎,小名汪保、六十,字本和,娶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婺源汪奎次女,成化十七年,以祖武功授錦衣衞世襲百户,弘治十二年,藉父遺恩升錦衣衞副千户
幼子程堂,生平不詳;
長女嫁臨塘範翔;
次子程圻、乳名祖保,幼女月仙、乳名恩姐,均早夭。 [7] 
  • 同輩
弟程敏德,字克儉,以才學名。工真草篆隸,藉父功蔭補胄監,授詹事府主薄,調薪州判官,年四十卒。 [7] 
程敏行,字克寬,邑庠生,年二十七卒。 [7] 
妹,適懷遠將軍指揮同知凌雲漢。 [7] 

程敏政歷史評價

程敏政 程敏政
李訊:一代人豪也。文翰雖其餘事,而抱負之宏、造詣之邃,蓋將於是乎徵。如萬言應事一策,敷匡時之大略;宋紀受終一考,訂千古之大疑;續修宋、元鑑,謹嚴得《春秋》之大旨;附註《心經》,考合朱、陸之道,則又深探理學之大原;……此皆先生學識之過人,足以濟時而淑世,不但華國而已。 [22]  (《篁墩文集後序》)
談遷:程克勤博洽傾一時,名塞宇內 ,晚遭圭玷,囚服對簿。聞者不察,輒來簠之疑。及按國史,更多刺譏。文人涼德,往往然耶! [11]  (《國榷》)
王世貞:徽地險而沃,其人行賈遍天下,以財相傾高。而成弘之際,乃有程克勤先生者出,而以古文辭名世。程先生之於文,宏肆辨博,詩亦埒之。然不肯為精思以求超乎一代之格,當時和之者不知其鄉幾何,人亦不復有與程先生並稱者。 [18]  (《弇州續稿·卷四七·鄭獧庵先生集序》)
何歆:時丘公在館閣,據禮當見,因請求當時之文人。丘公曆數自宋景濂諸公而下至於其同時,又極多推讓,而篁墩程先生亦在所愛重焉。且曰:‘篁墩晚年進學,其為文才富氣鋭,可嘉也。’……竊見其以才驅氣,以氣駕文,豪放奔逸,俱有餘地,匪直如丘公所云富鋭而已也。雖於道亦未知其如何,要亦韓、柳、歐、蘇之儔,與丘公《大學衍義補》俱世不可無者也。 [19]  (《書篁墩文集後》)
李東陽:吾友篁墩程先生,資稟靈異,少時一目數行。下英宗朝,以竒童被薦入翰林觀中秘書,用經學及第。讀誦常至夜分,遂能淹貫羣籍。其論議訂疑、伐舛厥功,惟多及研究理道,求古人為學之次第,而益有所見。而於朱子之説,尤深考核,自以為得我師焉。賾探隱索,註釋經傳。旁引曲證,而才與力又足以達之。雖皆出於經史之餘,而宏博偉麗,成一家言質。諸今日殆絕無而僅有者也。顧中遭忌嫉,晚罹竒禍,經濟之用不能盡白於世。其所自見不過進講經幄,及於儲宮,校正綱目,預修續編之類而已。 [21]  (《篁墩文集序》)
謝遷:敏政以少年擅文名,以文學躋侍從,自是以往,名位將不求而自至。乃外附權貴,內結奧援,急於進取之心恆汲汲然,士夫多有議之者。但言官劾其主考任私之事,實未嘗有。蓋當時有謀代其位者,嫉給事中華昶言之,遂成大獄,以致憤恨而死。有知之者,至今多冤惜之。 [12]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一》)
朱彝尊:篁墩數與西涯酬和,集中存詩數千,究乏警策。至其輯錄諸書,若《明文衡》《新安文獻志》,甄綜有法。餘如《宋紀受終考》《宋遺民錄》,皆有功史學。獨是議孔廟祀典,而屏鄭康成不與,未免過於刻薄。若夫《蘇氏檮杌》一編,謂眉山父子罪浮於王安石,蓋借文公《雜學辨》而周內之,其意第欲為伊川復仇,不知徒貽有識者笑也。 [17]  (《靜志居詩話·卷八·程敏政》)
紀昀:敏政學問淹通,著作具有根柢,非遊談無根者可比。特其才高負氣,俯視一切,故議論或不免偏駁。如《奏考正祀典》欲黜鄭康成鄭玄祀於其鄉,論五行欲以灶易行之類,於義皆為未允。又新安黃墩為晉新安太守黃積所居,子孫世宅於此,故以黃為名,自羅願《新安志》《朱子文集》所載皆同,敏政乃稱黃本篁字,因黃巢而改,遂複稱篁墩,為之作記,且以自號,其説杜撰無稽,亦蹈大言欺世之習。其他徵引故事,往往恃其賅貫,不加詳核,因而舛誤者尚多。集中詩至數千篇,亦率易居多,頗乏警策。然明之中葉,士大夫侈談性命,其病日流於空疏。敏政獨以博學雄才,高視闊步,其考證精當者亦多有可取,要為一時之冠冕,未可盡以繁蕪廢也。 [16]  (《四庫總目提要》)
陳田:弱冠成進士,學問該博,為一時冠。數遭齮齕,未竟其用。《篁墩集》存詩甚夥,擷其精華,不愧一時作者。特以蕪蔓不剪,為世訾議,亦可為存詩太多之誡雲。 [20]  (《明詩紀事·丙籤卷五·程敏政》)

程敏政軼事典故

  • 神童妙對
程敏政自幼聰敏,讀書過目成誦,有“神童”之稱,人們把他比作東漢神童孔融和唐朝神童李泌。他十餘歲時隨父親在四川藩郡參政,巡撫羅綺很欣賞他,以神童把他推薦給朝廷。明英宗朱祁鎮見他應對拜起如老成人,很高興,賜他在宮裏用餐,範妃曾親手為他總髻。英宗又下詔館閣即日考考他,館閣叫他作《聖節瑞雪詩》及《經書義論》各一篇,敏政援筆立就,文采燦然,諸位閣老都感嘆詫異。館閣官員把程敏政的作品進呈給英宗,英宗高興極了,下詔叫程敏政破格到翰林院讀書,朝廷供給他食宿。翰林院大學士李賢、彭時都是當世碩儒,給他講課。李賢把女兒許配給程敏政,請他在家吃飯,李賢指着席上果品出對:“因荷(諧何)而得藕(諧偶)。”程敏政立即對出下聯:“有杏(諧幸)不須梅(諧媒)。”李賢很驚奇。 [8] 
有一次,程敏政和好友李東陽同遊安徽和縣採石磯,正值雨季,李東陽出句:“五風十雨梅黃節。”程敏政對下聯:“二水三山李白詩。”一時服其巧麗。 [10] 
一次,程敏政應召與英宗皇帝共進晚餐。席間,英宗皇帝欲試程敏政的才學,就以宴席上的螃蟹出句:“螃蟹渾身甲冑。”程敏政略加思索,應聲續了下聯:“鳳凰遍體文章。”下聯“山珍”對上聯“海味”,一雅一俗,堪稱妙對,英宗皇帝聽後不禁大喜。 [10] 
明代張誼宦遊紀聞》載:“安南(即越南)使入朝,出一對雲:‘琴瑟琵琶八大王,一般頭腦。’程敏政對曰:‘魑魅魍魎四小鬼,各樣肚腸。’” [9] 

程敏政史料索引

  •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列傳第一百七十四·程敏政》 [4-5] 
  • 《國朝獻徵錄》 [6] 
參考資料
  • 1.    張希清,毛佩琦,李世愉主編.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明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09-01:78-79
  • 2.    概述圖片來源:明·程敏政《篁墩程先生文粹》二十五卷 正德元年刻本 哈佛大學圖書館藏
  • 3.    明·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五十·兵部尚書表》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7-07-26]
  • 4.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列傳第一百七十四·程敏政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7-26]
  • 5.    張廷玉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
  • 6.    國朝獻徵錄·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程敏政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7-26]
  • 7.    劉彭冰.程敏政年譜[D].安徽大學,2003:5-19
  • 8.    《元明事類鈔·卷二十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7]
  • 9.    《博趣集·解人頤》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7]
  • 10.    《堯山堂外紀·卷八十七·國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7]
  • 11.    歷史事件:程敏政卒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7]
  • 12.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一》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1-05-28]
  • 13.    《孝宗實錄·卷一五一》“弘治十二年六月”條,“壬申……致仕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程敏政卒。……十二年春,奉命主考會試。言官以任私幼之,逮繫數舉子,獄久不決,屢上章責躬求退弗遂,乃自請廷辯。執法諸大臣白其事以聞,詔許致仕。時方值盛暑,甫出獄四日,以癰毒不治而卒。贈禮部尚書,賜祭葬如例。”
  • 14.    《孝宗實錄·卷一四七》“弘治十二年二月”條,“丙申,命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李東陽、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程敏政為會試考試官。”
  • 15.    《孝宗實錄·卷一四七》“弘治十二年二月”條,“丁巳……户科給事中華昶奏國家求賢,以得目為重,公道所在,賴此一途。今年會試,臣聞士大夫公議於朝,私議於巷,翰林學士程敏政假手文場,甘心市井。士子初場未入,而《論語》題已傳誦於外臣待罪言職,有此風聞,願陛下特勃禮部,場中殊卷凡經程敏政看者,詳主考大學士李東陽與五經同考官重加翻閲,公為去取,稗天下士就試於京師者,鹹知有司之公。’上令禮部即議處以聞。禮部言翅必有所聞,故陳此奏,但恐風聞之事,猶或未真,況未經開榜,不知所指實之人曾取中否?乞如所奉行,令李東陽會同五經同考試官,將場中殊卷凡經程敏政看中者,重加翻閲,從公去取,以息物議。開榜日期,亦乞改移本月二十九日或三月初二日。’上從之,命以三月初二放榜。”
  • 16.    《篁墩文集·提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9]
  • 17.    朱彝尊《靜志居詩話·卷八》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9]
  • 18.    《弇州續稿·卷四十七》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9]
  • 19.    《篁墩文集·書篁墩文集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9]
  • 20.    《明詩紀事》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9]
  • 21.    《篁墩文集·原序》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9]
  • 22.    《篁墩文集後序》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5-29]
  • 23.    《篁墩文集·卷二十四·户部郎中官君輓詩序》:平度官君汝清,與餘同治《尚書》,就天順壬午之試。君魁山東,餘亦繆魁箭北,蓋相聞而未相識也。
  • 24.    《篁墩文集·卷六十三·送陸司寇先生致仕還四明》:天順中,先生與家君同僚。壬午之夏,走家蓮開並蒂,先生約同官者賦詩,以為走中舉之兆。
  • 25.    《憲宗實錄·卷二十七》“成化二年三月”:壬寅朔,上御奉天殿,策試舉人章愚等三百五十人。……癸卯,上御文華殿,讀卷官以舉人所對策優等者,進讀三卷,御筆批定其次第。……甲辰,上御謹身殿,拆卷填榜。出御奉天殿,傳制唱名,賜羅倫等三人為第一甲進士及第,季瓊等九十八人為第二甲進士出身,乙巳,賜進士宴於禮部,命太保會昌侯孫繼宗侍宴。丙午,賜狀元羅倫朝服冠帶,諸進士寶鈔各五錠。丁未,狀元羅倫率諸進士上表謝恩。戊申,狀元率諸進士、諸國子監文廟行釋菜禮。是日,禮部詣命工部於國子監立石題名。上命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陳文撰記。……授第一甲進士羅倫翰林院修撰,程敏政、金簡為編修。”
  • 26.    《徽州府志·卷七··程敏政傳》:己丑春,同考禮部貢舉。”
  • 27.    《篁墩文集·卷五十一·祭婦翁大學士李文達公文》:維成化三年歲次丁亥正月戊辰朔越八日乙亥,婿翰林院編修程敏政謹以牲酸之儀,泣奠於少保尚書大學士贈太師文達公尊丈之靈座前曰:嗚呼,政生十齡,粗守庭訓,誤蒙召命,遠赴京師。惟時我公實司帝制,命題試我,喜溢長眉。親教詩書,正其句讀,動止語默,閣不容心。追及壯年,遂妻以子。奈何遐棄,失我依歸。屬擴之前,遺書見囑。政愚不肖,此任易堪!
  • 28.    《篁墩文集·卷六十二》:“奉送浣齋先生之喪至通州。晚渡渾河嘴,重宿安仲和家,有懷士欽。時成化丁亥四月一日也。”
  • 29.    《弘治徽州府志·卷七·程敏政傳》:乙未春,廷試進士,充受卷官。
  • 30.    《篁墩文集·卷五十三·與何憲使廷秀書》:與閣下相別,為日既久,中間嘗一致問起居,閣下亦蒙以《五代史》見賜,自是音問闡然,每用耿耿。同年友林亨大,言閣下在閩,手編《古文選粹》告成,因竊自念處繁劇之地,而能不廢鉛塹之功。如僕之不肖,承乏詞臣,乃終歲碌碌,奔走黃塵赤日之下,將自墮於暴棄之域,反思故人,驚汗沃背。僕自去歲抱疾,雖愈而間作。平昔著述之志己灰,但規為侍親之舉。向相約為《通鑑續編》,蓋先師呂文鼓公因景泰間所局修者,重加筆削。而勝國時天台徐洗亦有《續通鑑要言》一書,合而睹之,亦多不能了了。事體重大,又無友朋相與下上其議,用是姑置之耳《宋遺民錄》三書,有便容寄上,以求是正。僕徽人也,而寓於派,兩邦之先哲遺文多至散失,故嘗搜輯為《新安文獻錄》、《流賢奏對錄》,兩本亦侯脱稿別呈也。家君自號晴洲釣者,曾求諸公文字詩章,欲得閣下一頌,以為溪山之輝,想賜不拒,其詳載於別紙。維時盛暑,尚謹重眠食,以副朋舊之望。
  • 31.    《篁墩文集·卷六十四·乙未十一月十六日長至有感》題下記:白鬚又添一莖。詩曰:吟須再見一莖霜,愁思應隨一線長。月色也從今夜減,酒杯爭似少年狂。海榴漫説偏多子,喬木誰憐隔異鄉。好是浮名歸未得,十年辛苦尚為郎。
  • 32.    《篁墩文集·卷六十八·二月一日辭親赴京出休寧東門》:賤子來何時,倏焉戒晨裝。王程難久滯,俯首辭高堂。硬嚥不敢啼,懼我親情傷。哪踢縣東門,涕下霜衣裳。回思古之人,仕者不出鄉。自從封建廢,坐使親情栽。我生竟何成,去住心榜徨。春陰淡如染,遙山鬱相望。願保忠孝期,桑梓生輝光。
  • 33.    《篁墩文集·卷四十一·襄毅程公事狀》:己亥五月,忽因吐致疾,轉為風痰,既差而復者三,竟不起,時九月二十七日辰時也,享年六十有三。
  • 34.    《篁墩文集·卷五十三·答衍聖公書》:前歲冬,不幸先公棄背。……舊歲春,奔喪南歸。”
  • 35.    《篁墩文集·卷五十一·吳山陰侯賀公廟告文》:維成化十六年歲次庚子三月辛巳朔二十六日丙午,孤子左春坊左諭德程敏政謹遣家人程泉敢昭告於淳安縣救祀吳新都太守山陰侯賀公廟下曰:孤不孝罪重,上釁先公。解官而南,夜以繼日,忽遭霆雨水發灘危,塊坐一舟,臂不能奮,鄉關在目,膏火貯心。……”
  • 36.    《篁墩文集·卷五十三·寄李尚寶士欽書》:孤已於三月二十八日到家,抵奉几筵。苟存視息。
  • 37.    《篁墩文集·卷十九·先壠碑陰記》:先公賜葬以成化庚子七月廿四日。
  • 38.    《篁墩文集·卷五十一·赴京謝恩告文》首署維成化十六年歲次庚子冬十一月丁丑朔二十四日庚子。禮當恭詣朝庭,拜謝聖恩,將以來日就道。
  • 39.    《篁墩文集·卷四十三·摺子擴志》:庚子春,其父奔襄毅公之喪,其母李病不能俱,因寄於其外舅祖李文達公家。辛丑春,其父以賜葬恩入謝於朝,見沂瘩甚,大駭,急召醫謀之疾。少間,乃掣其母子而南。既道山東,秋褥暑,舟人弗堪,沂疾遂大作。山東人藥之弗愈,急渡淮,淮人藥之弗愈。聞姑蘇多醫,乘大風渡江,幾殆,而沂母疾又作,一舟逗逞。以八月二十五日至姑蘇,沂竟以是夜死逆旅。
  • 40.    《篁墩文集·卷三十六·題所校脈經後》:自新安入謝,道出淮陰。會河水不能去,借宿驛中居。鬱愷病痰,從淮醫朱鑑借書,得《王氏脈經》十卷,蓋元泰定隆興翻刻宋熙寧閣本也,有宋長樂陳孔碩序。……自泰定及今餘百年,此書復亡。淮進士畢君舜修始得抄本刻之,然其間脱誤尚多。騷舍無事,取朱本參校終卷,勘其誤凡二百六字,補其脱凡十七條,因界舜修,使刊正之,以便後世慈孝者。
  • 41.    《篁墩文集·卷五十一·謝恩還家告文》:不肖孤謝恩赴京,道途濡滯,以是歲十二月二十五日,與妻子抵家。
  • 42.    《篁墩文集·卷四十三·圻子擴志》:初,其季叔敏行死,無子,將侯服闕,告廟以圻後之,不幸至是。乃載梓以歸,以歲之十月二十七日襯葬其季叔墓側。
  • 43.    《篁墩文集·卷二十三·新安程氏統宗世譜序》略雲:成化壬寅春,先公之服既除,乃發書以告諸宗人,諸宗人是之各以其譜來會。理淆伐外,將六逾月始克成。編為卷凡二一十有畸,會者四十四支,名之登於譜者逾萬人,先墓之可以共業者五十三世。相與告之先廟,而命之日:《新安程氏統宗世譜》。塢金刻之,伸敏政言其故於編首。
  • 44.    《篁墩文集·卷五十一·祭告顯考襄毅公文》:維成化十八年歲次壬寅春正月庚午朔越三十日己亥。
  • 45.    《篁墩文集·卷十四·績溪縣城煌廟記》:徽之績溪故有城陛廟,在邑之東北隅,歲久而弊。前令佐雖以時加葺之,然莫有任起廢之責者。晉江江君復來為壓,累攝令事,約己惠人,知祀典之重,乃以新廟倡其民。民翁然應之,富者樂助以資,貧者樂效以力。……經始於成化乙未冬十二月,訖工於壬寅春正月。……於是其士民因予族侄鄉貢進士傅來徵文記其成。
  • 46.    《皇墩文集·卷三十六·書程氏統宗譜後》略曰:凡預宗盟,有自百里之外者,有自千里之外者、裹糧來會,有一再往返者,有五、六往返者。正訂異同,有一再易稿者,有三、四易稿者。參考稽對,有居月餘者,有居數月者。雞金刻梓,有捐十餘兩者,有捐數十兩者,然後乃及其成。以板計之,餘七百。以字計之,餘三十萬。嗯,譜成之難如此。……敏政書於南山堂會譜處。
  • 47.    《篁墩文集》卷五十三《與太守河汾王公文明論世忠廟產書》:僕自府下奉別之後,即與諸族人會譜。以七月一日浸梓起工,參訂校勘無一日之暇,追今已四逾月,次第將完,而譜後文字尚未刊也。
  • 48.    《篁墩文集》卷七十一:祖保去歲八月二十五日亡於姑蘇,暫寄僧舍,歸座南山,今一年矣。其母忽於筐中得見舊佩香囊,坳不能忍,並褚錢焚其癱處,輒賦五十六字志予之悲。
  • 49.    《明史紀事本末》補編卷二《科舉開設》:二十二年丙午,侍講學士李東陽、傅瀚主順天試。庶子汪諧、諭德程敏政主應天試。
  • 50.    《篁墩文集》卷二十六《應天府鄉試錄後序》:應天府臣以成化丙午南撇鄉試前,期請官主考,惟臣諧、臣敏政適。皆承乏被命而行,以七月望前一月陛辭。
  • 51.    《篁墩文集》卷二十六《雙桂堂詩序》:丙午之秋,予實奉詔試士南都,承之之文校諸詩八百人最優,而不為分考者所賞識。予得之落卷中,’驚惜不已,攫魁其經。同寅汪公憂然曰:非其先人有大積德,不及此。既啓卷,則欽也。一堂鬨然,以為得士。”
  • 52.    《篁墩文集》卷二十六《贈黃君宗鎮同知處州府序》:乃成化丙午冬十有一月,吏部銼人適當首選,而董君宗鎮得知處州府事,專董銀課。……夫銀課有國之大利存焉,急之則失民,緩之則曠官,此有志者之所難也。……君堰賽場屋幾二十年,聞見廣而涉歷多,於世途險易、公務弛張,其慮之必周。……與人言,而不以遠大期之,薄夫人者也。聞人言,而不以遠大自期,薄乎己者也。於是監察御史謝君廷獻合吾徽之仕者,相與餞君,而予為之序如此雲。
  • 53.    《孝宗實錄·卷一百五十一》:“二十三年秋,孝宗皇帝踐祚。程敏政進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學士,侍文華殿日講。”
  • 54.    《篁墩文集·卷八十一·二月七日右順天門奉雍王殿下講讀及侍書三日賜宴有作》:帝子英標僅八齡,書堂新啓傍彤庭。分張彩筆看題字,指點牙籤與授經。侍史換香佔晝漏,貴人傳救賜春端。非才濫竊隆師禮,數墨尋行愧典刑。
  • 55.    《篁墩文集·卷八十一·戊申二月十二日息從親耕籍田宴上作》:萬乘親耕舉盛儀,東都晴日正舒遲。農分野色隨金來,樂亂春聲動彩旗。馗譁幸叨霜鎬燕,紀成誰可續幽詩。主張稼桔艱難意,天賜豐年定有期。
  • 56.    《孝宗實錄·卷十九》“弘治元年十月辛卯戊申”:時久陰不雨,監察御史王篙等因疏陳修省五事,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講學士程敏政,奸叔之妾,至生一女;奪弟之官,致死非命;及與樂婦通姦,教以《詩》、《書》,貪淫無恥。
  • 57.    《徽州府志·卷七·程敏政傳》:台臣論奏,請退奸進賢,且各有所指,敏政在所進中,由是有忌之者。俄有御史以暖昧之言中之,詔致仕。有勸其自辯者,敏政答書謂:“歐陽公、朱文公當時各遭讒謗,時歐公在執政,故力可辯。文公在庶僚,故不可辯,恐反遭鍛鍊故耳!況上有老母,下有弱子邪?”既歸,讀書休寧南山中。
  • 58.    《明史·卷一八〇·湯鼐傳》:孝宗嗣位,首劾大學士萬安罔上誤國。明日,宣至左順門。中官森列,令跪。鼐曰:“令鼐跪者,旨耶,抑太監意耶?”曰:“有旨。”鼐始跪。及宣旨,言疏已留中。鼐大言:“臣所言國家大事,奈何留中?”已而安斥,鼐亦出畿輔印馬,馳疏言:“陛下視朝之餘,宜御便殿,擇侍臣端方謹厚若劉健、謝遷、程敏政、吳寬者,日與講學論道,以為出治之本。至如內閣尹直、尚書李裕、都御史劉敷、侍郎黃景,奸邪無恥,或夤緣中官進用,或依附佞幸行私。不早驅斥,必累聖明。司禮中官李榮、蕭敬曩為言官劾罷,尋夤緣復入。遂摭言官過,貶竄殆盡,致士氣委靡。宜亟正典刑,勿為姑息。諸傳奉得官者,請悉編置瘴鄉,示天下戒。且召致仕尚書王恕、王竑,都御史彭韶,僉事章懋等,而還建言得罪諸臣,以厲風節。”報聞。
  • 59.    《重墩文集·卷二十八·梁園賞花詩引》:弘治戊申冬,予被放還江南,束裝而得是卷。念當時遊者,惟伯諧、舜諮、賓之、廉伯、世賢五人者在,而天瑞出佐外藩,敷五、汝弼、爾章、愚衡、元錳皆已作土中人。感嘆久之,輒請五人者,或重書、或補作,而向之卷始成。蓋自戊子至戊申,俯仰二十一年矣。
  • 60.    《堂墩文集·卷八十五·送中行進士》詩下題曰:中行進士省族長洲也,自南山取道訪於新安。山中空谷足音方以自喜,而又不能不惜其去之函也。病後久不作韻,然於中行之行,烏能噪不一語,以道離合之意耶!弘治辛亥秋八月一日留暖道人程敏政書於水南山房。
  • 61.    《篁墩文集·卷八十七·與佩之及黃司訓汝彝聯句六首》題記:弘治壬子六月,致政憲副馮君佩之自浙西登遊,至新安乃十九日,挾一童冒熾暑過休寧,蓋不相見者十年矣。時予以末病謝客甚殆,然獨喜君之來,談笑竟日,忘其為病人也。明日,約縣庫黃汝彝司訓同至南山竹院,少暢合併之懷。酒半,汝彝不至,乃相與為聯句,章成者三,而汝彝走馬涉溪來會,倒尊大嗜,更得三章焉。……齊雲巖,休寧第一勝處。君將拉汝彝同登,予不能從,其所得篇什,當別自為捲雲。會之又明日,程敏政克勤引。
  • 62.    《篁墩文集·卷三十八·書施秋官行卷》:秋官主事黃岩施君彥器奉命決獄江南,以辛亥十二月甲子抵休寧,夜宿憲院,即與黃司訓汝彝有聯句之作。乙丑,汝彝請予同登雲巖,值雨,至陽山寺小酌,有限韻之作,予以病先歸。君及汝彝冒雨往,興奇且健,是日,宿巖上,相與倡酬甚富。丙寅,下山至予家,值梅花盛開,復為聯句三章。丁卯,還歇過南山,料理詩裝,得二十八篇。天寒歲晏,王事控惚,而君厭妖山水間,若不知案犢之勞,非其遠識過人,殊不及此。
  • 63.    《篁墩文集·卷十九·松蘿山遊詩序》:松蘿山在吾休寧縣北十五里,號幽勝,予十年前嘗一遊焉,每以為未愜。暨南還,值抱病,連歲不克往。弘治壬子春,鋭作一行,而雨連月,亦不敢必也。暮春廿一日,忽霎,天氣清和,人意甚適,乃以詩約縣庫司訓黃倫汝彝、鄉進士張旭廷曙,而同遊者五人:榮天爵、詹貴存中、胡昭靜夫,及族人正思、用禮、天錫、敬之,侍行者三人。
  • 64.    《國榷·卷四十二》“孝宗弘治五年十月”條:丙寅,前少詹事兼翰林侍講學士程敏政、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侍讀張異並復秩。錦衣衞千户葉通言其枉。
  • 65.    《篁墩文集》卷八十八《十二月二十一日得昭雪復官感激賦此》:紫風銜書下九霄,君王還念舊宮僚。春回大地陽初動,日轉陰崖雪盡消。犬馬有情終戀主,山林無分又趨朝。旁人慾問酬恩事,洛黨塵編未寂寥。
  • 66.    《孝宗實錄·卷九一》:弘治七年甲寅八月……李東陽升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專管浩救,日講官少詹事陸簡升詹事府詹事兼侍讀學士,程敏政太常寺卿,左庶子張異少詹事。俱兼侍講學士,照舊辦事。
  • 67.    《篁墩文集·卷三十三·送行人王君使朝鮮序》:弘治乙卯春三月,禮部言朝鮮之有事也,宜遣一行人往致禮於其國。詔可。惟時行人王君獻臣實受命以行。……使其國者,盡兩月可還。則獲止之行,固不必有所諮計,而使事可成也。然天下之事,或教於易,而成於難。……今上嗣統,初詔用儒臣一人,告即位於朝鮮。禮部以予名上,值開經筵,予不餒承乏講讀官首,不果行。然恆以不得一覽東方山川之勝為快,於敬止之行,竊有羨焉。
  • 68.    《篁墩文集·卷五十四·與鄭萬里上舍》:汪承之來,承惠壤子冠禮詩,教愛甚厚。所諭太守公欲刻《新安文獻志》,雲一再言之,似有必成之舉。此乃一郡盛事,僕當別為一序,以明賢太守表章先哲,興文善俗之功。但此書,僕用工二、三十年,別無他本,又未得親會以決其事,用是不敢盡發,發去目錄並事略二冊,可送則送,須使吾書有求售不獲之嘆,乃為佳耳!又聞欲整《徽州府總志》,此亦一大事。僕往時嘗有志於此,蓋朱大同先生所修者,出於國初,倉卒之際,不惟山川古蹟,事多遺缺。又者,鄉人多稱羅鄂州《新安志》,謂無一字可動。僕初意亦然,後諦觀鄂州文字,誠不可及,至一於敍事,則其間大有可憾者。蓋鄂州父尚書公,本出秦檜門下,故於吾郡名人,如王愈為王精所嫉,黃葆光為蔡京所害,胡舜險為秦檜所殺,皆諱而不書。方虛谷、洪潛夫稍稍辨之,僕間已收入《文獻志》中,然大同先生《總志》悉仍其舊,則《總志》豈可不一整之而逮刻哉!
  • 69.    《篁墩文集·卷三十九·書蕭氏祖瑩詩卷後》:先少保尚書襄毅公之捐館也,朝廷遣使賜葬休寧南山之原,蓋十七年矣。而先夫人棄背於京師官舍,敏政扶樞而南。
  • 70.    《篁墩文集·卷十·奏乞終制》:弘治十年五月二十四日,有臣本府官奉巡撫官札,起復臣為副總裁官,催臣起程者。伏望皇上矜憫,許臣終制。前來供職總裁之副,非臣敢當。
  • 71.    《篁墩文集》卷三十四《黃山圖並詩為羅君夫婦偕壽序》:黃山為東南巨鎮,跨數郡之境,而在新安者,特雄秀。每閲《圖經》,得其概,而心妖之,不及往遊也。弘治丁巳冬十一月六日,決策一遊。自湯口以入,涉益深,境益勝。三十六峯上插天表,而飛橋亙兩岸,怪石參聳,峻巖壁削。有珠砂之泉、丹霞之溪、百龍之鍬,軒轅浮丘採芝煉藥之遺蹟,往往而在。陰晴頃刻變幻萬狀,遊者率相顧愕胎,不類人境,真天下之奇觀也。因留詩寺中而出。
  • 72.    《篁墩文集·卷九十二·臘月望日至南山治裝北上,梅花盛開,獨酌花前悵然有作》:手種寒香十八年,盛開長是得春先。江天幾放尊前醉,水月從教畫裏傳。正色向予無冷暖,繁花隨爾竟丹鉛。莫言頭白輕相棄,水雪交情晚更堅。
  • 73.    《篁墩文集·卷三十五·遊黃山卷引》:予往來家山二十年,恆思為黃山之遊不果。弘治丁巳子月之三日至郡城,決策往焉。府公衞侯及士友期同行甚眾。值冬霖不止,有輿至潛口而返者,有進至楊幹寺一宿而返者,惟清流、時習、鏡山三人佐予甚勇。冒雨行兩日,抵湯口。陰噎四合,微雪交下,予亦索然以為不可登矣。至山麓,雲氣忽晴,循雨崖而入,怪石參聳,飛橫虹亙,三十六峯出沒天表,湯泉沸石屋之下。而嶺外石潭古木陰翁,有龍宅焉,其境幽瓊,其狀偉絕,四人者相顧愕然,疑不類人世。乃小憩樣符寺,留四詩出山。……他日謝世還山,裹糧而來,分榻而卧,希塵外之高蹤,續古賢之逸響,必有其人以掣予而名後世者。若今所得,則亦出於一時良會,不可以無紀也。清流為於明文遠,時習為鄭鵬萬里,皆予友。
  • 74.    《國榷·卷四十三》“孝宗弘治十一年三月”條:詹事程敏政為禮部右侍郎,仍兼翰林院學士,署詹事府。
  • 75.    《篁墩文集·卷五十二·至京轉官告文》:某被召,三月廿四日至京。廿八日上荷天恩,進副宗伯仍兼翰長,入侍東宮。
  • 76.    《篁墩文集·卷三十五·奉送張公之任徽州府序》:吾郡自聖天子嗣統,十年間更守七人。其來或間歲,或不終歲!其人或尚嚴,或尚寬;夫徽,南撇一郡也,環山為治,程朱之故宅在焉。吏簡於送迎,民重於轉徙,長吏有方伯之尊,恆以為易治。而民性樸而好義,其弊也,性樸則近愚,好義則近爭,故訟起於梢忽,而至於不可遏。究其極,又非有奸究武斷若昔人云者,其爭不過產與墓繼之類耳。
  • 77.    《孝宗實錄·卷一四八》“弘治十二年三月”條:丙寅,下户科給事中華昶及舉人徐經、唐寅於獄。會試事畢,大學士李東陽等奏:日者,給事中華昶劾學士程敏政私漏題目于徐經、唐寅。禮部移文臣等重加翻閲去取,其時考校已定按,彌封號籍,二卷俱不在取中正榜之數,有同考官批語可驗。臣復會同五經諸同考連日再閲,定取正榜三百餘卷,會外簾比號拆名,今事已竣。謹具以聞。’章下禮部看詳。尚書徐瓊以前後閲卷去取之間,及查二人殊卷未審有弊與否,俱內簾之事,本部無從定奪,請仍移原考試官徑自具奏,別白是非,以息橫議。
  • 78.    《孝宗實錄·卷一四九》“弘治十二年四月”條:辛亥……下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程敏政於獄。華昶等既系錦衣衞鎮撫司,工科都給事中林廷玉以嘗為同考試官與知內簾事,歷陳程敏政出題閲卷取人有可疑者六,且曰:臣于敏政非無一日之雅,但朝廷公道所在,既知之,不敢不言。且諫官得風聞言事,昶言雖不當,不為身家計也。今所劾之官晏然如故,而身先就獄,後若有事,誰復肯言之者。但茲事體大,勢難兩全,就使究竟得實,於風化何補?莫若將言官、舉人釋而不問,敏政罷歸田裏。如此處之,似為包荒,但業已舉,行又難中止,若曰朋比回擴,顛倒是非,則聖明之世理所必無也。’既而給事中尚衡、監察御史王緩皆請釋昶,而逮敏政。徐經亦奏涎挾私誣指。敏政復屢奏自辯,且求放歸及置對。鎮撫司以經、挺等獄辭多異,請取自衰斷。上命三法司及錦衣衞廷鞠之。經即自言,敏政嘗受其金幣。於是左都御史閔硅等請逮敏政對問。奏留中十餘日乃可之。
  • 79.    《孝宗實錄·卷一五》:己丑朔……先是,給事中華昶奏學士程敏政會試漏題。事既午門前置對,敏政不服,且以昶所指二人皆不在中列,而覆校可疑十三卷,亦不盡經校閲。乞招同考試官及禮部掌號籍者面證。都御史閔珪等請會多官共治,得旨,不必會官,第從公訊實以聞。復拷問徐經,辭亦自異。謂來京之時,慕敏政學問,以幣求從學問,講及三場題可出者。經因與唐寅擬作文字,致揚於外,會敏政主試,所出題有嘗所言及者,故人疑其買題。而赦遂指之,實未嘗賂敏政,前懼拷治,故自誣服。因擬敏政、經、寅各贖徒,超等贖杖。且勃敏政臨財苟得,不避嫌疑,有站文衡,遍招物議,及涎言事不察實,經、寅等黃緣求進之罪。上以招輕參重,有礙裁處,命再議以聞。珪等以具獄上。於是命敏政致仕,昶調南京太僕寺主簿。經、寅贖罪畢,送禮部奏處,皆黝充吏役。
  • 80.    齊曉芳.論程敏政的史學成就[D].上海師範大學,2018: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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