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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歸縣司法局

鎖定
擬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和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
中文名
秭歸縣司法局
所屬地區
秭歸縣
管理範圍
司法
屬    性
政府機關

秭歸縣司法局主要職責

1、起草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全縣司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
3、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和法律顧問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4、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5、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管理、監督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縣非監禁刑罰執行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7、指導、監督全縣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全縣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的初審、申報和登記管理工作。
8、指導司法行政系統涉港、澳、台法律事務及對外法制交流與合作。
9、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裝備採購和警車管理工作。
10、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11、為重點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秭歸縣司法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設8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工作情況的調查與綜合;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辦;負責起草局綜合性文件、報告,參與起草縣內有關規範性文件;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綜合協調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文電、檔案、保密、信訪、統計、扶貧、網絡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本系統法制、調研和執法監督工作;承辦本系統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
2、政治工作股
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協助做好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記功表彰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3、法制宣傳教育股
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縣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檢查、督促全縣普法規劃、依法治縣規劃的實施,並組織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承擔縣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基層工作股
指導、監督全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工作;組織、指導基層司法行政業務及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編制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計劃;指導司法所的規範化建設;負責基層司法所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及效能建設考核;指導和管理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監督檢查國家勞動教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縣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5、公證律師管理股
指導、監督有關律師、公證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工作;依照有關程序和規定審核申報律師事務所及公證機構的設置;負責全縣律師執照年檢、註冊和律師資格撤銷的審核、申報工作;檢查、監督全縣公證業務活動;擬定全縣司法鑑定業務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的初審、申報和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對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及其機構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紀違規執業行為;指導和監督法律顧問工作。
6、社區矯正股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法規政策;擬定全縣社區矯正試點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收集、綜合分析社區矯正試點工作信息;組織開展犯罪嫌疑人審前社會調查工作;組織全縣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法律知識教育、心理疏導和勞動技能培訓;指導鄉鎮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指導並監督各鄉鎮社區矯正機構落實社區矯正幫教措施;承擔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法律援助股(“12348”法律服務中心)
指導和監督法律援助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擬訂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監督管理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負責“12348”法律服務中心來電來訪的法律諮詢接待、解答工作;受理並處理承辦法律援助案件過程中違紀違規人員的投訴舉報;承擔縣法律援助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計劃財務股
編制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資金的使用;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基本建設、裝備採購和警車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秭歸縣司法局直屬事業單位

秭歸縣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秭歸縣社區矯正監管大隊)。秭歸縣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為縣司法局管理的行政機構,機構級別為副科級,內設刑罰執行股、矯正管理股。其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法規政策,擬定全縣社區矯正工作規劃、管理制度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社區矯正工作的聯絡協調、調查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組織全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開展犯罪嫌疑人審前社會調查工作;組織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法律知識教育、心理疏導和勞動技能培訓;組織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鄉鎮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指導並監督各鄉鎮社區矯正機構落實社區矯正幫教措施;指導開展社區矯正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

秭歸縣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

秭歸縣公證處(直屬公證機關)。湖北省秭歸縣公證處由局直屬公證機關變更為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與秭歸縣法律援助中心,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重新核定湖北省秭歸縣公證處(秭歸縣法律援助中心)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湖北省秭歸縣公證處主要職責:宣傳公證法律知識,提供公證法律諮詢等事務;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法、依規辦理各類公證事項,出具公證文書;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調解公證事項的糾紛,提出公證建議,代辦與公證相關的法律手續等,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對象提供公證法律援助。秭歸縣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職責:指導和監督法律援助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擬訂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監督管理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負責“12348”法律服務中心來電來訪的法律諮詢接待、解答工作;受理並處理承辦法律援助案件過程中違紀違規人員的投訴舉報;承擔縣法律援助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秭歸縣司法局派出機構

各鄉鎮司法所。其主要職責為: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2、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5、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1] 

秭歸縣司法局人員編制

縣司法局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鄉鎮司法所為縣司法局派出機構,共核定行政編制25名。秭歸縣公證處為縣司法局直屬公證機關。其主要職責不變。核定行政編制2名,從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調劑。

秭歸縣司法局聯繫方式

辦公地點:秭歸縣茅坪鎮長寧大道18號法院大樓六樓
郵政編碼:44360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