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秦金

(明朝大臣、文學家)

鎖定
秦金(1467~1544),字國聲,號鳳山,江蘇無錫人,明朝弘治六年(1493)進士,官至南京禮部尚書、南京兵部尚書户部尚書、南京户部尚書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卒贈少保,諡端敏。
全    名
秦金
國聲
鳳山
諡    號
端敏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蘇無錫
出生日期
1467年
逝世日期
1544年
主要成就
參與大禮儀之爭
最高官職
南京禮部尚書、南京兵部尚書、户部尚書、南京户部尚書、工部尚書

秦金生平經歷

秦金早年經歷

弘治六年(1493)進士,授户部福建司主事,監督倉場。歷任員外郎郎中
正德初年,遷河南按察副使,監督學政。升任左參政,分守開封,破趙鐩陳橋。歷任山東左、右布政使。在秦金和山東巡撫趙璜的共同治理下,被戰亂蹂躪的山東開始復甦。
正德九年(1514),擢右副都御史湖廣巡撫。諸王府所佔據的山場、湖蕩,皆上奏歸還官府。賀璋、羅大洪降而復叛,秦金派兵討伐平定。郴州桂陽瑤族龔福全稱王,秦金先後攻破山寨八十餘,斬首二千級,生擒龔福全及其同黨劉福興等。錄功,增俸一級,蔭錦衣衞世襲百户,力辭得到批准。入為户部右侍郎
明世宗即位,改任吏部右侍郎言官彈劾秦金沒有人品評鑑定,改任户部右侍郎,轉任户部左侍郎,署部事。外戚邵喜請求莊田,秦金陳述祖制,請求按治。明世宗饒恕了邵喜,命都察院繼續執行禁止。中旨各宮仍置皇莊,遣官校分督。秦金進言:“西漢盛時以苑囿賦貧民,今奈何剝民以益上。乞勘正德間額外侵佔者,悉歸其主,而盡撤管莊之人。”明世宗表示贊同,於是按照他的建議執行。

秦金大禮儀之爭

嘉靖二年(1523),擢南京禮部尚書,率諸臣上疏:“陛下繼統以來,昭德塞違勵精圖治,動無過舉,宜召天和,而災眚頻告者,何也?《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陛下登極一詔,百度鹹貞,天下拭目望至治。比來多與詔違,百司罔遵,萬民失仰,此詔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舊。比內閣擬旨輒中改,至疏請,徒答温語,此任賢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聽言如流,朝請暮報。比來事涉戚畹宦寺,雖九卿執奏,科道交章,皆曰‘業經有旨’。此聽納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先朝傳升、乞升等官,一切釐革。比來恩澤過濫,封拜頻煩。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奸黨巨惡俱付三法司。比來輒下鎮撫。此謹國法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首命户部減馬房糧芻之半,且令科道官備核馬數。乃因太監閻洪等言,遂寢前詔。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遣斥法王佛子國師禪師。比來於禁地設齋醮。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精明充盛。比來聖躬弗豫,天顏未復。此嗇精神不能如初也。夫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預也;今政所以混溷者,政在左右,而外廷不知也。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權不可一日移於左右。所謂政在朝廷者,非必皆獨運也。股肱有託,耳目有寄,即主威重於九鼎,國勢安於泰山。自古帝王制御天下,操此術而已。不則宮府之勢隔而信任有所偏,婦寺之情親而聽受有所蔽。名曰總攬,而太阿之鐏實移於下矣。”章下禮部,禮部尚書汪俊力勸明世宗採納,得到明世宗的批覆。
不久,改任南京兵部尚書孫交辭官,召為户部尚書。明世宗欲尊生父興獻王,秦金和廷臣伏闕力爭,又與何孟春等指出張璁建議的過錯。等到上呈聖母冊的時候,秦金及趙璜等再次不至,明世宗屢次詰問斥責。永福長公主請求寶坻武清的土地,以秦金的進言削減。撫寧山海關莊地起初賜予魏國公徐達,徐達去世後歸還官府,定國公徐光祚請求將這些地再次賞賜給他,秦金認為不可。給事中黃重、御史張珩等先後爭論,秦金等為他們説話,才得以批准。內府諸監局軍匠至數千人,宦官梁諫請求下部採金玉珠石,秦金皆執奏。沒有采納。奸人逯俊等請求兩淮鹽引三十萬,得到明世宗的同意。秦金力爭不可,屢次令明世宗不滿。
嘉靖六年(1527)春,以考察自陳致仕馳驛給夫廩如制。歸家五年後,一直都有推薦他的人,於是起任南京户部尚書,疏陳利民六事。尋召為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明世宗與張孚敬李時評論諸大臣,以秦金為賢,頗嫌其老。居數月,加太子太保,改任南京兵部尚書。一年以後,致仕歸鄉。
嘉靖二十三年(1544),去世。贈少保,諡端敏。 [1-2] 

秦金親屬成員

孫:秦柱 [1] 

秦金人物評價

明史》:金為人樂易。及居官,一以廉正自持。在户部,尤孜孜為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