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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軍

(湖北省商務廳原黨組書記、廳長)

鎖定
秦軍,男,漢族,1965年7月生,湖北紅安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1]  曾任湖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 [1]  [12] 
2022年8月,秦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3] 
中文名
秦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北紅安
出生日期
1965年7月
畢業院校
武漢大學

秦軍人物履歷

1983.09,湖北大學地理專業學習;
1987.07,武漢市對外經濟貿易幹部學校教師、教研室副主任(其間:1988.02—1988.08,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貿易專業進修);
1991.09,武漢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政治處幹事、副主任科員、團委副書記;
1995.06,武漢市委對外經濟貿易工委組織部主任科員、團工委書記;
1996.08,武漢市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1997.04,共青團武漢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其間:1996.09—1999.06,武漢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99.06—1999.12,華中理工大學外語系英語強化培訓班學習,2000.03—2000.09,美國康涅狄格州中央大學工商管理高級研討班學習);
2003.04,共青團武漢市委書記、黨組書記(其間:2003.01—2004.04,武漢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
2004.04,武漢市外辦(港澳辦)黨組書記、主任;
2007.01,武漢市青山區委副書記;
2007.03,武漢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代區長、黨組書記;
2007.06,武漢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2009.07,武漢市青山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候選人;
2009.12,武漢市青山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2010.07—2011.01,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區長助理(掛職));
2011.09,武漢市青山區委書記;
2011.12,武漢市委委員、青山區委書記;
2012.01,武漢市委委員、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青山區委書記;
2012.02,武漢市委委員,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青山區委書記;
2012.04,武漢市委委員,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 
2015.02,襄陽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黨組書記; [3] 
2015.08,襄陽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4-5] 
2017.10,湖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人選; [6-7]  [9] 
2017.11,湖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 [7] 
2021.07,湖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
第十一屆湖北省委委員 [8]  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4] 

秦軍人物事件

秦軍予以誡勉

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14日將督察發現的18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北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其中,武漢市建築垃圾消納場建設遲緩,導致2013年至2016年該市5510萬立方米的建築垃圾未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置,導致城市防洪防澇能力下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秦軍(時任武漢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予以誡勉。 [1] 

秦軍違紀被查

2021年6月12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湖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秦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0] 

秦軍免去職務

2021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免去秦軍的湖北省商務廳廳長職務。 [12] 

秦軍依法雙開

2022年8月9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前期,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湖北省商務廳原黨組書記、廳長秦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秦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堵口、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旅遊;違反組織原則,瞞報房產,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紀法底線失守,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拆遷等事項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個人費用在單位報銷,侵吞公款;擅權妄為,違規決定在禁止開發建設的河道範圍內實施違法項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秦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湖北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秦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此前,經報國家監委備案同意,湖北省監委已將秦軍涉嫌犯罪問題先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3] 

秦軍公開通報

湖北省商務廳原黨組書記、廳長秦軍違規決策推進工程項目建設問題:2015年至2017年,秦軍任襄陽市政府市長期間,明知河道灘地不能開發建設,在水利、規劃等部門明確提出異議的情況下,仍多次主持召開會議強行推進卧龍古鎮項目建設。該項目後因違法佔用行洪灘地被拆除,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秦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5] 
2023年7月24日,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典型案例。
2008年至2011年,時任武漢市政府副市長秦軍為謀求“祛病消災保官運”,兩次請“風水術士”到其父親墓前看風水、“燒符作法”;2014年下半年,再次請“風水術士”為其畫符並按要求隨身攜帶。2015年5月,秦軍在擔任襄陽市市長期間,聽信屬相“相生相剋”説法,並前往寺廟求證與其“相生相剋”的生肖,後據此更換身邊工作人員。 [1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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