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紘
(明朝中期官員)
鎖定
秦紘為明代宗景泰二年(1451年)進士,初授南京御史。歷官監察御史、僉都御史,巡撫山西、河南、宣府,以清廉著稱。成化十三年(1477年),因得罪慶成王朱鍾鎰而被誣抄家,使者僅抄得敝衣數件。弘治二年(1489年),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次年,彈劾鎮守兩廣總兵柳景貪暴不法,柳景倚仗與周太后的姻親關係,反劾秦紘,使其被捕,不久後被釋放,罷官歸鄉。後被起用為南京户部尚書。弘治十一年(1498年),託病辭官。弘治十四年(1501年),西北邊釁又起,明孝宗起復秦紘為户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制三邊軍務(三邊總制)。他趕赴前線,築城堡、造戰車,募人屯種固原周邊地區。累加太子少保。弘治十七年(1504年),以年邁致仕歸家,至次年逝世,享年八十歲。獲贈少保,諡號“襄毅”。
[2]
[43]
- 全 名
- 秦紘
- 別 名
-
秦襄毅
秦世纓 - 字
- 世纓
- 諡 號
- 襄毅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秦紘人物生平
秦紘不畏強禦
秦紘為明代宗景泰二年(1451年)進士,最初被授為南京御史。他性格剛直,勇於任事。初到南京,便捕治了橫行不法的太監傅鎖兒。又上疏諫止朝廷去江南採集翠烏毛、鮮魚。因此受到權貴的忌恨,不斷有人以惡語中傷。適逢遇上考察(明代考核文官的方法),被貶為湖廣驛丞。
[3]
天順(1457年-1463年)初年,秦紘經御史練綱推薦,出任雄縣知縣。王府奉御杜堅在雄縣借捕捉天鵝之機橫行不法,秦紘將其爪牙捕獲予以杖責。結果被杜堅誣陷,捕下詔獄。雄縣百姓五千人到北京為他訟冤,秦紘因而被調為府谷知縣。
[4]
明憲宗即位後,秦紘歷任葭、秦二州的知州。後因母喪離職,州人請求留住秦紘。服喪期滿後,秦紘回任舊職。旋即升任鞏昌知府,轉知西安府,再升為陝西右參政。岷州少數民族叛亂,秦紘率軍三千將其擊敗,因功增加一級俸祿。
[5]
成化十三年(1477年),秦紘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之職巡撫山西。慶成王之子、鎮國將軍朱奇澗貪暴成性,強取豪奪,草菅人命,多任巡撫不敢彈劾處置。秦紘到任後,立即上疏揭發朱奇澗的罪行。結果反被慶成王朱鍾鎰誣告下獄。憲宗難違慶成王的意願,將秦紘逮捕交法司處理,事情查無證據。而內宮尚亨查抄秦紘的家,僅得幾件破舊衣服,尚亨將此事奏告憲宗,憲宗嘆息道:“秦紘的清貧竟到如此地步嗎?”於是賜他一萬貫紙幣嘉獎,並削去朱奇澗等三人的爵位,慶成王也被削奪三分之一的俸祿。
[6]
秦紘連敗韃靼
成化十七年(1481年),韃靼小王子率數萬騎兵入侵大同,長驅直入順聖川,劫掠宣府。秦紘與總兵官周玉奮力迎擊,擊退小王子。不久,小王子劫掠興寧口,秦紘等又與之接連交戰,迫使其退去,並追還被搶掠的物資,憲宗親下璽書,褒獎秦紘的功勞,升其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仍巡撫宣府。
[8]
秦紘總督兩廣
- 削奪鎮守太監和武將的權力:太監、武將分鎮各地併兼理民事,干擾地方司法,甚至擅殺無辜。有的還依仗皇帝威勢,縱其家人非法經商謀利,擾亂了正常商業流通,與民爭利。秦紘奏請朝廷革除天下鎮守太監及武將兼理民事的權力;
- 各總鎮府的賞金庫,金錢出入漫無節制。秦紘提出各鎮府的財政必須由御史審計檢查,杜絕貪污之源;
- 在兩廣地區編制保甲,設立禮學,以絕盜源,以振文風。
秦紘屢遭挫衄
秦紘在兩廣的整頓觸動了權貴的利益,引起他們的不滿。安遠侯柳景在兩廣軍鎮時,貪污軍餉,屠殺良民,被秦紘揭露而下獄。柳景在獄中反誣秦紘殘暴淫虐。孝宗令嚴加審查,結果毫無佐證,法司判處柳景死刑。柳景與周太后(孝肅周皇后)家是姻親,因此,周太后在孝宗面前替柳景辯白。孝宗聽信讒言,令將秦紘逮進京審問,結果證明秦紘清白無污。看在周太后面上,孝宗將柳景削爵閒住,秦紘也被罷官歸鄉。秦紘的罷官,引起了朝野上下普遍的不滿,以吏部尚書王恕為首的百餘名官員聯名保奏。數月後,秦紘才被改為南京户部尚書。
[12]
秦紘老當益壯
弘治十四年(1501年),西北邊釁又起。韃靼鐵騎侵入陝西花馬池,在孔霸溝大敗明軍,直抵平涼,西北震動。孝宗以秦紘久著威名,雖年老但仍可任用,起授他為户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制三邊軍務(三邊總制)。
[14]
秦紘聞命後,以七十六歲高齡星夜馳抵固原,擔負起總制三邊,鎮守西北的重任。他到任後,首先察看了延綏、固原、寧夏三鎮的形勢;到戰場祭奠了陣亡將士的英靈;上奏其錄用為國捐軀的指揮朱鼎等五人,撫卹戰死者的家屬,逮治了敗將楊琳等四人之罪,更換守將;挑選壯士,興設屯田,重申號令,使軍威大振。
[15]
其次,他重新調配了三鎮防務,強化了各鎮的管理。三鎮以固原地處最前線,只要固原穩固,其他各鎮便可虞。秦紘首先增加固原守軍數量。修繕城廓,招徠商賈,繁榮經濟。自己駐在固原,穩定全軍之心。使固原巋然成為一大重鎮。臨洮、鞏昌、甘州、涼州邊軍原先皆輪番赴延綏、固原防邊,勞軍傷財。秦紘令各鎮返歸本鎮,重新選拔知兵宿將防守其地,人以戍為家,軍以將為命,不再輪番遠戍。
[16]
秦紘乘傳歸鄉
正德五年(1510年),秦紘的家奴因對秦竑的內弟楊瑾不滿,借秦紘送內弟火炮之事向校尉告密,誣陷楊瑾收藏違禁軍器。權宦劉瑾歸怒於秦紘,抄其家,什麼沒得到。言官張九敍、塗敬等又承劉瑾之意彈劾秦紘,士大夫對此事嗤之以鼻。
[21]
秦紘主要影響
秦紘在陝西總制任上,建造一種獨輪的戰車,稱為全勝車。該車高5.4尺,廂闊2.4尺,前後通長14尺,全車重不過2石,遇有險阻4人可以肩扛而行,比較便當。在車上放銃者2人,在下推車放銃者4人。與敵人相遇,先發10輛或5輛車衝擊敵陣。前有阻塞,前邊的車向前放銃;後有追襲,尾車向後放銃;衝入敵陣,兩廂放銃,使敵馬驚擾,自相蹂踐,從而取勝。
[41-42]
秦紘歷史評價
王鏊:“諳練兵務,素有威望。又嘗巡撫前項地方,邊人至今思之。雖老,尚可用也。”
[25]
楊一清:“秦公文吏,其所治邊,雖古名將何以過之。”
[26]
唐樞:“歷牧州郡,廉守有惠政……及綰院章,風采益峻,台綱肅然。”
[29]
袁袠:
- 秦公挺挺,守正不撓,能使汪直稱其賢,此非誠服其心爾耶? [30]
邵經邦:
項篤壽:“秦公潔清端諒,受知主上,懋矣!即守正不撓,汪直猶賢之,素所蓄積然耳。直下紘,紘乃論直,直益賢紘,直固不可盡廢也。”
[31]
何喬遠:“李(秉)、餘(子俊)、秦三公飭邊修備,可謂國之能臣。”
[26]
談遷:“剛直嫉惡,通籍五十餘年,屢挫不屈,惠澤及民,始終全節,稱一代完人。”
[34]
陳子龍:
秦紘軼事典故
秦紘中年入仕途,一心為國,勇於任事,剛直果毅,文武全才。他在兩廣任上被逮入京時,正在商議討賊事宜。他聽説錦衣衞來到,從容整理好未完事務交給代者,照樣以總督身分在儀衞扈從擁簇之下上路。等出了兩廣地界,秦紘才下車脱下官服,換上囚服,對錦衣官校説:“兩廣蠻夷雜處,總督體尊,如果讓他們看到我囚服被逮,將啓他們侮謾之心,有損國威。今已離了兩廣,我是真囚徒了。”時論稱其為人嚴正,識大體。
[22]
秦紘一生廉潔奉公。雖位至總制,常服皆布衣。妻子老小常常連素菜粗飯也吃不飽。成化年間,柳景誣陷他下獄,憲宗令抄了他的家,只抄到幾件破衣服,憲宗臨朝嘆道:秦紘貧窮如此,哪會是貪暴之官。隨即賜鈔萬貫表彰他的廉潔。朝中士大夫不管認識還是不認識他,都稱其為一代偉人。
[23]
秦紘主要作品
《皇明經世文編》輯錄有《秦襄毅公奏疏》一卷。
[1]
秦紘史料索引
《國朝獻徵錄·資善大夫户部尚書贈太子少保諡襄毅秦公紘傳》
[30]
《國琛集·下卷》
[29]
《今獻備遺·卷二十四》
[31]
《名山藏·卷六十四》
[26]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
[2]
- 參考資料
-
- 1. 《皇明經世文編·卷六十八》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4]
- 2.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6-07-05]
- 3.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景泰二年進士。授南京御史。劾治內官傅鎖兒罪,諫止江南採翠毛、魚鸊等使。權貴忌之,蜚語聞。會考察,坐謫湖廣驛丞。
- 4.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天順初,以御史練綱薦,遷雄縣知縣。奉御杜堅捕天鵝暴橫,紘執杖其從者,坐下詔獄。民五千詣闕訟,乃調知府谷。
- 5.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憲宗即位,遷葭州知州,調秦州。母喪去官,州人乞借紘,服闋還故任。尋擢鞏昌知府,改西安,遷陝西右參政。岷州番亂,提兵三千破之,進俸一級。
- 6.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成化十三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奏鎮國將軍奇澗等罪。奇澗父慶成王鍾鎰為奏辯,且誣紘。帝重違王意,逮紘下法司治。事皆無驗,而內官尚亨籍紘家,以所得敝衣數事奏。帝嘆曰:“紘貧一至此耶?”賜鈔萬貫旌之。於是奪奇澗等三人爵,王亦削祿三之一。
- 7.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而改紘撫河南。尋復調宣府。
- 8.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小王子數萬騎寇大同,長驅入順聖川,掠宣府境。紘與總兵官周玉等邀擊,遁去。尋入掠興寧口,連戰卻之,追還所掠,璽書勞焉。進左僉都御史,巡撫如故。
- 9.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未幾,召還理院事,遷户部右侍郎。萬安逐尹旻,誣紘旻黨,降廣西右參政。進福建左布政使。
- 10.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弘治元年以王恕薦,擢左副都御史,督漕運。
- 11.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明年三月進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奏言:“中官、武將總鎮兩廣者,率縱私人擾商賈,高居私家。擅理公事,賊殺不辜,交通土官為奸利。而天下鎮守官皆得擅執軍職,受民訟,非制,請嚴禁絕。總鎮府故有賞功所,歲儲金錢數萬,費出無經,宜從都御史勾稽。廣、潮、南、韶多盜,當設社學,編保甲,以絕盜源。”帝悉從其請。恩城知州岑欽攻逐田州知府岑溥,與泗城知州岑應分據其地。紘入田州逐走欽,還溥於府,留官軍戍之,亂遂定。復遣將討平黎賊陵水,瑤賊德慶。
- 12.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紘之初蒞鎮也,劾總兵官安遠侯柳景貪暴,逮下獄。景亦訐紘,勘無左證,法司當景死。景連姻周太后家,有奧援,訐紘不已。詔並逮紘,廷鞫卒無罪。詔宥景死,奪爵閒住,而紘亦罷歸。大臣王恕等請留紘,不納。廷臣復連章言紘可大用。居數月,起南京户部尚書。
- 13.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十一年引疾去。
- 14.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十四年秋,寇大入花馬池,敗官軍孔壩溝,直抵平涼。言者謂紘有威名,雖老可用。詔起户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制三邊軍務。
- 15.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紘馳至固原,按行敗所。躬祭陣亡將士,掩其骼。奏錄死事指揮朱鼎等五人,恤軍士戰歿者家。劾治敗將楊琳等四人罪,更易守將。練壯士,興屯田,申明號令,軍聲大振。
- 16.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初,寇未入河套,平涼、固原皆內地,無患。自孛來往牧後,固原當兵衝,為平、慶、臨、鞏門户。而城隘民貧,兵力單弱,商販不至。紘乃拓治城郭,招徠商賈,建改為州,而身留節制之。奏言:“固原主、客兵止萬八千人,散守城堡二十四。勢分力弱,宜益兵。舊臨、鞏、秦州諸軍歲赴甘、涼備禦。及他方有警,又調兵甘、涼,或發京軍征討。夫京師天下本,邊將手握重兵,而一遇有事輒請京軍,非強幹弱枝之道。請自今京兵毋輕發,臨、鞏、甘、涼諸軍亦宜各還本鎮。但選知兵宿將一二人各守其地,人以戍為家,軍以將為命,自樂趨役,而有戰心,計之得者也。”
- 17.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紘見固原迤北延袤千里,閒田數十萬頃,曠野近邊,無城堡可依。議於花馬池迤西至小鹽池二百里,每二十里築一堡,堡週四十八丈,役軍五百人。固原迤北諸處亦各築屯堡,募人屯種,每頃歲賦米五石,可得五十萬石。規畫已定,而寧夏巡撫劉憲為梗。紘乃奏曰:“竊見三邊情形,延綏、甘、涼地雖廣,而士馬精強。寧夏怯弱矣,然河山險阻。惟花馬池至固原,軍既怯弱,又墩台疏遠,敵騎得長驅深入,故當增築墩堡。韋州、豫望城諸處亦然。今固原迤南修築將畢,惟花馬池迤北二百里當築十堡。而憲危言阻眾,且廢垂成之功。乞令憲制三邊,而改臣撫寧夏,俾得終邊防,於事為便。”帝下詔責憲,憲引罪,卒行紘策。
- 18.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修築諸邊城堡一萬四千餘所,垣塹六千四百餘里,固原屹為重鎮。紘又以意作戰車,名“全勝車”,詔頒其式於諸邊。在事三年,四鎮晏然,前後經略西陲者莫及。
- 19.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十七年加太子少保,召還視部事。以年老連章力辭,乞致仕。詔賜敕乘傳歸,月廩歲隸如制。
- 20.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明年九月卒,年八十。贈少保,諡襄毅。
- 21.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正德五年,劉瑾亂政。紘家奴憾紘婦弟楊瑾,以紘所遺火炮投緝事校尉,誣瑾畜違禁軍器。劉瑾怒,歸罪於紘。籍其家,無所得。言官張九敍、塗敬等復希瑾意劾紘,士類嗤之。
- 22.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在兩廣被逮時,方議討後山賊。治軍事畢,從容就道,儀衞騶從不貶損。既逾嶺,始囚服就係。謂官校曰:“兩廣蠻夷雜處,總制體尊,遽就拘執,損國威。今既逾嶺,真囚矣。”其嚴重得體如此。
- 23. 《明史·卷一百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六》:紘廉介絕俗,妻孥菜羹麥飯常不飽。性剛果,勇於除害,不自顧慮,士大夫識與不識稱為偉人。
- 24. 查繼佐.罪惟錄 第1-4冊: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05:1694-1695
- 25. 《皇明經世文編·卷一百二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8-11-14]
- 26. 《名山藏·卷六十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4]
- 27.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7-08-21]
- 28.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4-02-15]
- 29. 《國琛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4]
- 30.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7-05]
- 31. 《今獻備遺·卷二十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04]
- 32. 《弇州續稿·卷八十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15]
- 33. 李贄 著;邱少華 注.李贄全集註(第十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05
- 34. 談遷.國榷:中華書局,1958-12
- 35. 張岱.石匱論贊:故宮出版社,2014-08:99
- 36. 《弘道錄·卷十七》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3-20]
- 37. 秦襄毅公年譜 一卷 .國家圖書館[引用日期2023-05-29]
- 38. 李伯齊,車吉心 主編.齊魯聞人:山東友誼出版社,1990-12:453-454
- 39. 王志民 主編.山東重要歷史人物 第3卷:山東人民出版社,2009-09:230
- 40. 蘇文 著.皕廉集:上海三聯書店,2005-12:294
- 41. 《明史》卷92《兵志四》:弘治十五年,陝西總制秦紘請用只輪車,名曰全勝,長丈四尺,上下共六人,可衝敵陣。
- 42. 軍事科學院,範中義 著.中國軍事通史 第15卷 明代軍事史 上:軍事科學出版社,1998-10-01:599
- 43. 夏徵農.大辭海-中國古代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12:889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