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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方

(湖南衡陽市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秦方,男,出生於1970年8月,湖南湘陰人。
曾任湖南衡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
中文名
秦方
國    籍
中國

秦方人物履歷

曾長期任職衡陽市委組織部,後任衡陽市南嶽區委常委、組織部長,衡東縣委常委、副縣長,衡東縣委副書記等職;
2013年,他任衡山縣縣長;
2016年轉任衡陽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1年任衡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

秦方人物事件

2023年1月31日消息,秦方進在任上被查;2023年8月2日消息,秦方進被“雙開”。
經查,秦方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車位及住房,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嚴重;
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
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
違反生活紀律;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超越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數額特別巨大,不能説明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秦方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官迷心竅、目無法紀、心無敬畏、道德敗壞,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極度扭曲,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經衡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衡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秦方進開除黨籍處分;由衡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