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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

鎖定
秦孝公(前381年~前338年),嬴姓,名渠梁,亦稱秦平王。秦獻公之子,秦惠文王之父。戰國時期的秦國第二十五位國君。 [50]  [52-53] 
秦孝公二十一歲時即位,頒佈“求賢令”,吸納天下各國人才,並招攬到商鞅等大才,秦孝公積極支持商鞅變法,經過商鞅的改革舉措,使秦國走上了富國強兵之路,為後來的統一六國開闢道路。前346年,秦孝公在秦國確立了封建制度。前341年,秦軍攻打魏國西鄙。次年,秦孝公在商鞅策劃下復攻魏,欲據河山之固,東向以制諸侯,成帝王之業。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安葬於弟圉。
秦孝公較為徹底的完成了對秦國的封建體制改革和封建制度的完善,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加強了新興地主階級的中央集權,為其後代秦始皇嬴政統一大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進而推動了華夏文明的進步。 [51] 
全    名
秦孝公
別    名
秦平王
諡    號
孝公
封    號
平王
所處時代
戰國
民族族羣
華夏族
出生地
櫟陽
出生日期
公元前 381年
逝世日期
公元前 338年
前    任
秦獻公
繼    任
秦惠王
主要成就
啓用商鞅
變法圖強
遷都咸陽
主要作品
求賢令
最高官職
國君
本    名
嬴渠梁
在位時間
公元前361年—公元前338年
性    別

秦孝公人物生平

秦孝公繼位為君

秦獻公四年(公元前381年),秦孝公出生 [1]  。秦獻公二十三年(公元前362年),其父秦獻公去世後,秦孝公繼位。秦孝公繼位時年僅21歲。 [2] 
早在秦孝公出生前,秦國經歷了自秦厲共公之後幾代君位動盪,國力大為削弱。魏國趁秦國政局不穩之機奪取了河西地區(今山西、陝西兩省間黃河南段以西地區)。秦孝公之父秦獻公繼位後,割地,與魏國講和,安定邊境,遷都櫟陽 [49]  (今陝西省西安市閻良區) [3] 休養生息,並且數次東征,想要收復河西失地,無奈願望沒有實現便去世。 [4] 

秦孝公求賢納才

秦孝公繼位時與齊威王楚宣王魏惠王燕後文公韓昭侯趙成侯並立。當時黃河崤山以東的戰國六雄已經形成,淮河、泗水之間有十多個小國。周王室勢力衰微,諸侯間用武力相互征伐吞併。戰國六雄中,楚國、魏國與秦國接壤。魏國佔有原本屬於秦國的河西地區,從鄭縣(今陝西省華縣)沿洛河北上修築長城。楚國自漢中郡往南,佔有巫郡黔中郡。秦國地處偏僻的雍州,不參加中原各國諸侯的盟會,被諸侯們疏遠,像對待夷狄一樣對待。秦孝公繼位後以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為己任,廣施恩德,救濟孤寡,招募戰士,明確論功行賞的法令,並在國內頒佈了著名的求賢令,命國人大臣獻富國強兵之策。
同年,秦孝公兩路出兵,向東圍攻陝城(今陝西省韓城市),向西進攻西戎,斬殺西戎獂王。而趙、韓兩國也趁秦孝公繼位未穩之機率軍攻打秦國。 [5] 
秦孝公二年(公元前360年),周顯王派使臣送來祭肉。 [6] 

秦孝公商鞅變法

衞國人商鞅公叔痤死後,聽聞秦孝公的求賢令,便攜帶李悝的《法經》投奔秦國,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見孝公。商鞅先以帝道王道之術説孝公,孝公聽後直打瞌睡並通過景監責備商鞅。商鞅再以霸道之術説孝公,孝公聽後改變態度但沒有重用商鞅。商鞅最後暢談富國強兵之策,孝公聽後大喜,兩人暢談幾日後毫無倦意。 [7-8] 
在商鞅的勸説下,秦孝公決定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但變法遭到以甘龍杜摯為代表的守舊派的反對,雙方產生激烈的爭論。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於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佈《墾草令》,作為全面變法的序幕。主要內容有:刺激農業生產、抑制商業發展、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税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徙木立信 徙木立信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主要內容為:改革户籍制度,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建立二十等軍功爵制、獎勵耕織,重農抑商,嚴懲私鬥、改法為律,制定秦律和推行小家庭制。
經過第一次變法後,秦國國力開始強大。公元前358年,秦國在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擊敗韓國。 [9]  公元前357年,楚宣王派右尹黑來迎娶秦國女子,與秦國聯姻。 [10-11]  秦孝公七年(公元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今陝西省澄城縣東)會盟,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局面。 [12] 
平定太子事件後,秦孝公拜商鞅為大良造,開始第二次變法。
咸陽(今陝西省咸陽市)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谷關。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前350年命商鞅徵調士卒,按照魯國、衞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 [13-14]  主要內容為:開阡陌封疆,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推行縣制、加收口賦、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和執行分户令。
經過兩次變法後的秦國國力強大,百姓家家富裕充足。秦國人路不拾遺,山中沒有盜賊。人民勇於為國家打仗,怯於私鬥,鄉村、城鎮秩序安定。 [15]  周顯王派使臣賜予秦孝公霸主的稱號,諸侯各國都派使者前來祝賀。公元前348年,韓昭侯親自前往秦國,與秦孝公簽訂停戰盟約。 [16]  公元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駟率領西戎九十二國朝見周顯王,顯示了秦國西方霸主的地位。 [17] 

秦孝公河西之戰

收復河西失地,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是秦獻公、秦孝公兩代國君的願望。早在秦獻公時期,秦國與魏國為爭奪河西地區發生多次戰爭,其中秦國在洛陰(今陝西省大荔縣西南)、石門山(今山西省運城市西南)、少梁(今陝西省韓城市西南)三場戰役中取得勝利。經過商鞅兩次變法後的秦國國力強大,具備了收復河西地區的能力。
戰國形勢 戰國形勢
秦孝公八年(公元前354年),趙國入侵魏國的盟國衞國,奪取漆及富丘(均在今河南省長垣縣)兩地。 [18]  此舉招致了魏國的干涉,魏國出兵助衞,包圍趙都邯鄲(今河北省邯鄲市)。 [19]  秦孝公趁魏軍主力出擊之機,派軍隊偷襲魏國,進攻魏河西長城重要據點元裏(今陝西省澄城縣南),大敗魏軍,殲滅守軍七千人,並佔領少梁。 [20]  同年,秦孝公命公孫壯率軍攻打韓國,包圍焦城(今河南省三門峽市西),但沒有攻克,佔領上枳、安陵(今河南省鄢陵縣北)、山氏(今河南省新鄭市東北)並築城,插入魏、韓兩國交界地區。 [21] 
秦孝公九年(公元前353年),齊軍與宋國景敵、衞國公孫倉所率部隊會合,圍攻魏國的襄陵(今河南省睢縣)。 [22]  此時魏軍主力已攻破趙國首都邯鄲,但在桂陵之戰被前來救援趙國的齊國軍隊擊敗, [23]  楚宣王也派大將景舍率兵救援趙國,奪取了魏國睢水、濊水之間的土地。 [24]  秦孝公趁魏國國內空虛之機,於秦孝公十年(公元前352年)任命商鞅為大良造,率兵長驅直入,包圍魏國並佔領魏國舊都安邑(今山西省夏縣西北) [25]  。魏惠王急忙派軍隊在上郡要地固陽(即定陽,今陝西省延安市東)以東修建崤山長城(東南起崤山,西北至黃河),以阻止秦軍的進攻。秦孝公十一年(公元前351年),商鞅又率兵包圍並佔領固陽。 [26] 

秦孝公秦魏講和

秦孝公十年(公元前352年),魏惠王調用韓國的軍隊擊敗包圍襄陵的齊、宋、衞聯軍,齊國被迫請楚國大將景捨出面調停,各國休戰。 [27]  秦孝公十一年(公元前351年),魏惠王與趙成侯漳河邊結盟,撤出趙國首都邯鄲。魏國陸續與各國和談後,集中兵力向西反攻,奪回安邑幷包圍固陽。 [28]  為爭取時間在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秦孝公於前350年與魏惠王在彤地(今陝西省華縣西南)會盟修好,緩和了兩國緊張的關係。 [29] 
魏惠王以朝見周天子為名,召集泗上十二諸侯舉行會盟,圖謀攻秦。秦孝公下令加強防守,並採納商鞅“尊魏為王”的策略來改變魏國進攻秦國的意圖。秦孝公於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派商鞅遊説魏惠王,勸説他除了號令宋、衞、鄒、魯等十二個小國外,還要向北聯合燕國,向東攻打齊國,迫使趙國屈服;向西聯合秦國,向南攻打楚國,迫使韓國屈服,這樣霸業可成。商鞅還建議魏惠王順從天下之志,先行稱王,再圖霸業。魏惠王聽從商鞅的遊説開始稱王,按照天子的規格大建宮室,製作丹衣和九施、七星之旗,並召集各小國參加逢澤(今河南省開封市)會盟,秦公子少官和趙肅侯也應邀參加 [30]  ,諸侯會盟後又前往朝見周天子。魏惠王僭越禮制的行為引起了齊、楚等國的憤怒,諸侯紛紛倒向齊國。 [31-32] 

秦孝公西鄙之戰

秦孝公十九年(公元前343年),秦國在武城(今陝西省華縣)築城。 [33] 
秦孝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41年),魏國在馬陵之戰遭受齊國重創,主將龐涓自殺,太子申被俘。商鞅趁機對秦孝公説:“秦國和魏國的關係,就像人得了心腹疾病,不是魏國兼併秦國,就是秦國吞併魏國。魏國地處山嶺險要的西部,佔據崤山以東,與秦國以黃河為界。形勢有利時就向西侵犯秦國,不利時就向東擴展領地。如今君上聖明賢能,秦國繁榮昌盛。而魏國剛剛被齊國擊敗,可以趁此良機攻打魏國。魏國抵擋不住秦國的攻勢,必然要向東撤退。魏國一向東撤退,秦國就佔據了黃河和崤山險固的地勢,向東可以控制各國諸侯,這可是一統天下的帝王基業啊!”秦孝公採納商鞅的建議,決定趁魏國實力尚未恢復之機,大舉攻魏。
同年,秦國聯合齊、趙兩國攻打魏國。九月,秦孝公派商鞅進攻魏河東,魏派公子卬迎戰。兩軍對峙時,商鞅派使者送信給公子卬,説:“我當初與公子相處的很快樂,如今你我成了敵對兩國的將領,不忍心相互攻擊,我可以與公子當面相見,訂立盟約,痛痛快快地喝幾杯然後各自撤兵,讓秦魏兩國相安無事。”公子卬赴會時被商鞅埋伏的甲士俘虜,商鞅趁機攻擊魏軍,魏軍大敗。魏惠王被迫割讓河西部分土地求和,商鞅因戰功獲封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34-35] 
秦孝公二十四年(公元前338年),秦再次攻魏,在岸門(今山西省河津市南)擊敗魏軍,俘其主將魏錯。 [36]  同年,秦國聯合大荔戎包圍了魏國的郃陽(今陝西省合陽縣東南)。 [37] 

秦孝公因病去世

秦孝公二十四年(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嬴渠梁病危,《戰國策》記載秦孝公想傳位於商鞅, [38]  但是商鞅推辭不肯接受。秦孝公去世後,在位二十四年,安葬於弟圉,其子秦惠文王繼位。 [39]  秦孝公去世後,商鞅因被公子虔誣陷謀反,戰敗死於彤地,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 [40] 

秦孝公為政舉措

秦孝公變法圖強

戰國初期,秦國地廣人稀,大部分土地還沒有得到開發,農業生產遠不如東方各國。秦孝公即位之後,深感“諸侯卑秦,醜莫大焉”,決心變法圖強,下達《求賢令》。商鞅在此背景之下來到秦國。
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佈《墾草令》,作為全面變法的序幕。其主要內容有:刺激農業生產、抑制商業發展、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其主要內容有:增加連坐法法律,輕罪用重刑;廢除舊世卿世祿制, [41]  獎勵軍功,頒佈軍功爵制度;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強制推行個體小家庭制度等 [42]  。咸陽(今陝西省咸陽市東北)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谷關。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徵調士卒,按照魯國、衞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東南)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

秦孝公擊敗魏國

秦魏交界形勢 秦魏交界形勢
收復河西失地,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是秦獻公、秦孝公兩代國君的願望。秦孝公八年(公元前354年),秦孝公趁魏軍主力出擊之機,派軍隊偷襲魏國,大敗魏軍,並佔領少梁。同年,秦孝公命公孫壯率軍攻打韓國,插入魏、韓兩國交界地區。
秦孝公九年(公元前353年),秦孝公趁魏國國內空虛之機,於前352年任命商鞅為大良造,率兵長驅直入,包圍魏國並佔領魏國舊都安邑(今山西省夏縣西北)。秦孝公十一年(公元前351年),商鞅又率兵包圍並佔領固陽。秦孝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41年),魏國在馬陵之戰遭受齊國重創,主將龐涓自殺,太子申被俘。秦孝公採納商鞅的建議,決定趁魏國實力尚未恢復之機,大舉攻魏。秦孝公二十四年(公元前338年),秦再次攻魏,在岸門(今山西省河津市南)擊敗魏軍,俘其主將魏錯。同年,秦國聯合大荔戎包圍了魏國的郃陽(今陝西省合陽縣東南)。

秦孝公家族成員

關係
姓名
長輩
父親
平輩
兄弟
公子虔(嬴虔)
子輩
兒子
秦惠文王、樗裏疾、公子華等
兒媳婦
宣太后

秦孝公史書記載

《史記·秦本紀
《史記·商君列傳

秦孝公歷史評價

  • 賈誼:“秦孝公據崤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當是時,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備;外連衡而鬥諸侯。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43] 
  • 司馬遷《史記》:“秦起襄公(秦襄公),章於文、繆(秦文公、秦穆公),獻、孝(秦獻公、秦孝公)之後,稍以蠶食六國,百有餘載,至始皇乃能並冠帶之倫。” [44] 
  • 范曄《後漢書》:“時秦孝公雄強,威服羌戎。”
  • 賈思勰:“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戰之賞。傾奪鄰國而雄諸侯。” [45] 
  • 唐甄:“昔者孟子之世,天下強國七,秦孝公發憤於西陲,布恩惠,振孤寡,招戰士,明賞功,西斬戎王,南破強楚,虎視六國,狙以濟之。” [46] 
  • 曾國藩:“至秦孝公,捐禮讓而貴戰爭,棄仁義而用詐譎,苟以取強因而矣。” [47] 

秦孝公軼事典故

秦孝公影視形象

類型
播出時間
影視劇
扮演者
電視劇
1999年
《東周列國戰國篇》
陳強
2009年
侯勇 [48] 
參考資料
  • 1.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獻公)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
  • 2.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獻公)二十四年,獻公卒,子孝公立,年已二十一歲矣。
  • 3.    櫟陽古城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04-13]
  • 4.    《史記·卷五·秦本紀》: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繆公之故地,修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
  • 5.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十四年,(趙)與韓攻秦。
  • 6.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二年,天子致胙。
  • 7.    《魏書·卷一百一十一·刑罰志》:商君以法經六篇,入説於秦,議參夷之誅,連相坐之法。
  • 8.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公叔既死,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將修繆公之業,東復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衞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衞鞅。衞鞅曰:“吾説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説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説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衞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鞅曰:“吾説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強國之術説君,君大説之耳。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
  • 9.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韓昭侯元年(應為五年),秦敗我西山。
  • 10.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楚宣王)十三年,君(應為右)尹黑迎女秦。
  • 11.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第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8-26]
  • 12.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七年,與魏王會杜平。
  • 13.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十二年,作為咸陽,築冀闕,秦徙都之。
  • 14.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大築冀闕,營如魯衞矣。
  • 15.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行之十年,秦民大説,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 16.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韓昭侯十一年(應為十五年),昭侯如秦。
  • 17.    《後漢書·卷八十七·西羌傳》:時秦孝公雄強,威服羌戎。孝公使太子駟率戎狄九十二國朝周顯王。
  • 18.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六年,邯鄲伐衞 ,取漆富丘,城之。
  • 19.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二十一年,魏圍我邯鄲。
  • 20.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八年,與魏戰元裏,斬首七千,取少梁。
  • 21.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六年,秦公孫壯率師伐鄭,圍焦城,不克。秦公孫壯率師城上枳、安陵、山氏。
  • 22.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七年,宋景㪨、衞公孫倉會齊師,圍我襄陵。
  • 23.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魏惠王十八年(應為十七年),邯鄲降。齊敗我桂陵。
  • 24.    《戰國策·卷十四·楚策一·邯鄲之難》: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趙。邯鄲拔,楚取睢、濊之間。
  • 25.    梁玉繩所著《史記志疑》認為此處安邑應為固陽之誤,楊寬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認為據《古本竹書紀年·魏紀》魏惠王已於前361年遷都大梁,舊都安邑應該為秦國爭奪的範圍。見楊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第334頁。
  • 26.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十一年,衞鞅圍固陽,降之。
  • 27.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梁惠成王)十八年, 惠成王以韓師敗諸侯師於襄陵。齊侯使楚景舍來求成。公會齊、宋之圍。
  • 28.    《戰國策·卷十二·齊策五·蘇秦説齊閔王》:昔者魏王擁土千里,帶甲三十六萬,其強而拔邯鄲,西圍定陽,又從十二諸侯朝天子,以西謀秦。秦王恐之,寢不安席,食不甘味,令於境內,盡堞中為戰具,竟為守備,為死士置將,以待魏氏。衞鞅謀於秦王曰:‘夫魏氏其功大,而令行於天下,有十二諸侯而朝天子,其與必眾。故以一秦而敵大魏,恐不如。王何不使臣見魏王,則臣請必北魏矣。’秦王許諾。衞鞅見魏王曰:‘大王之功大矣,令行於天下矣。今大王之所從十二諸侯,非宋、衞也,則鄒、魯、陳、蔡,此固大王之所以鞭箠使也,不足以王天下。大王不若北取燕,東伐齊,則趙必從矣;西取秦,南伐楚,則韓必從矣。大王有伐齊、楚心,而從天下之志,則王業見矣。大王不如先行王服,然後圖齊、楚。’魏王説於衞鞅之言也,故身廣公宮,制丹衣柱,建九斿,從七星之旟。此天子之位也,而魏王處之。於是齊、楚怒,諸侯奔齊。
  • 29.    《史記·卷四十四·魏世家》:(魏惠王)二十一年(應為二十年),與秦會彤。
  • 30.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記載為肅侯四年,朝天子。錢穆的《先秦諸子系年考辨·八十三·逢澤之會乃梁惠王非秦孝公》一文中考證時間應為趙肅侯朝見周天子應為肅侯六年逢澤之會時。
  • 31.    《戰國策·卷六·秦策四·或為六國説秦王》:魏伐邯鄲,因退為逢澤之遇,乘夏車,稱夏王,朝為天子,天下皆從。
  • 32.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二十年(應為十八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朝天子。
  • 33.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十九年,城武城。
  • 34.    《古本竹書紀年·魏紀》:(魏惠王)二十九年五月,齊田朌伐我東鄙;九月,秦衞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鄲伐我北鄙。王攻衞鞅,我師敗績。
  • 35.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其明年,齊敗魏兵於馬陵,虜其太子申,殺將軍龐涓。其明年,衞鞅説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何者?魏居嶺厄之西,都安邑,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可因此時伐魏。魏不支秦,必東徙。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此帝王之業也。孝公以為然,使衞鞅將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將而擊之。軍既相距,衞鞅遺魏將公子卬書曰:“吾始與公子驩,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為然。會盟已,飲,而衞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卬,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魏惠王兵數破於齊秦,國內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於秦以和…衞鞅既破魏還,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 36.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孝公)二十四年,與晉戰雁門(應為岸門),虜其將魏錯。
  • 37.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孝公)二十四年,秦與大荔圍合陽。
  • 38.    《戰國策·卷三·衞鞅亡魏入秦》: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
  • 39.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孝公享國二十四年。葬弟圉。生惠文王。
  • 40.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商君既復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應為彤地)。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
  • 41.    商鞅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爭,各以輕重被刑”,“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榮華。”
  • 42.    朱紹侯.中國古代史教程(上).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10年:134-135
  • 43.    《過秦論·上篇》
  • 44.    《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10-23]
  • 45.    序齊民要術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3-09-21]
  • 46.    潛書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3-09-21]
  • 47.    序跋之屬二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3-09-21]
  • 48.    電視劇《大秦帝國》第一部 主要演員  .搜狐網[引用日期2013-09-21]
  • 49.    《史記·秦本紀》(秦獻公)二年,城櫟陽。
  • 50.    張銘洽著,張銘洽學術論集[M],西安,三秦出版社,2018.04.第228頁
  • 51.    張建魁,姚茹葉,寇興祜,武世文編著,甘肅歷代名人研究[M],蘭州,甘肅科學技術出版社,2015.08.第77-78頁
  • 52.    黃邦和,皮明庥主編.中外歷史人物詞典.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第356頁
  • 53.    張建魁,姚茹葉,寇興祜,武世文編著,甘肅歷代名人研究[M],蘭州,甘肅科學技術出版社,2015.08.第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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