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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龍

(清朝官員)

鎖定
秦國龍(1667~1738),字卧子,號冰谷,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秦樓街道馮家溝人。康熙39年(1700年)中第三甲十二名進士,一生清正廉潔,傳奇不斷,官至通奉大夫、福建布政使、東城御史(從二品)。
本    名
秦國龍
卧子
冰谷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地
日照市東港區秦樓街道馮家溝
出生日期
康熙6年(1667年)
逝世日期
乾隆3年(1738年)
性    別

目錄

秦國龍生平

秦國龍(1667~1738),字卧子,號冰谷。1700年(康熙庚辰)科進士,先後任湖廣鄖西縣令、户部陝西司主事、欽差、雲南道御史、巡視東城。歷掌陝西、山西、山東、浙江政事,改授福建按察使,升福建布政使。其中任鄖西縣令為康熙四十四年(1705)。
秦國龍任職所到之處,注重以身施教,嚴管官吏。在任陝西司主事時,有些冗員胥 吏辦事拖拉,公文積壓。他建章立制,及時督察,使吏員不敢再懈怠。對祿來倉稽查尤為及時,為達帳物相符,常挑燈夜戰,使奸滑胥吏無空可鑽。任福建布政使之際,正值台灣朱一貴反清義軍被初平,人心浮動,秦國龍就言傳身教,盡心安撫,使社會秩序很快穩定。
秦國龍性敏捷,辦事幹練,處處關心百姓疾苦。發現鄖西縣西部居民為用水困難,就根據灌溉面積,將水分為三漕,排定用水次序,派員監督,因而民不再爭,有序用水。當地歷來執行以丁口納糧,官吏又好從中暗加,造成民不聊生,就請上司允許,改為以地畝納糧。當了御史後,先後巡視有關省,認為鄖西縣、浙江省以地畝數代替丁口納糧符合康熙朝規定。他就上書朝廷,建議全國施行,大大減輕無地百姓的負擔,穩定了全國大局。
秦國龍為官清正,勇於職守,深得康熙、雍正兩朝皇帝喜愛,多次召見。康熙五十二年,逢康熙六十大壽,其父母、妻子被邀請參加壽宴。雍正元年,朝廷考察各科道員政績,秦居第一。由於在職勞累過度,身染消渴症,59歲恩准退休,優遊泉林13年病逝。享年72歲。 [1] 

秦國龍軼事

秦國龍自幼奮發好學,聰慧過人,志向遠大,辦事執著,從不為環境所左右。青年時代的秦國龍對自己的要求更加嚴格,為了找一個好的學習環境,自己一人到絲山黃草坪的廟裏學習,家裏派人定期送飯。
清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着吏部對全國五品以上官員進行科道(政績)考察,秦國龍居全國第一,特授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誥授通議大夫(正三品)執掌刑獄。後因平冤獄有功當年升任福建布政使司布政使,例授通奉大夫(從二品),深受器重。
清雍正四年(1726年)山西鉅富亢百萬之獨子行霸一方,無惡不作,擅殺婢女後逍遙法外,縣州府知其家財萬貫,神通廣大,無人敢接此棘手之案,喊冤狀紙,直到御前,雍正欽點秦國龍審理此案,並點撥“照利而斷”。到山西后,亢百萬軟硬兼施,托出若干豪紳求情,並百般行賄。秦國龍漫以應之,私查暗訪,精審細問,半年後終於弄清真相。鐵證如山,律法嚴明,秦國龍“忘記”皇帝“照利而斷”的暗示,照律而斷,令其子償命。刑前,亢百萬祈求秦國龍:“大人留我犬子,亢氏不斷香火。我把三船生金送到日照,從萬平口到馮家溝一步一金磚!”秦國龍一口回絕:“你可送我三船生金,可那屈死的百姓,該當送何物!”當地豪紳也卧轍求免,都被嚴辭拒絕,按律斬首。
為此,雍正御批:“秦國龍,老誠人也,朕可保其業”(據説現存福建博物館)。

秦國龍評價

秦國龍是中國提倡三代以外旁系血親可以結婚的第一人、是受到皇帝救濟的高官第一人,是日照萬平口景區揚名的第一人。秦國龍一生著述頗豐,均已失傳或不知何人收藏,但他的清正之名定會流芳千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