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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限
鎖定
租賃期限,經濟術語,是承租人合法享有租賃對象使用權的有效期限。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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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限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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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erm of the lease
- 主 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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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
- 法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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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概念簡介
一般
財產租賃合同都要明確租賃期限,因為它要決定租賃物價值的回收,租金數額的確定問題。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期限6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可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