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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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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是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陳玲 [1] 
中文名
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
成立時間
2019年3月11日
辦公地址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科爾沁鎮 [4] 

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1日上午,科右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揭牌儀式在科爾沁多功能文化中心樓前舉行。

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文化、旅遊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盟委、旗委相關決策部署;研究擬定全旗文化、旅遊和體育工作規劃、細則等,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
(二)依據國家、自治區、興安盟和科右前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研究擬定全旗文化、旅遊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宏觀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旗文化、旅遊和體育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文化、旅遊和體育事業中長期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擬訂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發展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和協調管理公共文化、體育場所及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全旗主要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項目建設以及總體推進工作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負責全旗地區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四)管理文學、藝術事業。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管理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並推動全旗烏蘭牧騎事業發展。負責指導文藝人才培養、培訓工作。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
(八)指導、管理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合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參與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九)管理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擬定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十)培育和完善全旗旅遊市場,研究擬訂發展全旗旅遊業的辦法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全旗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和推進全域旅遊、四季旅遊和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十一)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全旗出境旅遊和邊境旅遊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三)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羣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負責對公共體育健身場地設施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旗性體育社團工作。
(十五)統籌規劃科右前旗競技體育發展戰略,研究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置與佈局。規劃全旗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十六)根據有關規定,組織承辦和參加國際、國內、自治區及興安盟重大比賽,主辦全旗綜合性體育比賽,歸口管理全旗性體育比賽和彩排員隊伍。管理體育外事活動,積極開展對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業務訓練工作。
(十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旗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加強全旗文物、文博事業管理,負責指導全旗文物安全保護、開發和利用工作。
(十八)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領導分工

負責人:喬源霖

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能職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文稿起草、文秘檔案、機要、信息、安全、政務公開、財務、信訪、保密提案、督查、綜合調研、車輛管理、機關制度建設等工作統籌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開展調研並提出對文化、旅遊和體育工作的政策建議。擬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全旗文化旅遊體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擬訂全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文物保護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相關數據庫建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世界文化遺產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自治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指導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組織實施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組織開展館藏文物普查和初步鑑定。負責全旗文物保護項目的審核。負責全旗各類博物館的設立、審核和申報。負責組織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
(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管理股
職能職責: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管理、文物督查工作。擬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動整合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協調督辦文化和旅遊市場舉報投訴。指導、監督全旗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旗性文化和旅遊市場重大案件。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和安全生產。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組織導遊資格考試相關工作。擬訂文物行政執法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全旗文物行政執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工作進行督察督辦,指導監管文物進出境和可移動、不可移動涉案文物鑑定評估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旗性文物重大案件;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文物犯罪;治理整頓和規範全旗文物市場。
(三)羣眾體育股
職能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羣眾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科右前旗羣眾體育工作的開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以及全旗體育競賽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科右前旗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置與佈局。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挖掘整理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開展民族體育活動。負責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育和管理,指導和推動學校、農村、城市、老年人、傷殘人及其它社會體育發展。指導全旗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俱樂部建設。協調各類體育社團組織並對體育羣眾組織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體育事業統計、體育器材裝備工作。負責科右前旗承辦的國際、國內及區內重大比賽的組織協調工作和主辦科右前旗綜合性運動會及各種體育單項比賽。負責組織體育競賽項目運動隊參加國家、自治區級體育競賽。擬訂全旗青少年體育工作的開展規劃,指導管理全旗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和體育競賽。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負責全旗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基地建設、管理工作。足球管理和足球基地建設管理。制訂並組織實施全旗青少年體育競賽計劃。組織全旗青少年運動員註冊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組織負責體育專業人員的崗位培訓。指導業餘訓練工作。承擔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四)文化旅遊與產業發展股
職能職責:擬訂科右前旗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公共文化事業發展以及體育產業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旗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以及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業態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與相關產業整合發展。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負責貫徹執行實施國家及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組織開展導向性、示範性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活動,協調指導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重點展會、論壇等活動。指導羣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民間藝術之鄉和文化志願服務隊伍建設。負責指導圖書館、羣藝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文化公園以及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園區、基地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和四季旅遊,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國內旅遊市場宣傳推廣工作。承辦全旗重大文化和旅遊節慶活動。承辦文化和旅遊中外合作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籤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和宣傳推廣活動。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推進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和開發利用。擬訂全旗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和烏蘭牧騎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旗藝術創作,組織實施重點題材藝術創作項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指導所屬文藝院團業務建設和內部管理,扶持代表科右前旗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承擔組織、指導、協調全旗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五)機關黨委
職能職責: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紀檢工作。
辦公地址:科爾沁右翼前旗烏蘭毛都北路文化旅遊體育局二樓203
負責人:陳玲 [3]   

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

(一)科右前旗烏蘭牧騎
機構規格:副科級
機構職能:
1.開展公益性演出;
2.創作羣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
3.通過藝術形式,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
4.輔導羣眾業餘文藝演出和創作活動,培養基層文藝骨幹;
5.深入基層開展綜合服務活動;
6.保護、傳承民族民間優秀傳統文化;
7.創新烏蘭牧騎創作方式、表演形式、傳播途徑;
8.開展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辦公地址:科爾沁右翼前旗烏蘭毛都北路文化旅遊體育局東門
負責人:王曉平
(二)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
機構規格:副科級
機構職能:
統一行使科右前旗轄區內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行政執法職責,並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由旗文化旅遊體育局管理,以旗文化旅遊體育局名義執法。其中,涉及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執法需受旗新聞出版廣電部門委託;承擔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科爾沁右翼前旗烏蘭毛都北路文化旅遊體育局二樓
單位負責人:韓立明
(三)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事業發展中心
包含:圖書館、文化館、旅遊發展公共服務中心、體校、體測中心、老年體協
機構規格:正股級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上級文化旅遊體育事業有關政策、法規、條例、辦法
2.承擔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手段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
3.承擔組織輔導羣眾文化藝術娛樂活動工作,並提供綜合性文化活動場所;加強全旗文化藝術人才的培養培訓,建立健全文化藝術檔案資料
4.承擔收集、整理、保存文獻信息資源並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提供圖書查詢、借閲及數字化服務等工作。
5.對基層圖書館進行業務指導,承擔農牧民圖書館(室)業務交流與協作,發揮愛國主義教育陣地作用等工作
6.培養基層羣眾體育骨幹和優秀運動員,輸送後備人才和新生,積極開展各項體育活動
7.按《中國成年人體質測定標準施行辦法》的要求,承擔本地區成年人體質監測工作;配合主管部門對測試員進行培訓,指導各基層測試點的測試並對測定結果彙總分析,建立和整理本地區的測試檔案。
8.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旗城鄉老年體協工作;組織動員全旗老年人蔘加文娛體育活動和老年體育比賽
9.落實旅遊業公共服務發展政策、法規、規劃、標準,開展本旗旅遊公共服務工作,協助推進區域旅遊公共服務一體化工作。
10.提出促進全旗旅遊發展的建設性意見
11.實施旅遊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旅遊監測與旅遊公共服務信息平台運營、維護,指導旅遊業電子商務,開展旅遊網絡宣傳。
12.實施旅遊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助做好旅遊安全和旅遊突發事件處置的相關工作。
13.貫徹落實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組織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14.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科爾沁右翼前旗烏蘭毛都北路文化旅遊體育局二樓
負責人:任佰強
(四)科爾沁右翼前旗文物事務中心
包含:非物質文化保護中心、博物館、文物站
機構規格:正股級
機構職能:
1.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承擔保護、管理、普查、調研、宣傳前旗地區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以及古舊圖書資料等歷史文物
2.承擔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可移動文物的徵集收藏、保護、陳列、宣傳、教育,研究鑑定文物,對館藏文物按規定妥善保管
3.組織實施全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和保護工作
4.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積極申報旗、盟、區、國家級名錄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
5.負責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負責業務培訓。
6.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負責保存和整理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收藏作品實物
7.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科爾沁右翼前旗烏蘭毛都北路文化旅遊體育局二樓 [3] 

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現任領導

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局長:陳玲 [1] 

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所獲榮譽

2020年3月,科爾沁右翼前旗文化旅遊體育局文化股被中共興安盟委宣傳部、興安盟文明辦、興安盟婦女聯合會授予“巾幗文明崗”榮譽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