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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爾沁右翼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鎖定
科爾沁右翼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負責徹執行國家、區、盟、旗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代表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對工業園區區域內實行全面管理等工作。
中文名
科爾沁右翼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辦公地址
科右前旗科爾沁鎮烏蘭毛都路59號科右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1] 

科爾沁右翼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徹執行國家、區、盟、旗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代表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對工業園區區域內實行全面管理。
(二)負責編制本園區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劃及產業發展規劃,在履行相關報批程序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提出、制定園區內土地等資源開發、利用、配置的意見和規劃,在履行有關報批手續後組織實施。
(四)負責園區內工業、城鎮建設、生態環境治理、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科技、教育、文化、衞生、社會保障等經濟社會事務的管理。
(五)負責制定和實施園區內行政、經濟管理規定以及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六)代表科右前旗人民政府,按照審批權限負責工業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入駐項目的選址、備案核准、規劃建設、土地使用等相關審批工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組織開展建設項目招投標和土地等資源招拍掛事宜。
(七)負責園區獨立財政體制的運行及園區內國有資產收益的管理與使用,以及園區範圍內的税收徵管工作,收取、管理和使用工業園區土地出讓金和其他資金。工業園區財政預、決算實行計劃單列管理,旗人民政府對園區內財政收入實行劃分收支、核定基數。
(八)負責園區內各項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園區內環境保護工作,依法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環保規劃、目標責任制。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審批入園企業或項目。
(十)負責園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園區內企業和各類用工實行勞動行政管理。
(十一)負責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和垂直管理部門在工業園區派出機構的工作。
(十二)負責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 

科爾沁右翼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領導分工

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李恆權 [1] 

科爾沁右翼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設4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園區黨委、管理委員會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園區黨的建設、紀檢、組織、機構編制、統戰、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協調管理;負責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羣團組織工作;負責社會發展事業各項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安全保衞、民政、文化、體育、衞生、公益事業、社會綜合執法監察、統戰、民族宗教、計劃生育、僑務、義務教育、羣眾性文體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羣眾團體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盟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律、規章;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幹部考核、獎懲、工資調整以及離退休審批等工作;負責園區企業的勞動用工、勞動監察、勞動爭議調解、勞動仲裁、勞動合同鑑證、工傷認定、社會保障等勞動關係管理工作;負責各項目標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抓好信息、調研和各類文件起草以及檔案資料和機要保密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經濟發展科
貫徹落實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園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以及年度計劃的編制並組織實施;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引導產業合理佈局,維護公平競爭秩序;負責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運行;編制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分析、掌握行業生產動態,收集、整理、發佈經濟信息和市場信息;負責園區項目的立項、申報和審批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的建設分析、產業政策研究,社會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環保建設規劃科
負責環境保護及減排工作;負責園區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查、審批和驗收工作;負責園區環保“三同時”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調查處理園區環境污染事故、糾紛,查處違法排污企業。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前期手續辦理工作,具體指導、監督管理園區內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負責監督承包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反招投標的行為;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和實施工作;制定工業園區年度內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對園區的道路及各類管網進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建築施工企業的管理和規範建築市場秩序;依據國家級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各方面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依據國家強制性的標準,對建築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機構和其他設計機構涉及安全的關鍵部位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有關單位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並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負責對材料產品進行監督檢測;負責公共事業、園林綠化、環境衞生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負責園區市容市貌環境、衞生管理等方面的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園區林業、水務等相關工作。
負責園區內規劃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區盟旗有關城鄉規劃的行政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園區管轄區域內規劃工作的政策措施及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組織園區區域內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各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有關園區規劃管理的規章、制度等規範性文件;負責園區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初審,並上報盟、旗兩級規劃主管部門;負責辦理企業入駐規劃工作及“一書兩證”等前期工作;負責園區建設項目的臨時建築的審批工作;負責園區建設項目驗線、跟蹤管理、規劃驗收;監督、查處各種違法建設行為。
組織編制和實施園區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及其他專項規劃;承擔園區內國土整治和礦業秩序治理整頓工作;負責土地項目的申報、實施工作;負責國有土地收儲、用地審批等工作;組織調處土地使用權和地質災害責任糾紛;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加強對建設項目統一徵地和非農建設用地的管理;組織開展有關土地、礦產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盟、旗有關房產管理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管理園區內各類房屋的買賣、租借、產權繼承、合併、分割、抵押工作,對交易合同實行備案登記,查處非法交易活動;負責園區房屋拆遷管理,調解和裁決拆遷糾紛並對拆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園區內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含房屋評估、諮詢、經紀機構)、物業管理企業、房屋拆遷企業的資質管理和行業管理,引導和組織實施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園區各類房產安全鑑定工作,組織房屋安全普查及完損等級評定。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園區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園區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規程及技術標準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在規定權限內協調和參與事故救援及調查處理;負責組織園區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評價;負責監督檢查園區有關部門、行業及生產經營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1] 

科爾沁右翼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

(一)科右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投資,包括水,電、路、氣和熱能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污水處理、環境整治建設投資,電網升級改造工程投資,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負責制定機關後勤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安全保衞、通訊、衞生、綠化、用電、用水、節能的管理與服務,保障機關正常運行;負責機關資產的管理、監督、檢查和維護工作;負責園區區容區貌管理、綠化美化、環境衞生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園區建築工地的外部環境管理和建築施工垃圾、工業垃圾、生活垃圾清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各類佔道施工、佔道經營攤點、各類户外廣告、標識牌等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園區環境衞生執法監察工作,行使相應處罰權;完成工業園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規格:科右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為科右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所屬相當於正科級事業單位。
(二)科右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工業園區各類信息公開事宜;負責經濟信息系統發展戰略研究以及經濟信息系統的業務協調、聯繫等工作;承擔工業園區網站的建設和日常維護工作;維護和更新各類經濟、政務信息、企業招工信息;組織編制工業園區的政務信息公開指南、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對擬公開的政務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完成工業園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規格:科右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信息中心為科右前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所屬相當於正科級事業單位。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