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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爾沁右翼前旗公安局

鎖定
科爾沁右翼前旗公安局是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科爾沁右翼前旗公安局
辦公地址
科爾沁鎮烏蘭河路與泰寧街交叉路口 [2] 

科爾沁右翼前旗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旗公安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部署、指導、監督全旗公安工作。
二、組織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和全旗社會穩定工作,協調處置重大突發案件,部署指揮重大警務活動。
三、指導監督全旗公安機關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旗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和治安形勢案件偵查工作。
四、負責全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旗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旗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絡安全保衞、防範偵察打擊暴力恐怖活動、毒品違法犯罪預防打擊等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旗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警務督察、監管場所管理建設等工作。
七、指導並組織實施全旗公安科學技術工作和技術安全防範、信息化建設、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八、擬定全旗公安機關經費、裝備、被裝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旗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查辦、督辦全旗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受理、查辦涉及公安機關的信訪控告申訴案(事)件,督促、檢查、指導全區公安信訪工作,指導全區公安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
十、承辦旗黨委、旗政府交辦的事項。 [2] 

科爾沁右翼前旗公安局領導分工

負責人:趙久飛 [2] 

科爾沁右翼前旗公安局內設機構

督察法制大隊:公安機關內部執法檢查監督,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負責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整體審查;監督、檢查、指導局機關執法活動,組織開展全局執法質量評估、執法檢查、案件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開展對本局公安法制工作的調研;提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取保候審等案件辦理環節的審核;民警的法制培訓,為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和執法民警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參與公安局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核、修改、會籤;勞教案件審批;法制宣傳;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處理;負責信訪接待和答覆;重要的警務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治安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邊防、消防、警衞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誌的情況;處置公民報警、請求救助和控告申訴的情況;文明執勤、文明執法和遵守警容風紀規定的情況;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的情況;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其他情況。
政治工作辦公室:承擔全局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以及幹部人事、教育訓練、宣傳文化等工作;負責研究起草全旗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有關制度規定,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廣經驗做法;承擔政治工作辦公室綜合文字材料起草及文件審核把關;負責政治工作辦公室的指揮調度,信息處理,文電會務,印章管理及“智慧政工”建設等工作;指揮機關黨建工作;承擔幹部選拔任用、執法勤務警員和警務技術人員職級晉升工作;警務技術任職資格評定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信息、工資撫卹、人事檔案,因公因私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組織實施全旗公安隊伍人才工作;負責協管幹部工作;承擔全旗公安機關警銜管理、人民警察考試錄用政審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各部門、派出所及民警輔警個人的績效考核工作,承接盟局、旗委、旗政府對旗公安局的考核工作;落實機關幹部行政處分具體工作;負責旗公安局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旗公安局愛警暖警惠警工作;完善公安民警優撫優待制度;組織開展烈士、因公犧牲、因公負傷、困難民警輔警的走訪慰問,撫慰烈士、因公犧牲遺屬工作;負責組織民警輔警健康體檢、險種投保、功模休養、文體活動;推動愛警暖警惠警政策及其他關心民警輔警措施落實等工作;負責全旗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輔警隊伍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招聘,考核監督、層級晉升、表彰獎勵、合同解除、申訴應訴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旗公安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警營文化建設;承擔涉警輿情監測與應對、新聞信息發佈、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全旗公安機關重大典型選樹及宣傳工作;牽頭負責旗公安局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全旗公安機關報刊、出版、影視、新聞報道、新媒體融合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婦聯、共青團等羣團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全旗公安系統黨建工作,研究、規劃黨員幹部理論學習和黨性修養鍛鍊的培訓工作;負責全旗公安機關
政保大隊:主要職責變更為:負責國內安全保衞、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開展國內安全工作。蒐集、掌握、處理涉及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研究提出意見和對策;偵察、控制、防範、處置危害國內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活動和案件、事件;掌握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不穩定因素和重大羣體性事件的情況,及時報告,配合處置,防範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開展秘密力量建設,開展隱蔽工作職業化、社會化建設,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和有關事項。
黨建工作研究及經驗交流;負責黨建考核工作。
情報指揮指揮中心:情報指揮中心警力39人,主要負責全局110接處警工作,警力指揮調度,開展情報研判及合成作戰。承辦公安機關公文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工作
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隊: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全局反恐怖工作;負責反恐怖工作情報信息的蒐集、研判,涉恐案件偵辦,防範和打擊暴力恐怖活動;負責處置暴亂、騷亂事件,對抗性強的羣體性事件和大規模聚眾滋擾等重大治安意見;擔負特定的武裝巡邏執勤任務;負責防爆安檢和排爆工作;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治安管理大隊加強維穩工作收集情報信息和不穩定因素,建立台賬。及時核查電子圍欄、情報113平台推送的人員信息,避免越級非訪和大規模羣體性事件的發生,妥善處置集體性上訪事件和羣體性械鬥事件。加強行業場所管理特種行業:旅店業行業場所:娛樂場所、洗浴足療、廢舊物品回收、寄遞物流、汽車租賃、開鎖業、機動車修理、二手手機、典當業。主要負責旅店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行業場所的登記備案。加強行業場所的日常監督檢查,排查消防安全隱患、從業人員登記備案及各行業場所的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依法查處行業場所內的違法行為。刻制公章的安全監管。危爆物品管理。一是加強公安系統、非公安系統公務用槍管理,排查隱患,確保絕對安全,更新維護槍支3.0信息系統,辦理持槍證、加載電子槍證。二是加強民用爆炸品、煙花爆竹、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排查整治隱患。內保警衞工作
一是對內部單位開展安全大檢查,排查整改安全隱患,督促落實技防、物防等安全防範措施和安全保衞制度。加強保安業管理、安保人員培訓、發證等相關工作,查處黑保安。二是制定安保工作方案,科學布警,無縫對接,做好重要會議、重大羣體性活動的安保、警衞工作。對需行政許可的大型活動進行審批,對無人機起飛報備審批。案件偵辦查處工作,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查處治安案件、偵辦治安管轄刑事案件,處理非正常死亡案件。偵辦欠薪案件,為農民追回拖欠的工資。
科右前旗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對轄區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訴訟工作,保障受害人合法權利權益、挽損、追繳犯罪所得;承擔案件痕跡和物證提取、檢驗、鑑定以及法醫學相關工作。承擔本轄區內的禁毒工作及禁毒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轄區掃黑除惡工作及掃黑辦公室日常工作;警犬基地正常運轉、警犬培育訓練、執行勤務工作。掌握轄區刑事犯罪動態,收集、報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各轄區派出所刑事案件偵辦工作;組織、協調或承辦跨地區刑事案件、疑難重特大案件的偵破、重要案犯緝捕;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偵辦工作;承擔局機關分配的其他工作(如值班備勤、安保工作、疫情防控、巡邏巡控、留置中心抽調、執行逮捕、送押等)
科右前旗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專業化偵查中隊
負責人:趙奉臣
教導員:翁興權
一、綜合中隊(大隊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大隊刑偵宣傳、文件報送、工作統計、財務後勤等工作;協助大隊領導督促落實相關事項、協調上級業務部門。負責人:王冬涓
人 員:胡佳秋、辛 鶴、邰楊斌
二、技術中隊工作職責:負責刑事技術、現場勘驗檢查、物證提取固定、物證送檢、法醫工作、案件中提取物證的保管、技術應用設備的保管及維護工作,Y庫建設工作,“現場勘查系統”運轉使用。負責人:王維航、汪 鋭人 員:張國友、白利光、朱巖鵬、陳 潔、佟 健、王一嵐、韓雙龍、王紅健、黎 明、曾繁輝、梁 帥、王 超、於 彬、梁 猛
三、情報信息中隊(反詐中心)工作職責:偵辦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負責對接技偵、網安等部門,開展情報研判工作,負責給予各中隊及全局其他部門技術支持。受理涉電信互聯網案件的止付、凍結涉案賬户;聯合局合成作戰平台研判案件線索;指導開展電信詐騙等涉電信互聯網犯罪宣傳、預警工作;拓展涉電信互聯網犯罪線索;開展“斷卡”行動。負責“公安部電信詐騙案件偵辦平台”運轉使用。負責刑偵績效考核工作及追逃工作。負責人:佟天洋、於澤龍(輔助管理)人 員:李 剛、王曉晨、李福林、孔詩雨、杜秋雨、韓 帥、屈 靖、郭 新、蘭金玉、鄧 禹、慕永江、吳 昊
四、侵犯財產案件偵查中隊工作職責:主要偵辦盜、搶、騙等傳統侵犯公私財產犯罪案件及領導指派的刑事案件。主要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6類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六章第二節妨害司法罪中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負責人:許 鵬、施 強(輔助管理)人 員:劉祿佳、董 亮、伊志昊、小 明、吉格木德、衡 星、王彥斌
五、侵犯權利案件偵查中隊工作職責:主要偵辦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姦、綁架等侵犯人身權利犯罪案件、拐賣婦女兒童等侵害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犯罪案件、非正常死亡案件、侵犯公共安全犯罪。負責 “打拐”工作及領導指派的刑事案件。主要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二危害公共安全罪中27種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中29種案件。負責人:桑 淼、胡云龍(輔助管理)人 員:包雙峯、鹿冬健、張振興、張建昌、方在赫
六、有組織犯罪案件偵查中隊(重案中隊)工作職責:主要偵辦有組織犯罪案件(掃黑除惡)、涉黑惡線索核查、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案件、妨害司法案件、妨害國(邊)境管理案件、文物犯罪案件、危害國防利益案件、走私案件、協外工作及領導指派的刑事案件。主要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二節走私罪中7種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42種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中7種案件。負責人:祁國棟人 員:郭喜明、王志強、劉宇晴
七、外協中隊工作職責:主要負責協外案件辦理及其他工作。負責人:鄧紅利 人 員:楊松令
八、毒品案件偵查中隊工作職責:主要偵辦涉毒案件,負責禁毒宣傳工作、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工作、吸毒人員管控工作。負責“毒品案件系統”、“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系統”、“易製毒化學品監管審批系統”等工作。主要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六章第七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中11種案件負責人:鄭程卓 人 員:李 健、王 昊、肖 劍、趙 冰
九、警犬中隊工作職責:主要負責警犬訓練、餵養及基地建設運轉工作;負責人:賀坤 人 員:何思朋、黃永昌
交管大隊:負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處理轄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負責轄區交通違法行為查處;負責五類車輛及駕駛人管理,車輛註冊、過户、駕駛人考試、審驗、轉籍等業務;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等業務。
出入境大隊:負責全旗公安出入境管理和國際警務合作工作;負責全旗公民因私出國(境)管理和受理、審批簽發出入境證件;負責出入境違法犯罪案件預防偵查打擊工作;實施旗內來華工作和留學外國人入境核查、居留許可核查,外國人來華留學、工作、旅行和停留、居留管理;承擔難民管理相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工作;防範查處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行為;負責全旗移民事務的國際和地區警務交流。
户政大隊:涉及派出所社區警務的各項工作,監督檢查社區民警業務完成情況,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業務考核;承辦户口、居民身份證件和常住户口、流動人口、重點人口的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統計和分析;指導協調全旗基層基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人口普查工作。
看守所:看守所是國家的刑事羈押機關。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在看守所內羈押。依法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立即執行的罪犯,在執行前應當在看守所內羈押。對被判處有期徒刑,在交付執行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罪犯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在看守所內執行刑罰。看守所的任務是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警戒看守,管理教育;保障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辯護人等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訴訟活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將罪犯交付執行刑罰;對依法由看守所執行刑罰的罪犯執行刑罰。
拘留所:
警務保障室:負責全旗公安機關武器、警械、警服等警用裝備的採購、供應等工作,負責編制和管理全旗公安機關經費預、決算及國有資產管理與採購;歸口管理全旗公安機關財物和預算外資金,監督全旗公安業務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組織、指導監督直屬機構、派出機構房產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
工業園區分局:貫徹國家有關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園區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組織、指導一般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事)件、治安事故和騷亂;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等工作;指導、監督消防工作;依法管理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加強對企事業單位、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衞和羣體性治安防範工作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園區治安秩序;承辦上級公安機關和旗委、旗政府及旗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科右前旗公安局機關紀委: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等各項紀律,經常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檢查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對機關黨員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進行監督。 協助機關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推動基層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 按照有關規定,處理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 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權利。 承辦興安盟公安局機關紀委、科右前旗紀委監委、科右前旗公安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偵大隊:組織、指導、協調當地公安機關偵辦經濟犯罪案件,參與或直接偵辦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指導、檢查、監督,當地的經濟犯罪情況,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動態,提出防範和打擊經濟犯罪對策;指導當地的金融、財税部門和其他部門和其他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點要害單位開展安全防範工作。
警務支援大隊:網安工作:負責對本地責任網站和涉及本地網上社區的巡查監控工作;網上監控重點人管控工作;發現和處置境內外有害信息;發現和上報有可能影響國家政治安全社會穩定的各類情報信息;發現和上報有可能影響國家政治安全社會穩定的各類輿情信息;負責對盟技網支隊和局裏下發的網上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網上突發羣體性事件輿情引導工作;負責對需要查明的網上線索進行落地查證工作。信通工作:負責全局有限通信、無線通信的與應急通信、圖像傳輸(電視會議)等工作;負責公安信息專網的規劃、建設與運行管理及信息與網絡安全管理燈光工作;負責業務應用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及信息服務等工作。科技工作:負責全局的公安科技項目管理、治安動態視頻監控系統建設、視頻會議(視頻指揮)系統運行保障。
培訓中心:科爾沁右翼前旗公安局培訓中心為旗公安局所屬行政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股級。負責全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培訓及實戰訓練工作;承擔人民警察專業訓練、發展訓練;組織實施人民警察政治輪訓,開展業務培訓、崗位練兵;承擔轄區各單位內部保衞幹部業務培訓,承辦上級公安機關授權、委託或者根據形勢任務需要實施的其他培訓及實戰訓練。
森林公安局:旗公安局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旗森林公安局)主要職責是:負責全旗公安機關開展生態環境、礦產資源、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生物安全、森林草原等領域犯罪案件和製造偽劣商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辦理森林草原領域行政案件和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開展火因調查和火案偵破工作;負責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督、林業和草原等行政部門建立常態化執法協作、行政銜接、信息互通機制,聯合開展專項執法活動;負責本系統基層基礎和情報信息工作;負責大隊隊伍建設、機關黨建和綜合保障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研究制定全旗公安機關預防、打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收集分析相關犯罪信息和規律並提出對策,組織協調指導全旗食品藥品領域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與相關部門建立聯動執法機制並參與集中專項整治行動。
拘留所:研究制定全旗公安拘所管理工作規劃及實施計劃,指導管理全旗公安機關拘留場所業務工作及安全防範工作,指導拘留場所對被拘留人員的教育挽救和生活衞生管理等工作。
警犬基地:指導全旗警犬工作。 [2] 

科爾沁右翼前旗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

科右前旗看守所
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負責看守、教育、管理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