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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爾沁右翼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鎖定
科爾沁右翼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是按照黨政機構改革工作的統一部署,將科右前旗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更名為科右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掛旗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1-3] 
中文名
科爾沁右翼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3] 

科爾沁右翼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4日,科右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舉行揭牌儀式。 [1] 

科爾沁右翼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編制並實施科右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規劃。
(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指導城鎮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城鎮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管和房地產業發展工作。組織擬訂全旗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調控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工作,協同指導房屋登記工作。
(四)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主體行為。擬訂規範建築市場、行業監管和建設活動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業、工程監理諮詢業的行業發展政策、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相關企業和單位的監督管理。管理和指導室內裝飾業。引導建築企業參與對外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按照監管權限,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已取得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相關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防災、施工圖審查、消防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和工程質量檢測工作。
(六)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擬訂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的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指導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城市建設、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和運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行政管理事項的相關工作。
(八)指導村鎮建設工作。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的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旗農村牧區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全旗重點鎮建設和傳統村落、傳統建築的保護髮展工作。
(九)指導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工作。組織擬訂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相關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制定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工作。組織申報建築節能項目。指導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綠色建築發展並對評價標識進行監督管理。配合安排節能專項資金。組織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指導行業科技管理與成果轉化和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指導散裝水泥產業發展。
(十)編制全旗人民防空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規劃、建設、維護和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依法依規負責全旗人民防空建設項目、資質等行政審批事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質量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城市和基礎設施建設、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綜合開發利用。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
(十二)組織指導城市羣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管理。組織人民防空訓練演習。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十三)組織實施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報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和實施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協調重要目標防護管理工作。指導重要目標單位落實防護要求。
(十四)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的籌集和管理,監督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戰時人民防空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綜合協調。
(十五)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科爾沁右翼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分工

科爾沁右翼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白銀勝 [2] 

科爾沁右翼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房地產市場監管股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房地產領域法律法規及中央、自治區、盟、旗相關政策文件。按監管權限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已辦理預售許可手續取得的預售許可證項目監管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中介機構監管工作。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旗房屋市場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
工作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504室
(二)物業管理股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政策法規,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部門會議、文件精神。負責指導轄區內業主籌備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負責業主委員會的備案工作。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及備案工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軟件化監管,以及小區維修資金使用的審核撥付工作。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的投訴和調查處理工作。配合政府和盟住建局做好各項報表和其他物業管理工作。
工作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503室
(三)住房保障股
主要職能: 1、保障性住房申報家庭材料審核
2、住房保障申請審核信息系統管理
3、住房保障政策宣傳
4、人員培訓、指導鎮街開展住房保障工作
5、研究制定科右前旗住房保障管理辦法
6、保障性住房建設與收購及後期管理工作
7、發放租房租賃補貼
8、負責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的管理工作
工作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513室
(四)安全生產股
主要職能: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建設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中央、自治區、盟、旗相關政策文件。統籌管理建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按監管權限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已辦理施工安全手續取得施工許可的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安全運行監管工作。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管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工作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414室
(五)行政審批大廳
審批大廳窗口負責統一接收、受理、辦結行政許可事項
(具體事項以審批大廳公佈為準)的申請。
辦事地點:科右前旗政務服務大廳(前旗交通局東側)
(六)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局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羣團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印鑑管理、文電處理、信息調研;負責會議組織及服務,綜合性材料的起草、機關文書、檔案管理、收發文件、發文核稿等工作;負責人事勞資、職稱、編制審核、信訪、保密、安全保衞、計劃生育、綜治、老幹部、規章制度建設、衞生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車輛調配、維修、燃油、辦公自動化和微機網絡管理、維護工作。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307室
(七)政策法規股
負責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建設行業的法律、法規;負責建設行政管理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備案、清理工作和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承辦建設行政涉訟案件,承擔或參與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執法責任制的落實督查、執法證件的核發管理及執法文書的管理發放;負責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及普法教育工作。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306室
(八)村鎮建設管理股
負責組織指導全旗建制鎮和村莊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的統一開發、村莊整治、綜合建設和建築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組織擬訂實施國家、自治區有關村鎮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指導建制鎮和村莊建設檔案的收集、登記、保管和使用工作;負責村鎮建設信息工作。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401室
(九)城市建設管理股
負責建立城市建設重點項目庫;指導城市供水、排水、節水、供熱、供電、燃氣、園林綠化、市容市貌、市政建設與管理、污水及垃圾處理、環境衞生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環境綜合治理和監察工作;組織擬訂實施國家、自治區有關城市規劃法律、法規;指導城市及建制鎮建設檔案的收集、登記、保管和使用工作;負責城市建設信息工作。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204室
(十)建築市場監管股
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的招投標管理、承發包合同的審查、施工許可證發放、竣工驗收備案等基本建設程序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旗勘察設計、測繪、建築安裝、建築裝修、建築構配件、工程總承包、工程諮詢、工程監理等單位的資質審查、報批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註冊的工作;負責對從事各類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建築裝飾裝修等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以及建築構配件、非標準設備加工生產等發包和承包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建築企業的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組織與管理外地企業進入我旗從事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活動;負責全旗建築市場、勘察設計市場、監理市場管理以及執法監察工作;指導有形市場工程交易工作;負責指導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國家標準定額,工程造價、技術規範的實施管理工作。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416室
(十一)計劃財務股
負責編報本級資金預算、決算;負責管理本級財政劃撥的規劃建設經費和事業發展資金;負責機關購置固定資產審核、登記、建賬和財務管理;負責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項目專項資金和收費項目資金工作;負責監督局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並檢查、審計年度收支情況。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三樓301室
(十二)建築節能與科技股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建築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旗建築節能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建築節能項目計劃,並組織落實、監督、管理、實施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科技管理與成果轉化和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的推廣應用管理工作,推進綠色建築和生態城鄉建設;組織開展科技合作和引進與創新工作。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404室 [3] 

科爾沁右翼前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單位

(一)城市自來水服務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城市供水實施辦法》,加強城市供水管理,發展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和其它各項建設用水。合理安排利用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開採地下水,劃定保護生活飲用水水源,管理承建城市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憑單位的資質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從事城市供水經營收費,城市供水設施維護、管理。
辦公地點:索倫街與府前街交匯處(大牛廣場)轉彎樓3樓
(二)污水處理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盟行署及旗人民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制度、辦法,努力減少污染,美化城市環境;負責組織實施污水處理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污水處理廠的運行與管理,負責對城市污水淨化處理的技術把關工作,提高各項指標處理水平;負責生產設備的購置、養護、維修工作;負責對所轄城市排水公共主幹線管網設施管養、維修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202室
(三)科爾沁右翼前旗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保障中心 (科爾沁右翼前旗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主要職能:
(一)為住建局抽查涉及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方面的工程實體質量情況提供技術支撐。
(二)為住建局抽查建築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質量檢測機構、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情況提供技術支撐。
(三)為住建局對工程竣工驗收過程進行監督提供技術支撐。
(四)為住建局組織或者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撐。
(五)為住建局定期對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提供技術支撐。
(六)為住建局抽查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提供技術支撐。
(七)為住建局抽查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範情況提供技術支撐。
(八)為住建局抽查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開展情況提供技術支撐服務。
(九)為住建局依法處理與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安全、消防相關的投訴、舉報提供技術支撐服務。
(十)負責全旗人防通信、警報建設、鳴放試驗。
(十一)承擔人防指揮信息化建設、設備設施維護管理、戰備值班值勤和演練保障。
(十二)執行人民防空指揮部組織指揮防空襲鬥爭信息保障任務。
(十三)負責指揮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工作,負責積累指揮信息系統建設檔案資料,及時整理歸檔,並妥善管理。
(十四)為住建局承擔全旗法定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提供技術支撐。
(十五)為住建局承擔全旗法定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備案與抽查提供技術支撐。
科爾沁右翼前旗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保障中心(科爾沁右翼前旗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設8個內設機構。
(一)建設工程質量保障股。為住建局抽查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質量行為情況,涉及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方面的工程實體質量情況,對工程竣工驗收過程進行監督提供技術支撐服務。為住建局組織或者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定期對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提供技術支撐。
(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保障股。為住建局抽查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情況提供技術支撐。
(三)建築安全保障股。為住建局抽查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範情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開展情況提供技術支撐。為住建局參與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處理與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相關的投訴、舉報提供技術支撐。
(四)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股。負責全旗人防通信、警報建設、鳴放試驗;承擔人防指揮信息化建設、設備設施維護管理、戰備值班值勤和演練保障;執行人民防空指揮部組織指揮防空襲鬥爭信息保障任務;負責指揮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工作,負責積累指揮信息系統建設檔案資料,及時整理歸檔,並妥善管理。
(五)建設工程消防保障股。為住建局對全旗法定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及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備案與抽查提供技術支撐。
(六)辦公室。負責中心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安全等工作。
(七)檔案室。負責做好各類檔案資料的接收、整理、分類、保管、統計、安全保護等工作。
(八)計劃財務股。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編寫,負責本單位的日常財務工作,保證單位資金財產安全。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
(四)房產與供熱燃氣服務中心
主要職能:
1.承擔房屋測繪行業的服務、指導工作。
2.承擔房屋拆遷協調、指導、服務工作。
3.承擔房屋安全鑑定工作及鑑定單位和鑑定人員資質的指導與服務等工作。
4.承擔住房保障建設、運營、分配等服務工作,承擔棚户區改造回遷安置住房建設的服務工作,承擔棚户區改造資金籌措等服務工作。
5.承擔轄區內物業企業的服務和指導工作。
6.承擔轄區內物業招投標活動的指導、服務工作。
7.承擔轄區內針對物業企業的投訴和調查處理工作。
8.承擔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工作。
9.承擔轄區內租賃房屋的登記工作;培訓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
10.承擔房地產評估的服務指導工作。
11.負責轄區內供熱、燃氣相關事宜的協調工作。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
(五)科爾沁右翼前旗建設事業發展中心
主要職能:
(一)管護城市道路、園林樹木、綠地、路燈等公共場所娛樂設施、健身器材等,城市園林綠地系統規劃,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承擔公園、綠地資源調查和評估工作,城市園林綠地建設、管護、苗木採購、施工、編制本旗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發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議等工作。
(二)承擔城建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承擔收集、整理、園林綠化、市政等工程項目全過程資料、檔案的整理。
(三)承擔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園林樹木、綠地、路燈、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旗政府所在地公園的日常管護工作。
(五)承擔全轄區內的城市照明設施日常管護工作。
(六)承擔城區道路、橋樑、排水設施、管網、樹木、綠地、花草維護保養工作。
科爾沁右翼前旗建設事業發展中心設8個內設機構。
(一)工程技術股。負責園林植物病蟲害的預測預報;擬訂城市建設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年度總結報告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參與城市“綠線”的劃定和控制,對建設項目中園林綠化比例和佈局進行監督,參與圃地、花卉市場、城市道路的規劃、建設工作;參與旗政府所在地新建公園、廣場、小區、街道等規劃、設計工作。
(二)檔案股。保管工程項目檔案,積累檔案材料;收集、鑑別和整理工程檔案材料;辦理城建檔案的查閲、借閲和轉遞;做好城建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調查研究工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工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業務指導;推廣、應用工程檔案現代化建設管理技術;負責城建科技檔案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三)安全指導股。負責中心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保衞、安全、消防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對城區內樹木伐移、更新進行預審、上報工作;負責城區內現有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的前期勘查工作;負責綠化評比評定工作。
(四)公園指導股。負責城區公園廣場、水系公園、植物園內園林綠地、樹木等進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對公園、廣場、水系公園、植物園內的公共設施、健身器材等維修保養;負責對公園、廣場、植物園、水系公園等衞生情況進行日常檢測,對公園、廣場及水系經營項目和公益活動進行日常維護。
(五)城市亮化管理股。負責全轄區內的城市照明設施日常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編制管轄範圍內的路燈維修計劃並實施負責供電公司的調杆換線的拆裝燈工作;負責因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的城市照明設施損壞搶修工作。
(六)維保股。負責城區道路、橋樑、排水設施、管網、樹木、綠地、花草等日常養護、維修、管理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會同旗林業局做好城區內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七)工程指導股。為工程項目全過程全方位的材料辦理、歸檔招投標文件、資料,建立信息資料庫;貫徹實施工程相關質量標準及技術規範,為建設工程專項規劃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准備材料,為工程質量監督及驗收工作準備材料;負責工程項目所有手續、資料的辦理、整理、日常統計上報及完成歸檔工作。
(八)辦公室。協助中心領導組織和協調日常政務工作。負責財務、文秘、信息、效能、政務公開、對外宣傳、會務安排、文件處理、文書檔案、保密等工作以及議案、建議、提案、信訪的處理工作。負責中心後勤保障工作。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住建局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