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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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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由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9部門於2022年8月印發。
中文名
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
發佈單位
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發佈信息

2022年8月,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9部門印發《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

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內容解讀

《實施方案》提出了10大行動,具體包括: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科技支撐行動,低碳與零碳工業流程再造技術突破行動,城鄉建設與交通低碳零碳技術攻關行動,負碳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氣體減排技術能力提升行動,前沿顛覆性低碳技術創新行動,低碳零碳技術示範行動,碳達峯碳中和管理決策支撐行動,碳達峯碳中和創新項目、基地、人才協同增效行動,綠色低碳科技企業培育與服務行動,碳達峯碳中和科技創新國際合作行動。
聚焦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科技支撐行動,《實施方案》提到,構建適應碳達峯碳中和目標的能源科技創新體系,加強基礎性、原創性、顛覆性技術研究,為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新能源併網消納、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以及煤制清潔燃料和大宗化學品等提供科技支撐。到2030年,大幅提升能源技術自主創新能力,帶動化石能源有序替代,推動能源綠色低碳安全高效轉型。
《實施方案》明確,到2030年,形成一批支撐降低粗鋼、水泥、化工、有色金屬行業二氧化碳排放的科技成果,實現低碳流程再造技術的大規模工業化應用。
圍繞前沿顛覆性低碳技術創新行動,《實施方案》指出,聚焦新能源開發、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前沿儲能等重點方向基礎研究最新突破,加快培育顛覆性技術創新路徑;建立前沿和顛覆性技術的預測、發現和評估預警機制,定期更新碳中和前沿顛覆性技術研究部署。
《實施方案》強調,聚焦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的全生命週期能效提升和成本降低,着眼長遠加大CCUS與清潔能源融合的工程技術研發,開展礦化封存、陸上和海洋地質封存技術研究,力爭到2025年實現單位二氧化碳捕集能耗比2020年下降20%,到2030年下降30%,實現捕集成本大幅下降。 [1] 
《實施方案》統籌提出支撐2030年前實現碳達峯目標的科技創新行動和保障舉措,併為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做好技術研發儲備,為全國科技界以及相關行業、領域、地方和企業開展碳達峯碳中和科技創新工作的開展起到指導作用。 [2] 
《實施方案》還提到,到2030年建成50個不同類型重點低碳零碳技術應用示範工程,形成一批先進技術和標準引領的節能降碳技術綜合解決方案。 [3] 

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答記者問

一、請問出台《實施方案》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
碳達峯碳中和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科技創新是同時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和碳達峯碳中和的關鍵。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峯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碳達峯碳中和“1+N”政策體系的總體安排,科技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九部門組織編制了《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實施方案》統籌提出支撐2030年前實現碳達峯目標的科技創新行動和保障舉措,併為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做好技術研發儲備,為全國科技界以及相關行業、領域、地方和企業開展碳達峯碳中和科技創新工作的開展起到指導作用。
二、《實施方案》的定位與編制原則是什麼?
《實施方案》對標《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峯行動方案》有關部署,針對我國各重點行業碳排放基數和到2060年的減排需求預測,系統提出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的創新方向,統籌低碳科技示範和基地建設、人才培養、低碳科技企業培育和國際合作等措施,推動科技成果產出及示範應用,為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提供科技支撐。在編制過程中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統籌當前和長遠。按照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基於我國2030年和2060年經濟社會發展和碳排放的情景預測,研究提出支撐2030年前實現碳達峯目標的科技創新行動和保障舉措,並構建低碳技術創新體系,為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做好技術研發儲備。
二是統籌科技創新與政策創新。科技創新和政策創新是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的兩個重要方面,缺一不可。結合科技部的職能,《實施方案》更加側重於科技創新,着力於加強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技術供給,同時也適當考慮了低碳技術標準等政策創新方面的內容,以促進低碳技術產業化。
三是統籌科技部門和相關方面的工作。在科技部已開展和正在部署的相關工作基礎上,廣泛徵求相關部門和地方在低碳科技創新方面的科技需求,在《實施方案》編制過程中充分吸納。按照碳達峯碳中和“1+N”政策體系的總體安排,與相關部門編制的實施方案做好協調和對接。
三、《實施方案》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加強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涉及基礎研究、技術研發、應用示範、成果推廣、人才培養、國際合作等多個方面,《實施方案》提出了10項具體行動。
一是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科技支撐行動。立足以煤為主的資源稟賦,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納能力,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並降低碳排放;
二是低碳與零碳工業流程再造技術突破行動。是以原料燃料替代、短流程製造和低碳技術集成耦合優化為核心,引領高碳工業流程的零碳和低碳再造;
三是建築交通低碳零碳技術攻關行動。是以圍繞交通和建築行業綠色低碳轉型目標,以脱碳減排和節能增效為重點,大力推進低碳零碳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
四是負碳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氣體減排技術能力提升行動。聚焦提升CCUS、綠色碳匯、藍色碳匯等負碳技術能力,對甲烷、氧化亞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氣體監測和減量替代技術進行針對性部署;
五是前沿顛覆性低碳技術創新行動。圍繞驅動產業變革的目標,聚焦基礎研究最新突破,加快培育顛覆性技術創新路徑,引領實現產業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迭代升級;
六是低碳零碳技術示範行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技術引領的節能減碳技術綜合解決方案,並開展一批典型低碳技術應用示範,促進低碳技術成果轉移轉化;
七是碳達峯碳中和管理決策支撐行動。加強碳減排監測、核查、核算、評估技術體系研究建議,提出不同產業門類、區域的碳達峯碳中和發展路徑和技術支撐體系;
八是碳達峯碳中和創新項目、基地、人才協同增效行動。着力加強國家科技計劃對低碳科技創新的系統部署,推動國家綠色低碳創新基地建設和人才培養,加強項目、基地和人才協同,提升創新驅動合力和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九是綠色低碳科技企業培育與服務行動。加快完善綠色低碳科技企業孵化服務體系,培育一批低碳科技領軍企業,優化綠色低碳領域創新創業生態;
十是碳達峯碳中和科技創新國際合作行動。持續深化低碳科技創新領域國際合作,構建國際綠色技術創新國際合作網絡,支撐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四、如何確保《實施方案》貫徹落實?
科技部將通過以下三方面工作確保《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一是加強機制保障,建立雙碳科技創新部際協調機制和國家碳中和科技專家委員會,同時持續推進科研體制機制改革,釋放創新活力,營造適宜碳達峯碳中和科技發展的創新環境。二是加強碳中和技術跟蹤監測,重點關注碳中和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投入,通過科技考核評價機制促進技術優選與迭代。三是加強技術成果的產權保護,推進完善國家科技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推動建立低碳技術侵權行為信息記錄並納入全國公共信用共享平台。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