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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税
鎖定
秋税,按季節分別徵收田賦的名稱。夏季徵收的叫
夏税,亦稱“夏租”;秋季徵收的叫秋税,亦稱“秋苗”、“秋租”、“秋糧”。唐大曆五年,(770年)規定徵收夏秋税的數額。《舊唐書·代宗紀》:“夏税上田畝税六升,下田四升;秋税上田畝税五升,下田三升;荒田開墾者三升。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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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税
- 簡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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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節分別徵收田賦的名稱
- 定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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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徵收的税
按季節分別徵收田賦的名稱。夏季徵收的叫
夏税,亦稱“夏租”;秋季徵收的叫秋税,亦稱“秋苗”、“秋租”、“秋糧”。唐大曆五年,(770年)規定徵收夏秋税的數額。《舊唐書·代宗紀》:“夏税上田畝税六升,下田四升;秋税上田畝税五升,下田三升;荒田開墾者三升。”徵收期限在建中元年實行
兩税法後,規定夏税無過六月,秋税無過十一月。宋代規定:夏税自五月半起徵,七月底或八月初納畢;秋税自九月初起徵,十二月半納畢。明代規定:夏税無過八月,以小麥為主;秋税無過明年二月,以米為主。清代則稱“上忙”、“下忙”,通稱“忙銀”。《清會典·户部》:“
仲春而開徵,仲夏而停之;仲秋而接徵,仲冬而徵畢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