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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高等學校

鎖定
私立高等學校(private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是指由個人或私人團體舉辦的高等學校。除需經政府核准建立及遵守有關法令外,原則上不受政府管轄。其最高權力機構為校董事會,由校董事會選任校長主持校務。經費來源主要有學生繳納的學雜費、私人和基金會等各種捐助、政府資助、學校資產及其他經營的收入等。 [1] 
中文名
私立高等學校
外文名
private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
在有些國家不存在或僅佔極小比重,如德國、法國、加拿大等國;在有些國家高等教育中則佔有重要地位,如日本 1992年 73.4%的大學和 84.4%的短期大學為私立,其在校學生分別佔當時在校學生總數的 73.3%和 92.4%。學校質量參差不齊,有些是世界著名學府,如美國的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英國的牛津大學、劍橋大學等, 有些則質量極低。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約佔高等學校總數的44%,1952 年全部改為公立。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