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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林業局

鎖定
福泉市林業局是福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福泉市林業局
辦公地址
福泉市金山街道辦事處灑金北路176號

福泉市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發展戰略規劃。貫徹執行林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規。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評估。
(二)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組織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參與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制定工作,指導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全面貫徹落實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負責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查建議並按程序報批,組織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對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執行集體林權制度、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實施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並監督實施,執行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實施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和省級資金以及國有資產,監督實施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和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項目,按照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核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 

福泉市林業局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檔案、後勤、扶貧開發等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工作;擬訂林業和草原大數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林業信息化建設工作;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及省級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的實施;組織生態扶貧開發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指導林業和草原項目申報和資金管理;承擔統計信息、稽查、國有資產、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單位計劃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二)林政科
貫徹執行林業與草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承擔規範性文件及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相關工作;貫徹實施農村林業發展、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資源優化配置、木材利用等政策措施;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貫徹執行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分解森林採伐限額;承擔全市林地管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天然林資源保護和木材檢查站、鄉鎮(街道)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行政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林政專項執法檢查;承擔權限內徵用、佔用和臨時徵用、佔用林地的審核工作;承擔森林資源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開展造林實績核查工作;監督管理公益林。
貫徹執行濕地保護規劃及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並組織實施省級以上重要濕地認定、濕地資源監測、評估;組織實施濕地保護、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管理國家級、省級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研究提出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意見;承擔古樹名木大樹保護相關工作;貫徹實施野生動植物保護和人工繁育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發展規劃,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獵捕、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和野生植物採集、經營利用。
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並按程序報批;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
承擔林業和草原災害綜合防治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編制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開展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林業消防安全相關工作。
(三)業務科
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國土綠化政策,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管理森林城市建設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石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承擔石漠化監測與評價工作;指導草原保護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承擔草原監測與評價工作。
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訂、示範、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
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等工作,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知識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
承擔林業和草原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承辦林業和草原相關國內、國際交流活動;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林業產業建設;指導林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四)林業資源保護中心
承擔全市林地、林木( 公益林、天然林、濕地)資源保護利用的事務性工作;指導森林資源消長動態監測和數據庫建設,森林碳匯、森林採伐限額編制、執行和造林實績核查的事務性工作;協助主管部門開展森林資源保護的行政執法任務;承擔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救護、繁育等事務性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諮詢和信訪服務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為維護森林、林木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提供諮詢和服務;承辦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林業工程建設中心
協助主管部門貫徹執行林業(草原)生態建設相業務範圍:協助主管部門貫徹執行林業(草原)生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程、規劃、計劃及管理辦法,圍繞造林綠化、森林經營、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林木種質保護利用、古樹名木保護、石漠化防治、草原生態建設等開展項目申報、設計、建設等事務性、技術性工作;負責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及森林旅遊發展的事務性工作;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知識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林業和草原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承辦林業和草原相關國內、國際交流活動。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主管部門開展林木種子、苗木質量的抽檢工作和林木種苗行政執法任務;參與林木種苗選育、引種、檢驗、加工、貯藏等技術研究;承辦市林業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林業災害防治中心
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檢疫防治和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宣傳,指導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監測、調查、防治,做好中、長期趨勢預報,提出防治方案;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疫情調查分析、風險評估、檢驗鑑定和技術培訓;承擔森林植物檢疫(產地和調運檢疫)技術性工作;承擔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協助主管部門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檢疫防治和森林防火的行政執法任務;開展森林、草原的日常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體系建設、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指導等事務性工作;承辦市林業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貴州福泉岔河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處
協助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市有關濕地保護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確保政令暢通;協助負責組織編制濕地公園總體規劃及生態管護開發利用等規劃並負責組織落實;負責依法依規對規劃區的水體、水位、水質、風景、土地、文化遺存、生物多樣性、濕地地形地貌及其自然生態環境實時監測保護和管理提供服務;負責協調相關單位對規劃區內的建設、規劃、開發、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審批或處罰;負責爭取、籌措濕地保護、修復、建設和管理資金,協助對授權的相關資產進行經營、管理、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協助組織實施公園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基礎設施配套、生態旅遊開發及其它項目並予以管理;負責對外宣傳、推廣、傳播、交流濕地科學知識;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規劃區內的林業林政、漁業漁政、環境保護、環境衞生及園林綠化等監管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林業局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貴州福泉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
協助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市有關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報批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助監督實施,承擔規劃區內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協助負責落實規劃區內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規劃區內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負責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協助負責規劃區內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組織、實施規劃區內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林業技術推廣和交流與合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林業局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3] 

福泉市林業局人員編制

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不佔領導職數);各科(室)設科長(主任)或副科長(副主任)1名。非領導職數按有關文件執行。
機關工勤編制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1] 

福泉市林業局所獲榮譽

2023年,入選全國林草系統先進集體名單。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