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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統計局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3號)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福建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2009〕27號),設立福建省統計局,為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 [2] 
中文名
福建省統計局
辦公地址
福州市華林路196號 [9] 
性    質
政府直屬機構
行政級別
正廳級

福建省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省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標準,起草並組織實施統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劃及方案。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省及各設區市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地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省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衞生、就業、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省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省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地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檢查、審定、管理、公佈、出版全省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佈制度。
(七)對全省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項目和設區市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按規定協管設區市統計局及地方調查隊部門領導,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省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
(十一)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福建省統計局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財務處)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重要文件、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直屬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專項資金、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建立並管理全省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實施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地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二)統計執法監督局(閩委編辦[2019]81號))
組織實施統計工作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造假及違法行為。受理、辦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指導監督各地統計執法監察工作。起草統計法規草案,擬訂統計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相關法律性事務。承辦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和涉外社會調查項目審批工作,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民間統計調查活動。承擔統計改革相關任務。
(三)統計設計管理處
擬訂統計體制改革規劃和方案;擬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和方案的實施意見;擬訂全省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標準,管理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項目和設區市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設計管理省級的專項調查任務。
(四)綜合統計處
監測預警全省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數據庫;參與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統計數據發佈、統計新聞宣傳和統計信息工作,檢查、審定、管理、公佈、出版全省性基本統計資料,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佈制度。
(五)國民經濟核算處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省及各設區市國內生產總值;組織實施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省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賬户;開展全省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本省各地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六)工業交通統計處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等基本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省及各地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貿易外經統計處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人口和就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收入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就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一)社會和科技統計處
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衞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二)農村統計處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協助組織實施全國農業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開展農村、農業、農民等專項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三)服務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四)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的具體工作,按有關規定協管設區市統計局及地方調查隊部門領導。負責統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省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五)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8] 

福建省統計局人員編制

省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82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統計師(副廳級)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4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0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司機編制2名)。 [2] 

福建省統計局現任領導

福建省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葉飛文 [11] 
福建省統計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林英廈 [12] 
福建省統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楊洪春 [13] 
福建省統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郭善耘(回族) [14] 
福建省統計局黨組成員、總統計師:黃向暉 [15-16] 

福建省統計局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3] 
2019年12月3日,福建省統計局政策法規處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司法廳評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4] 
2021年9月,福建省統計局人口和就業統計處被評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5]  [7] 
2021年9月,福建省統計局社科處入選福建省“全國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先進集體”推薦名單。 [6] 
2022年6月,福建省統計局青年理論小組被授予2021年度“福建省直機關優秀青年理論學習小組”稱號。 [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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