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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廳

鎖定
福建省民政廳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11] 
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8] 
中文名
福建省民政廳
外文名
Fujian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辦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東路44號 [10] 
性    質
政府組成部門

福建省民政廳內設機構

機關處室
辦公室
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處
規劃財務處
養老服務處
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局)
社會救助處
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處
區劃地名處
慈善事業促進處
社會事務處
兒童福利處
社會工作處
老區工作辦公室
人事處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福建省紀委監委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 [9] 

福建省民政廳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省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各市、縣(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四)擬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擬訂全省行政區劃管理相關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指導和審核省內各級行政區域需報國務院和省政府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等事項。組織指導全省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地名管理相關工作。
(七)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慈善行業組織,弘揚慈善文化,開展慈善宣傳,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負責福利彩票代銷者監督和管理。
(八)指導全省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指導涉外和涉台、港、澳、僑的婚姻登記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九)負責全省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指導全省革命老區建設工作,協調扶持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協調辦理涉及老區的事務,負責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偶優待管理工作,聯繫和指導省老區建設促進會工作。
(十一)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擬訂全省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三)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相關職責。
(十四)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7] 

福建省民政廳現任領導

福建省民政廳黨組書記:陸菁 [19] 
福建省民政廳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許振枝 [17-18] 
福建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陳麗華 [12] 
黨組成員、副廳長:歐陽曉波 [15-16] 

福建省民政廳人員編制

省民政廳機關行政編制為98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行政編制3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4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4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司機編制4名)。 [1] 

福建省民政廳直屬單位

福建省救助申請家庭服務中心
《福建老年》雜誌社
福建省社會組織登記中心
福建省救助總站(福建省勘界和地名檔案中心)
福建省建寧安置管理站(“福建省兒童救助保護中心”)
福建省建陽安置管理站
福建省南靖安置管理站
福建省安溪安置管理站
福建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福建省老齡事業服務中心
福建省民政學校
福建省康復輔具技術服務中心
福建省老年人活動服務中心
福建省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 [2] 

福建省民政廳信息指南

為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編制《福建省民政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福建民政”政府門户網站上查閲本《指南》。
省民政廳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廳辦公室牽頭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省民政廳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01機構職能
02綜合工作
03社會組織管理(含基金會、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04救災工作
05社會救助(含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06優待撫卹
07軍休、退伍安置
08基層民主自治
09社區建設
10區劃地名
11社會福利
12社會事務(含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
13社會工作者管理
14人事任免
15其它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在省民政廳門户網站“福建民政”網上公佈
(二)公開形式
通過“福建民政”政府門户網站、新聞發佈會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亦可在省檔案館、圖書館或本廳檔案室查閲。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佈。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獲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福建民政”政府門户網站首頁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瀏覽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省檔案館、省圖書館設置的公共查閲室、資料索取點獲得政府公開信息;也可以從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獲取政府公開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相關的政府信息。
(一)省民政廳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
省民政廳政策法規處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東路44號福建省民政廳政策法規處
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提出申請應採用書面形式。申請人應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直接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福建民政”政府門户網站直接填寫並提交電子版《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申請
申請人可從“福建民政”政府門户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後向受理機構送交。通過信函送交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從“福建民政”政府門户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後向受理機構當面送交。
採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需配合工作人員記錄申請人的姓名、年齡、職業、身份證明、通訊地址等基本要素。最後需申請人簽字或簽章確認。
申請人提出申請,對所需政府信息的描述要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政府信息的標題、發佈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儘快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三)申請的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後向申請人出具回執。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書面答覆:
1.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並儘量提供掌握該信息的機關及聯繫方式;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5.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領導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6.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見“福建民政”政府門户網站上的流程圖。
(四)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依法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成本費用的標準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於我省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08〕472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 

福建省民政廳其他事項

(一)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
(二)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對外可稱福建省民間組織管理局。
(三)省民政廳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對外可稱福建省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福建省民政廳聯繫地址

地 址:福州市鼓東路44號 [4] 

福建省民政廳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5] 
2021年5月,福建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獲得福建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6] 
2022年10月,福建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入選全國養老服務先進單位擬表彰對象。 [13] 
2023年,福建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入選“全國養老服務先進單位”名單。 [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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