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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鎖定
根據《中共福建省、福建人民政府關於福建省級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2000]11號)和《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福建省人民政府專業經濟管理部門(總公司)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辦[2000]39號),福建省二輕集體聯合社重組為福建省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為省政府的直屬事業單位,規格相當正廳級。
- 中文名
- 福建省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 規 格
- 正廳級
- 基本任務
- 指導、維護、監督、協調、服務
- 主要職責
- 我省集體經濟的發展戰略制定
一、主要職責
省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的基本任務是:“指導、維護、監督、協調、服務。”
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集體經濟的發展戰略制定發展規劃;
2、調查研究我省城鎮集體工業經濟政策問題,參與制定相關政策和組織指導城鎮集體經濟理論研討;
3、維護城鎮集體工業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為成員單位提供政策法律諮詢服務;
4、維護城鎮集體企業深化改革,調整結構,推進技術進步,探索城鎮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為企業提供政策法律、經營、銷售、技術、信息、教育培訓、資金流通、諮詢等各項服務;
5、 指導和監督成員單位加強城鎮集體工業企業的資產經營管理工作,實現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6、指導和加強社組織建設,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互助合作,發展新的合作經濟組織和以集體企業為主的混合型企業;
7、用好用活社資金,興辦經濟實體,增強經濟實力,加強服務功能,獨立開展社務活動和經濟活動;
8、代表成員單位參加國內外有關團體和組織,開展有關的經濟合作和各種交流活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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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單位職能 .福建省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引用日期201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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