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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鹽務局

鎖定
福州市鹽務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企業化管理,負責全市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隸屬於福建省鹽務局福州鹽業公司福建省鹽業公司福州分公司)屬國有獨資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全市唯一依法從事鹽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單位,與鹽務局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1] 
中文名
福州市鹽務局
省    市
福建省福州市
隸    屬
福建省鹽務局
性    質
國有企業

福州市鹽務局福州鹽業

局司系省屬在榕食鹽專營國有企業,公司本部設置4個職能科室,轄區縣、市、區派駐6個鹽務局和鹽業支公司。公司現有職工100多人,擔負福州所轄五區八縣的食鹽專營任務。曾先後榮獲福建省第七、八、九屆文明單位,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狀,福建省模範職工之家,福州市勞動關係和諧企業等榮譽稱號。
公司主營產品為加碘自然鹽、加碘日曬鹽、甲亢鹽、食品加工用鹽、鰻魚養殖專用鹽等食鹽產品。隨着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食鹽的品質和功用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近年來已陸續投放市場的有低納鹽、強化鈣鹽、強化鋅鹽、強化硒鹽、餐桌鹽等食用小包裝碘鹽,增加食鹽市場的花色品種,滿足不同層次消費者的需求。

福州市鹽務局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2、編制本地區的鹽業發展規劃。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銷售等計劃指標。
4、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私產、私運、私銷、私購、侵銷、倒買倒賣鹽產品的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市場進行管理。
5、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碘鹽零售許可證的發放、換證工作。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福州市鹽務局組織機構

內設人秘科、計劃財務科、鹽政科、專營科等。
下轄鹽政稽查大隊(在全市設有六個鹽政稽查中隊,派駐各區縣鹽務局)
直屬連江鹽務局(與羅源鹽務局合署,連江-羅源鹽業支公司)、閩侯鹽務局(長樂-閩侯鹽業支公司)、永泰鹽務局(與閩清縣鹽務局合署,永泰-閩清鹽業支公司)、福州市城區鹽務局(城區鹽業支公司)、福清鹽務局(福清鹽業支公司)、平潭鹽務局(平潭鹽業支公司),均系一套機構、兩塊牌子

福州市鹽務局領導班子

林高日:福建省鹽業公司黨委委員、福州鹽務局局長、福州鹽業分公司黨總支書記、經理。
李良榮:福州鹽務局、福州鹽業分公司黨總支副書記、工會主席。
倪明:福州鹽務局副局長、福州鹽業分公司副經理。
林國勝:福州鹽務局副局長、福州鹽業分公司副經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