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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鎖定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是福州市人民政府設立的職能部門,現任局長陳漠誠
中文名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外文名
Fuzhou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Bureau
辦公地址
福州市
所屬單位
福州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陳漠誠(局長)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
(二)擬訂全市城鄉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樑、供水、節水、排水、燃氣、建設檔案、內河管理、户外廣告和城市景觀建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建設;負責温泉的保護和開發利用。
(三)承擔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四)承擔規範全市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佈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等企事業單位資質核准與管理。
(六)承擔全市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
(七)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和污水處理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工作。
(八)開展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九)承擔統籌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現任領導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嚴濤 [1]  、楊學敏 [4]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王金露(試用期一年) [3]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