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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鎖定
福州市台江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參與起草或起草市、區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產行業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參與編制全區住宅建設發展規劃和住宅建設、危房改造計劃。
(三)參與擬訂全區住房保障規劃、年度計劃及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實施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審核上報;負責轄區直管公房的管理和局屬企業開發經營管理;負責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編制房屋修繕、裝飾定額及技術規章。
(四)負責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工作;依法依規指導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負責物業服務企業項目合同備案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複核;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指導、監督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備案和物業管理承接驗收。
(五)負責組織實施本區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擬訂房屋徵收與補償政策並監督執行。
(六)負責全區直管國有房產資產管理;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代管房屋的管理;負責全區落實房屋政策及房屋糾紛調解工作;承擔區屬行政事業單位住房補貼審核工作。
(七)負責全區房地產產權產籍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為公檢法司、個人、拆遷工作查閲提供出具證明。
(八)承擔區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區屬行政事業單位住房補貼審核工作。
福州市台江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科)
負責機關政務協調督查工作及對外聯絡;負責公務文電處理、文稿審核和重要文件起草;負責行業統計、機關財務管理及經租房產的收支核算。
(二)區房屋徵收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區房屋徵收補償政策和補償標準;負責審核項目立項批文、用地批文、規劃許可證及紅線圖等前期手續,審批發布房屋徵收告知公告;負責報請區政府作出徵收決定並及時發佈公告;負責指導、監督區屬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實施;負責對未達成協議户作出補償決定;負責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物業管理科
負責指導街道辦事處、社區局委員會的物業管理工作;負責三級(含暫定三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初審和資質年檢的複審工作;負責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的備案工作;負責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的備案工作;建議物業管理投訴受理制度,依法查處物業管理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房屋保障科
福州市台江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得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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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06-10]
- 2. 關於我省2015-2017年度省級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家庭候選名單的公示 .文明風[引用日期2020-03-07]
- 3. 機構職能 .台江區政府[引用日期2021-06-30]
- 4. 組織架構 .台江區政府[引用日期2021-06-30]
- 5. 聯繫方式 .台江區政府[引用日期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