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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崧

鎖定
福崧(?—1792)烏雅氏,滿洲正黃旗人,湖廣總督碩色孫,清朝大臣。乾隆中,授內閣中書,遷侍讀。外授四川川北道,遷甘肅按察使。再遷福建布政使,未行,蘇四十三亂作,從總督勒爾謹討賊,即移甘肅。事定,賜花翎。勒爾謹坐冒賑得罪,命福崧從總督李侍堯察通省倉庫,虧銀八十八萬、糧七十四萬有奇,立例清償,無力者以責上官。福崧亦應分償,上特免之。
本    名
烏雅·福崧
別    名
福崧
所處時代
清中期
民族族羣
滿族
逝世日期
1792年

福崧人物簡介

四十七年,遷浙江巡撫。上以王亶望陳輝祖相繼撫浙江,皆貪吏,覆命察通省倉庫,虧銀一百三十萬有奇,立例清償如甘肅。

福崧人物經歷

桐鄉縣徵漕不如律,民聚閧,福崧令捕治,因疏陳嚴除漕弊,條四事,下部議行。四十九年,上南巡,兩浙鹽商輸銀六十萬,以海寧範公塘改柴為石,福崧為請,上允之。五十一年,福崧以諸屬吏清償倉庫虧銀未能如期,疏請展限;並言於正歲集司道以下等官設誓,共砥廉隅。上以期已三四年,乃復請展限,非是,且設誓亦非政體,命尚書曹文埴,侍郎姜晟、伊齡阿如浙江按治。會福崧請籌柴塘修費,上疑新建石塘無益,勞民傷財,令文埴等並按,召福崧還京師待命。文埴等疏陳浙江倉庫實虧數,為定善後章程;別疏言柴塘坦水為石塘保障,宜有歲修。上允其請,察福崧無敗檢事,失但在柔懦,命署山西巡撫。旋以浙江學政竇光鼐劾平陽知縣黃梅貪黷,論如律,責福崧未能發,左授二等侍衞,充和闐幫辦大臣。五十二年,移阿克蘇辦事大臣。五十四年,再移葉爾羌參贊大臣。
五十五年,授江蘇巡撫,署兩江總督。還授浙江巡撫。五十七年,疏請補修海塘石工,與前巡撫琅玕改築柴壩異議,上命江蘇巡撫長麟往按,請如福崧議。浙江鹽道柴槙遷兩淮鹽運使,虧帑,私移兩淮鹽課二十二萬補之。兩淮鹽政全德疏劾,上以福崧領兩浙鹽政,慮有染,奪官,以長麟代之。命尚書慶桂會鞫,謂福崧嘗索槙賕十一萬,又侵公使錢六萬有奇。獄具,論斬,逮致京師,尋命即途中行法。福崧飲酖卒。
福崧為巡撫,治事明決,御屬吏有法度,民頌其治行。其得罪死,頗謂其忤和珅,為所陷。尤慮至京師廷鞫,或發其陰私,故以蜚語激上怒,迫之死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