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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約青海十二事

鎖定
《禁約青海十二事》是清朝時期年羹堯關於對青海蒙古規定禁令的奏章。
中文名
禁約青海十二事
時    間
1724年
作    者
年羹堯
《禁約青海十二事》
世宗雍正二年(1724年)春,平定羅卜藏丹津叛亂後,川陝總督、撫遠大將軍年羹堯在奏《青海善後事宜十三條》後,又奏《禁約青海十二事》,對青海蒙古進一步提出了12條嚴格禁令。其內容有:“朝見進貢,定有限期”;“不準自稱盟長”;“內外貿易,定地限時”;“恪守分地,不許強佔”;“差員商賈往過,不許搶掠”······次年,清廷遣一等侍衞、散秩大臣達鼐為青海辦事大臣,在辦理青海善後事宜時施行上述禁令,以保證清廷統治青海各措施的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