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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於公,不宿肉
鎖定
“祭於公,不宿肉”
語義:參加國君
祭祀典禮分到的肉,不能過夜。
[1]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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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於公,不宿肉
- 屬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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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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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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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鄉黨篇》
- 釋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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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國君祭祀典禮分到的肉,不能過夜
祭於公,不宿肉原文
祭於公①,不宿肉②。祭肉不出三日③。出三日不食之矣。
祭於公,不宿肉註釋
①祭於公:指士大夫等參加國君舉行的祭祀典禮。
②不宿肉:不使肉過夜。“肉”,指“胙肉”,祭祀所用的肉。胙肉一般由祭祀當天清晨特意宰殺的牲畜肉充任,到第二天祭禮完全結束後再分賜給助祭者。故這種胙肉拿回家已是宰殺後的兩三天了,不宜再放過夜。
③祭肉:指自家祭祀所用的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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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祭於公,不宿肉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引用日期201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