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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職人員
鎖定
神職人員就是在各種宗教中為信仰、膜拜對象服務的人員。已知的神職人員有:教皇,主教,司鐸(神父),牧師,方丈,拉比等等。
- 中文名
- 神職人員
- 外文名
- A priest
- 類 別
- 職業
神職人員神職之一:神父
【種類】
神父有兩種:服務教區的和屬於修會的。
牧師(舊譯會長)是基督新教的聖品人,與天主教中神父的不同在於牧師可以結婚,女性亦可以成為牧師。在三級聖品制裏,牧師上一級是主教,低一級是會吏。
【神父和牧師的主要區別】
神父和牧師的區別問題,屬於基督教(廣義)教制問題。漢語在翻譯源自西方的基督教時,由於傳教路線和派系問題,也由於我們中國傳統文化博大精深和包羅寬厚的原因,將基督教的不同宗派區別翻譯。
神父是羅馬天主教的宗教職位,千百年來只有男性才可擔當此職位,而且他們終身皆不可結婚,近天主教改革派人物曾倡導容許由女性擔任神父但被教會內的保守派拒絕。要注意的是修女不等同神父,亦不是羅馬天主教的宗教職位之一。
【成為神父的方法】
【主要工作】
神父除了要主持彌撒及婚禮外,為垂危者禱告、告解甚至驅魔也是神父的職務。
神職人員神職之二:方丈
【簡介】
方丈原為道教固有的稱謂,佛教傳入中國後借用這一俗稱。
在道教中,講人心方寸,天心方丈,方丈是對道教十方叢林最高領導者的稱謂,亦可稱“住持”。《莊子·天下篇》成玄英疏:“方,道也。”《大戴禮記·本命》:“丈,長也。”即對有道長輩的尊稱。方丈具有開壇傳戒、普度弟子的職責,方丈的選拔也很嚴格,必須受過三壇大戒,而且接過“方丈法”,德高望重、戒行精嚴,受全體道眾擁戴,始許選為方丈。《三乘集要》:“方丈乃人天教主,度世宗師,演龍門之正法,撐苦海之慈航,常懷傳賢之心,素無吝道之意,作全真之模範,律門之綱領,非有道之師,不可立也。”
【條件和職責】
根據《關於道教宮觀方丈、住持任職離職的試行辦法》,全真派方丈、正一派住持是道教宮觀執事的最高教職稱謂。方丈須具備的條件為:1.愛國愛教,遵紀守法;2.為人正派,辦事公道,有相應的組織領導能力;3.品行端正,戒行精嚴,具有較高的道教素養;4.出家、入道十五年以上;5.方丈須受滿初真、中極、天仙三壇大戒。同時,方丈任職須舉行升座儀式。方丈任期內,因年老體弱或其他原因不能主持廟務,可提前退居;方丈可同時兼任所在宮觀管理委員會主任,但一般不兼任其他宮觀的相同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