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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約

鎖定
祖約(?~330年),字士少,范陽郡遒縣(今河北省淶水縣)人,出身范陽祖氏。東晉時期將領,豫州刺史祖逖之弟。
祖約舉孝廉出身,授成皋縣令。隨兄歸順司馬睿後,拜丞相從事中郎,負責銓選人才。祖逖北伐建功,升任侍中。祖逖死後,繼任豫州刺史,接掌部眾。馭下無方,無法抵抗後趙石勒的進攻,喪失祖逖北伐成果。參與平定王敦之亂,出任鎮西將軍。晉明帝死後,對現狀不滿,逐步心懷怨恨。咸和二年(327年),聯合蘇峻一起以誅殺庾亮為由,起兵反叛。屢戰屢敗,後率眾投奔後趙。
咸和五年(330年),祖約為後趙石勒所誅,宗族亦被夷滅。 [21-22] 
所處時代
魏晉南北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范陽遒縣(今河北淶水)
逝世日期
330年
主要成就
接掌兄長祖逖的部隊
主要成就
與蘇峻聯手發動叛亂
本    名
祖約
國    籍
東晉
職    業
將領、叛臣
官    至
豫州刺史、鎮西將軍
爵    位
五等侯

祖約人物生平

祖約漸得重用

祖約家族世代擔任俸祿二千石級別的官職,是北方州郡中的世族。父親祖武,曾任晉王司馬睿的副官、上谷太守。祖約兄弟六人,哥哥祖該、祖納祖逖等都豁達爽直而有才幹。 [1] 
祖約最初以孝廉的身份擔任成皋縣縣令。永嘉五年(311年),發生永嘉之亂,祖約隨兄長祖逖渡江,被晉王司馬睿引為掾屬,與陳留人阮孚齊名。後轉任從事中郎,主管人才選拔和推薦。 [2]  祖逖北伐建功後,祖約也逐漸得到重用 [3]  ,升任侍中

祖約接替兄職

太興三年(321年),祖逖病死,祖約接替祖逖職位,擔任平西將軍、豫州刺史,並接管祖逖的部眾。祖約與祖逖是同母所生,祖約與祖逖十分親近。祖約與祖納是異母兄弟,祖納得知祖約接管了祖逖的部眾,心中很是不滿,就秘密向晉元帝司馬睿報告説:“祖約懷着凌駕於君主之上的稟性,應壓制而使用他。現在他侍奉在君王身邊地位顯赫,如果給予他權勢,將會成為作亂的階梯。” [4]  晉元帝認為祖納妒忌其弟祖約顯貴得寵,沒有聽信。 [5]  當時人們也認為祖納、祖約不是一母所生,祖納忌恨弟弟的顯貴得寵,便有這一席話。但祖約沒有安撫控制部下的能力,士卒多不依附與他。 [6] 
自從祖逖死後,後趙屢次侵犯黃河以南地區。永昌元年(322年),後趙奪取東晉的襄城、城父,圍攻譙郡。祖約因抵擋不住,便退守壽春。於是,後趙攻取陳留,梁州、鄭州地區的形勢又變得動盪不安。 [7] 
太寧二年(324年),王敦舉兵反晉,祖約回京保衞京都建康(今江蘇南京),率軍進駐壽陽,驅逐王敦任命的淮南太守任台,因功被封為五等侯,進號為鎮西將軍,受命屯駐壽陽,成為守衞北部邊境的主力。 [8] 

祖約漸生怨望

太寧三年(325年),晉明帝司馬紹去世,遺詔命太宰、西陽王司馬羕司徒王導,尚書令卞壼,車騎將軍郗鑑,中書令庾亮,領軍將軍陸曄、丹陽尹温嶠輔佐朝政。 [9]  祖約自認為名氣和資歷不在郗鑑和卞壼之下,卻沒有得到晉明帝的臨終顧命,他又希望開府,還有多次上表所請的事都沒有獲准,因此心懷怨恨。 [10] 
咸和元年(326年),後趙石聰率軍進攻壽春,祖約多次上表請求朝廷派兵援救,但朝廷沒有出兵支援。 [11]  石聰久攻壽春不下,於是進犯淮南諸地,殺掠五千多人,建康大震。朝廷忙命王導大司馬假黃鉞、都督中外諸軍事,駐軍江寧,以抵禦後趙。歷陽內史蘇峻派部將韓晃擊退石聰後,朝廷準備在江南修築塗塘以防禦後趙。祖約聞知後認為自己被朝廷拋棄了,心中愈加怨恨。 [12] 

祖約舉兵叛亂

咸和二年(327年)十一月,庾亮欲削蘇峻兵權,遂徵其為大司農,加散騎常侍,位特進。蘇峻不應命,並聯絡祖約以討伐庾亮為名起兵。祖約對朝廷怨恨已久,遂派侄兒沛國內史祖渙與淮南太守許柳領兵與蘇峻會合。 [13] 
咸和三年(328年)二月,蘇峻攻陷建康,執掌朝政,自任驃騎將軍錄尚書事,以祖約為侍中太尉、尚書令。四月,庾亮温嶠陶侃為盟主,起兵討伐蘇峻、祖約,並陳述其罪狀。 [14]  六月,石勒派石聰南侵,並進攻祖約。由於部將背叛,祖約大敗,逃奔歷陽。 [13-14] 
咸和四年(329年)正月,冠軍將軍趙胤派部將甘苗率軍猛攻歷陽。祖約棄城北逃,將領牽騰則率眾獻城投降。 [13-14] 

祖約宗族被滅

祖約北逃後,率宗族及親信數百人投降後趙天王石勒。石勒十分鄙薄祖約,久久不願接見他。 [13] 
咸和五年(330年),後趙右僕射程遐進言於石勒:“天下初定,應明罰敕法,顯示順逆。從前漢高斬丁公,赦季布,便是此意。大王自起兵以來,褒忠誅逆,中外歸心,惟江左叛臣祖約,猶存我國,竊為不解。且約大引賓客,又佔奪先人田裏,地主多銜怨切骨,大王何尚事姑容,不申天罰呢?” [13]  [15] 
石勒於是派人送書信給祖約,表示:“祖侯遠來,未得歡會。今幸西寇告平,國家無事,可邀集全家宗族子弟,來京一見。”但在當天石勒卻稱病推辭不見,改讓程遐會請祖約。祖約自知大難臨頭,飲酒至醉。祖氏一族百餘人全部在市集被殺,婦女被分賜諸胡為妾婢。 [13] 

祖約軼事典故

祖約疑妻加害

祖約十分懼內,正妻沒有為他生下兒子,而且生性嫉妒。祖約也不敢違逆她。祖約有一次在外養小妾處過夜,忽然被人打傷,祖約懷疑是自己的妻子所為。祖約請求朝廷辭去京城的官職,晉元帝司馬睿不允。祖約便從右司馬營東門私自跑出京城,躲避妻子的“毒手”。司直劉隗上書晉元帝,彈劾祖約,請求罷黜祖約的官職。但晉元帝並沒有加罪於祖約。 [16] 

祖約祖財阮屐

祖約喜歡錢財,阮孚喜歡木屐(一種兩齒木底鞋),兩人經常都是親自料理。兩種嗜好同是一種毛病,可是還不能從此判定兩人的高下。有人到祖約家,看見他正在收拾、查點財物;客人到了,還沒有收拾完,剩下兩小箱,他就放在背後,側身擋着,還有點心神不定的樣子。又有人到阮孚家,看見他親自點火給木屐打蠟;因此還嘆息説:“不知這一輩子還會穿幾雙木屐!”説時神態安詳自在。於是兩人的高下才見分曉。 [17]  這就是成語祖財阮屐的出處。

祖約親屬成員

祖約父親

祖武,晉王府掾、上谷太守。 [20] 

祖約兄弟

祖該 [20]  ,祖約兄長。
祖納,祖約異母兄,光祿大夫,封晉昌公。 [13] 
祖逖,祖約同母兄,豫州刺史、鎮西將軍,追贈車騎將軍。 [20] 

祖約侄子

祖渙,祖逖之子,沛國內史,隨從祖約反叛。 [13] 
祖道重,祖逖庶子,祖約被殺時,倖免於難。後趙滅亡後,復歸江南。 [13] 
祖濟,官至汝南太守。 [20] 
祖智,曾勸阻祖約叛亂。
祖衍,曾勸阻祖約叛亂。

祖約人物評價

劉隗:“祖約幸荷殊寵,顯位選曹,銓衡人物,眾所具瞻。” [13] 
伏滔:“祖約助逆,身亡家族。” [18] 
房玄齡:①“峻約惡相濟,生此亂階,孫盧同類相求,嗣成妖逆。至乃干戈掃地,災沴滔天,雖樊謝之毒被含靈,李郭之禍延宮闕,方兇比暴,弗是加也。”;②“孫盧奸慝,約峻殘賊。窮兇極暴,為鬼為蜮。” [13] 
張燧:“且夫劉聰、石勒、王敦、祖約,此其奸詐雄武,亦一世之豪也。” [19] 

祖約史籍記載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 [13] 
參考資料
  • 1.    《晉書·卷六十二·列傳第三十二》:祖逖,字士稚,范陽遒人也。世吏二千石,為北州舊姓。父武,晉王掾、上谷太守。逖少孤,兄弟六人。兄該、納等並開爽有才幹。
  • 2.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初以孝廉為成皋令,與逖甚相友愛。永嘉末,隨逖過江。元帝稱制,引為掾屬,與陳留阮孚齊名。後轉從事中郎,典選舉。
  • 3.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及逖有功於譙沛,約漸見任遇。
  • 4.    《晉書·卷六十二·列傳第三十二》:初,弟約與逖同母,偏相親愛,納與約異母,頗有不平,乃密以啓帝,稱:“約懷陵上之性,抑而使之可也。今顯侍左右,假其權勢,將為亂階”。
  • 5.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逖卒,自侍中代逖為平西將軍、豫州刺史,領逖之眾。約異母兄光祿大夫納密言於帝曰:“約內懷陵上之心,抑而使之可也。今顯侍左右,假其權勢,將為亂階矣。”帝不納。
  • 6.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時人亦謂納與約異生,忌其寵貴,故有此言。而約竟無綏馭之才,不為士卒所附。
  • 7.    《資治通鑑·卷九十二》:祖逖既卒,後趙屢寇河南,拔襄城、城父,圍譙。豫州刺史祖約不能御,退屯壽春。後趙遂取陳留,梁、鄭之間復騷然矣。
  • 8.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及王敦舉兵,約歸衞京都,率眾次壽陽,逐敦所署淮南太守任台,以功封五等侯,進號鎮西將軍,使屯壽陽,為北境藩捍。
  • 9.    《晉書·卷六·帝紀第六》:壬午,帝不豫,召太宰、西陽王羕,司徒王導,尚書令卞壼,車騎將軍郗鑑,護軍將軍庾亮,領軍將軍陸曄,丹陽尹温嶠並受遺詔,輔太子。
  • 10.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自以名輩不後郗、卞,而不豫明帝顧命,又望開府,及諸所表請多不見許,遂懷怨望。
  • 11.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石聰嘗以眾逼之,約屢表請救,而官軍不至。
  • 12.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石聰嘗以眾逼之,約屢表請救,而官軍不至。聰既退,朝議又欲作塗塘以遏胡寇,約謂為棄己,彌懷憤恚。
  • 13.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2-28]
  • 14.    資治通鑑:卷94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2-28]
  • 15.    梅毅.華麗血時代:兩晉南北朝的另類歷史: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166頁
  • 16.    《晉書·卷一百·列傳第七十》:約妻無男而性妒,約亦不敢違忤。嘗夜寢於外,忽為人所傷,疑其妻所為,約求去職,帝不聽,約便從右司馬營東門私出。司直劉隗劾之曰:“約幸荷殊寵,顯位選曹,銓衡人物,眾所具瞻。當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杜漸防萌,式遏寇害。而乃變起蕭牆,患生婢妾,身被刑傷,虧其膚髮。羣小噂,囂聲遠被,塵穢清化,垢累明時。天恩含垢,猶復慰喻,而約違命輕出,既無明智以保其身,又孤恩廢命,宜加貶黜,以塞眾謗。”帝不之罪。隗重加執據,終不許。
  • 17.    《世説新語·雅量第六》:祖士少好財,阮遙集好屐,並恆自經營。同是一累,而未判其得失。人有詣祖,見料視財物;客至,屏當未盡,餘兩小簏,著背後,傾身障之,意未能平。或有詣阮,見自吹火蠟屐;因嘆曰:“未知一生當著幾量屐!”神色閒暢。於是勝負始分。
  • 18.    《晉書·列傳第六十二·文苑》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6-19]
  • 19.    千百年眼卷七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4-04-13]
  • 20.    《晉書·卷六十二·列傳第三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2-28]
  • 21.    門巋主編;王岫,王連升,孫香蘭等副主編.二十六史精要辭典 上.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1993.第956頁
  • 22.    蘇峻、祖約之亂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引用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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