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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孫關係

鎖定
祖孫關係,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的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可以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繼承孫子女外孫子女的遺產;孫子女、外孫子女只有在其父母先於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以代位繼承人的身份,繼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遺產。 [1] 
中文名
祖孫關係
釋    義
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的關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