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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玉民

鎖定
祁玉民,男,漢族,1959年1月出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高級工程師。曾任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1年7月,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祁玉民涉嫌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中文名
祁玉民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陝西咸陽
出生日期
1959年1月
畢業院校
西安理工大學
主要成就
2007年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
2013年第十四屆CCTV中國經濟年度人物

祁玉民人物履歷

1978.09--1982.08 陝西機械學院工程經濟系管理工程專業學習;
1982.08--1982.11 大連重型機器廠二車間見習;
1982.11--1985.06 大連重型機器廠計劃科見習、計劃員;
1985.06--1986.03 大連重型機器廠計劃科副科長;
1986.03--1992.08 大連重型機器廠經濟計劃處副處長;
1992.08--1994.04 大連重型機器廠經濟計劃處處長;
1994.04--1995.11 大重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計劃處處長;
1995.11--1998.06 大重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1998.06--1998.10 大重集團公司總經理;
1998.10--2000.06 大連重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
2000.06--2001.11 大連重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1.11--2002.12 大連重工起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2.12--2004.09 大連重工起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常委;
2004.09--2004.10 提名為大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人選;
2004.10--2005.12 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5.12--2010.02 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黨組書記;
2010.02--2015.12 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黨組副書記;
2015.12--2019.03 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祁玉民
祁玉民(4張)
2019.03-- 退休。 [3]  [8] 

祁玉民人物事件

祁玉民通報批評

2020年8月29日,因申華控股、控股股東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存在大額關聯資金往來未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違規行為,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2] 

祁玉民違紀被查

2020年12月4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祁玉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祁玉民開除黨籍

2021年6月15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祁玉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祁玉民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議事規則違規決定重大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兼職取酬,搞錢色交易;對華晨集團虛報利潤問題失職失責;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祁玉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祁玉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7-8] 

祁玉民依法逮捕

2021年6月,據“遼寧檢察”微信公眾號,祁玉民涉嫌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祁玉民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9] 

祁玉民提起公訴

2021年7月,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祁玉民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祁玉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朝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祁玉民擔任大重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計劃處處長、副總經理、總經理,大連重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大連重工起重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大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裁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合作、職務調整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數額巨大,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作為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0] 

祁玉民罰款

2021年9月16日,金盃汽車、申華控股相繼發佈公告稱,公司間接控股股東華晨集團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決定,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對祁玉民處以60萬元罰款。 [11] 

祁玉民公開通報

2022年5月,遼寧省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營商環境監督行動情況通報,其中有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祁玉民在國資國企領域破壞經營環境等問題。2018年8月,華晨集團與省外某公司簽訂協議合作開展新能源汽車項目,在此過程中祁玉民對該公司給予支持關照並收受錢款1100萬元。1995年至2019年,祁玉民利用職務便利,在借用資金、承攬業務、取得經營銷售權等方面先後為39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摺合共計1.33億餘元。祁玉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6月,祁玉民被開除黨籍,按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2] 

祁玉民主要成就

祁玉民帶領華晨集團與寶馬集團在合資合作中率先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5] 
祁玉民推進華晨與雷諾深化合作,在中國汽車界開創了在合資公司同時開發和經營外資品牌和自主品牌的模式 [6] 
2006CCTV中國經濟年度人物候選人。2007年全國五一勞動獎章。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 [1] 2013年第十四屆CCTV中國經濟年度人物, “2013年中國最佳CEO”。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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