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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羣

鎖定
社羣(community),廣義而言是指在某些邊界線、地區或領域內發生作用的一切社會關係。它可以指實際的地理區域或是在某區域內發生的社會關係,或指存在於較抽象的、思想上的關係。
中文名
社羣
外文名
community
別    名
共享社羣
釋    義
邊界線、地區或領域內發生作用的社會關係
主要特徵
有穩定的羣體結構和較一致的羣體意識
包含關係
社羣精神或社羣情感
分    類
羣體本身分類、對羣體與羣體之外的社會組織分類
拼    音
shè qún

社羣基本介紹

社羣簡單認為就是一個羣體,但是社羣需要有一些它自己的表現形式。 [1]  比如説我們可以看到社羣它要有社交關係鏈,不僅只是拉一個羣而是基於一個點、需求和愛好將大家聚合在一起,而是要有穩定的羣體結構和較一致的羣體意識;成員有一致的行為規範、持續的互動關係;成員間分工協作,具有一致行動的能力,我們認為這樣的羣就是社羣。 [2]  除此之外,Worsley(1987)曾提出社羣的廣泛涵義:可被解釋為地區性的社區;用來表示一個有相互關係的網絡;社羣可以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關係,包含社羣精神(community spirit)或社羣情感(community feeling) 。

社羣主要特徵

有穩定的羣體結構和較一致的羣體意識;成員有一致的行為規範、持續的互動關係;成員間分工協作,具有一致行動的能力。
社羣類型依社會學家不同的分類標準呈現差異性。僅美國社會學家埃班克的《社會學概念》一書就列舉了 40 種之多。
社羣的目的:社羣就是基於一個點、需求和愛好把一羣志同道合的人聚集在一起,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共贏社羣!

社羣分類

但基本上可歸為兩類:一是羣體本身分類。如薩姆納的內羣體外羣體、我羣與他羣,梅約的正式羣體與非正式羣體,米德的參照羣體成員羣體等;二是對羣體與羣體之外的社會組織分類,如庫利等人按成員關係的性質,將其分為首屬羣體與次屬羣體,日本社會學會將其分為基礎羣體與功能羣體,蘇聯社會學家安德烈耶娃將其分為大羣體小羣體,等等。其他有影響的分類,如索羅金的縱向羣體與橫向羣體,帕克等的“地域的”與“非地域的”羣體等。根據羣體產生的歷史過程,也有人將其分為血緣羣體地緣羣體業緣羣體趣緣羣體和志緣羣體。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古爾維奇的集團論及帕森斯的觀點,即 AG-IL理論,作為集團論的兩種方向,博得較高評價。教育社會學注重研究學校組織中羣體及羣體間的互動關係,如教師羣體、學生羣體、師生互動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