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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規範
鎖定
- 中文名
- 社會規範
- 外文名
- Social Norm
- 形成過程
- 習得、傳播與轉變
目錄
- 1 定義
- 2 社會規範的分類
- ▪ 描述性規範
- ▪ 指令性規範
- 3 社會規範的形成過程
- ▪ 兒童社會規範的習得
- ▪ 社會網絡中描述性規範的習得與傳播
- ▪ 描述性規範向指令性規範的轉變
- 4 影響因素
- ▪ 安全感
- ▪ 歸屬感與獨特感需要
- ▪ 權力
- ▪ 懲罰
- 5 社會規範的特點
- ▪ 個體社會行為的價值標準
- ▪ 社會組織的需要
- ▪ 歷史性
- 6 社會規範的作用
- ▪ 社會規範與社會行為及個體的社會適應
- ▪ 社會規範與社會控制及社會秩序維持
- 7 偏差行為
- ▪ 概念
- ▪ 社會學闡釋
- ▪ 生物學闡釋
- ▪ 心理學闡釋
- ▪ 功能
- ▪ 特點
- ▪ 作用機制
- 8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 ▪ 《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
- 9 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文件
- ▪ 《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社會規範定義
規範的英文“norm”一詞來源於拉丁文“norma”,本義指木匠手中的“規尺”,後哲學家和行為科學家用它來研究人的社會行為,用它作為人的行為標準,故它便作為一個特定的概念——社會規範(Social Norm)固定下來,是哲學、倫理學、文化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多學科共同研究的對象。
各學科觀點中較有代表性的有:
哲學家的觀點認為,規範即範式,指共同體成員共有的一整套規定,它決定着共同體成員的共有信念和價值標準,即他們的世界觀、自然觀及價值觀。
社會學家的觀點認為,社會規範是歷史形成或規定的行為與活動的標準。社會規範具有一系列的功能。它對人們的社會行為起着調節、選擇、系統、評價、穩定與過濾作用,並限定着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行為科學家的觀點認為,社會規範指社會諸成員共有的行為規則和標準。規範可以內化成個人意識,即使沒有外部的獎勵也會遵從。規範是價值或理想的體現,它比後者外顯、具體,它是針對實際行為而言的。如誠實是一種普遍的價值,而在特定情境下確定誠實行為的各項標準就是規範。
總的來説,社會規範是指特定情境下某一羣體成員都廣泛認可的行為標準1,即“規定人們在給定他們的社會環境(如出身背景、社會文化背景)和情勢下應該與不應該做什麼的規則”。同時這一術語“分散在不同的學科和研究傳統中,對於如何使用這個術語沒有明確的共識
[8]
。”
社會規範社會規範的分類
社會規範描述性規範
描述性規範是對社會環境中大多數人都在做的行為的描述,無需外部的指令,是個體對於自身所處社會羣體中多數行為的認知。例如,停車場地面上沒有垃圾,這傳達了“那裏的大多數人不會亂扔垃圾”的描述性規範;描述性規範作用於個體行為的表現如:當人們發現周圍人都去注射人乳頭瘤病毒(Human Papilloma Virus,HPV)疫苗時,自己也更有可能去實施這一行為
[10]
。
性教育方面,在被公認為全世界對青少年進行性教育最成功的國家之一——荷蘭,各個學校平均每10名學生就有9名在學校裏接受性教育,而且大約有一半的小學和幾乎所有的中學都講授範圍廣泛的與性相關的教育內容。在這種描述性規範下,無論是學校教師還是社會公眾都把青少年的性發展看成是一種正常的、健康的生理、社會、情感和文化方面的發展過程
[11]
。
社會規範指令性規範
指令性規範指示一個人應該遵循的行為方式,即什麼應該做,傳達了羣體對特定行為贊成或反對的行為標準,屬於社會規範的應然層面。是否遵從指令性規範會產生相應的社會後果:人們傾向於認可或獎勵符合規範的行為,否定或懲罰不符合規範的行為
[12]
。
對社會規範的認知是個體自身行為的重要參照標準之一。他人是否同樣從事了這一行為(描述性規範),以及(或者)他人是否認為他應該從事這一行為(指令性規範),是個體是否會採取某種行為的重要影響因素
[12]
。
描述性規範與指令性規範對於行為的影響經常是一致的。高校學生可能認為其同伴大部分都飲酒(描述性規範),如果自己不喝,可能會被排斥而失去朋友(指令性規範),於是選擇了飲酒。研究發現,當與指令性規範一致時,描述性規範對行為產生的影響更加強烈
[12]
。
然而,描述性規範和指令性規範同樣可能會出現並不一致的情況,它們可能會提供關於某一行為的相互衝突的規範性信息,削弱社會規範對於行為的影響作用。比如在一個遍地都是垃圾(描述性規範)的停車場,“禁止亂扔垃圾”的告示(指令性規範)不會起到太大的作用
[13]
。
社會規範社會規範的形成過程
社會規範的形成過程主要包括社會規範的習得、傳播與轉變。社會規範的習得,從個體發生學角度研究,可以追溯至童年早期的社會互動;從社會網絡來看,既是個體在社會網絡中學習社會範疇典型範例的過程,也是規範在社會網絡中傳播的結果。同時,社會規範在被個體習得並在社會網絡中得到傳播後,並非一成不變,描述性規範在某些情況下還會轉變為指令性規範
[14]
。
社會規範兒童社會規範的習得
近年來,研究者發現童年早期的社會互動已經能夠讓兒童形成社會規範。在兒童社會規範習得的研究中,合作與公平是研究的兩大主題。
從社會規範習得的時間脈絡來看,最早被兒童習得的社會規範是合作類規範中的互惠。研究顯示,2.5歲兒童分享的水平與他人的分享水平無關,而3.5歲兒童在他人分享時自己也更願意分享給他人,即3.5歲兒童已經習得了互惠規範。值得提及的是,3歲後,兒童的認知和道德發展為兒童學習與性有關的社會規範奠定了基礎,如不能在公共場所觸摸生殖器官
[15]
。
兒童在形成互惠規範的基礎上,4.5歲開始形成公平規範。研究者採用資源分配任務範式,讓兒童扮演接受者,發現無論是在劣勢不平等條件 (disadvantageousinequality,接受者獲得的資源少於分配者),還是優勢不平等條件(advantageous inequality,接受者獲得的資源多於分配者)下,4.5歲兒童的接受程度都比平等條件更低,説明4.5歲兒童已經習得了公平規範。
5歲兒童在規範習得方面取得較大進展,6歲兒童對於公平規範的習得更加深入,甚至願意為了維護公平規範而付出代價,施加第三方懲罰。第三方懲罰指與分配者、接受者無關的第三方,當看到不平等分配發生時,願意付出代價(如交出自己的糖果或貼紙)懲罰分配者,屬於“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利他性懲罰
[14]
。
同時,0~6時嬰幼兒受到社會文化、教育等因素影響,逐漸形成性別刻板印象的階段。在日常生活與教學中,應避免強化性別刻板印象而限制幼兒個性與自我發展。6歲之前的社會性別平等教育至關重要,無論是父母還是教師,需要避免直接灌輸價值觀和對幼兒的評價判斷,應該努力給幼兒提供儘可能多的選擇,讓幼兒在選擇中發現自己的興趣和發展潛能,例如,給男孩和女孩提供多樣化的玩具供他們自己選擇
[15]
。
社會規範社會網絡中描述性規範的習得與傳播
描述性規範的形成是個體在社會網絡中學習社會範疇典型範例的過程。當個體長期處於某個社羣時,會對該羣體的信息編碼,編碼後的信息被儲存在記憶系統中,形成對社羣信息的表徵,即描述性規範。此後,在一定誘發線索條件下,這些描述性規範就會被激活和提取。描述性規範的習得過程有兩種備擇解釋,即經驗路徑(Experiential Route)和概念路徑(Conceptual Route),前者指觀察社交網絡中熟人的實際行為推測人們的典型行為習得規範;後者指根據社交網絡中熟人口中描述的他人典型行為推測人們的典型行為習得規範
[14]
。
社會規範描述性規範向指令性規範的轉變
在某些情況下描述性規範可以轉變為指令性規範。這可以視為指令性規範的形成。有研究者從系統公正理論(System Justification Theory)的角度論述了描述性規範向指令性規範轉化的心理機制。系統公正理論認為,現狀相對於其它替代狀況更加合情合理,因此“是什麼”就會轉變為“應該是什麼”(from is to ought),這也就解釋了刻板印象期待對於行為的塑造作用,例如性別方面的刻板印象期待就對個體的性別角色適應性行為進行了規定。從系統公正理論出發,描述性規範就是對現狀的描述,而人們傾向於將現狀合理化,因此描述性規範會向指令性規範轉化,也有學者把這個過程稱之為描述性規範的道德化
[14]
。
社會規範影響因素
社會規範在形成後,其作用效果受一系列因素的制約,使得個體在不同條件下或遵守社會規範或違背社會規範。這些因素主要包括個體的心理狀態(如安全感、歸屬感與獨特感需要)和外部環境(權力位置、懲罰機制)
[14]
。
社會規範安全感
生存安全感
生存安全感是最基本的安全感,是個體對於維持生命安全,確保身體免遭傷害這一基本需要的體現。社會威脅程度較高時(如生態惡化的生態威脅、戰爭的軍事威脅等),個體往往無法單獨應對這些威脅,因而不同個體間的協調、合作顯得更為必要,而社會規範就是協調個體間關係的重要工具,因此個體遵守規範程度會更高,社會規範的影響力也會更大
[14]
。
認識論安全感
社會規範歸屬感與獨特感需要
歸屬感與獨特感是最佳區辨理論(OptimalDistinctiveness Theory)提出的兩種相互對立的社會性需要。當個體感覺自己與外界格格不入時,就會想要通過遵守社會規範以融入社羣獲得歸屬感;當個體感覺自己與外界沒什麼差別時,又會想要通過違反社會規範來標新立異,獲得獨特感
[14]
。
社會規範權力
對權力的追求是人類的基本動機。個體違反社會規範的行為往往被看作是高權力者的特權。
違規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是對社會等級的衝擊和重塑,不同權力位置的個體對違規行為的看法也呈現出差異。研究者認為,高特質性權力者傾向以維持社會等級為目標。
人們對違規行為的看法也受違規行為性質的影響。相對於無違規行為,被試對親社會的違規行為更為接受,並願意賦予其權力,説明受惠羣體對違規行為的強化(願意賦予其更大權力)可能增加了個體進一步違規的可能性
[14]
。
社會規範懲罰
由於指令性規範具有評價功能,如果不被遵守,隨之而來的可能是制裁與懲罰。這種懲罰除了包括自身利益受損,還包括自身名譽受損。因此相對於私人空間或匿名場合,在公眾場合個體更多表現出符合規範的行為。懲罰促使人們遵守規範,是因為懲罰傳達了一種義務原則,迫使個體不得不遵守規範。研究顯示,當懲罰伴隨着規範信息呈現時,會引發更多、更穩定的合作行為,而個體只有出於維護社會規範的目的才會進行第三方懲罰,因此第三方懲罰作為一種利他性懲罰也體現了社會規範的存在
[14]
。
社會規範社會規範的特點
社會規範個體社會行為的價值標準
首先,社會規範是個體社會行為的價值標準,是用以衡量個體行為的社會意義並作出判斷的依據。所謂個體的社會行為,是指個人之間存在着相互影響的行為。這種行為是在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中發生的。個體的社會行為對社會生活及社會秩序都有着直接的影響,因而人的社會行為就需要有一定的社會規範加以制約和規定。社會規範正是評價和規範個體社會行為的工具
[4]
。
社會規範社會組織的需要
社會規範是由一定的社會組織提出的,是依據社會組織自身的利益需要及價值觀確定的,具有鮮明的社會制約性。所謂社會組織,在社會學中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社會組織包括人類生活活動的各種羣體,既包括家庭、家族、村社等初級羣體,又包括人們為了有效地達到特定目標而建立的共同活動的次級社會羣體,如企業、公司、學校、醫院、商店、政黨、政府部門等。狹義的社會組織通常指上述次級社會羣體。社會組織要進行有效運轉,就需要一定的規範來統一組織內成員的個體行為。當個體的社會行為符合社會規範時,便會得到社會肯定及讚許;當個體的社會行為背離社會規範時,就會受到社會否定及指責。社會規範的這種制約作用正是維持一個社會組織穩定、發展的前提
[4]
。
社會規範歷史性
最後,社會規範隨社會歷史條件及社會組織的變更而變化,具有鮮明的歷史性。任何社會組織都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有它的發生、發展的歷史。當社會組織發生一定的變化與更替時,組織內的各種規範也必須隨之變化,及時反映本組織的利益與目標
[4]
。
社會規範社會規範的作用
各種行為規範互相配合﹐有機地組成為一個社會規範體系﹐調整人們各個方面的社會行為﹐維護一定的社會秩序,使社會活動納入一定的軌道。社會規範是社會控制的重要手段。
社會規範社會規範與社會行為及個體的社會適應
人類作為一種高級生物存在,它滿足自身物質與精神需要的方式不同於動物的本能活動。其特殊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人是通過製造與使用工具來實現其需要的;人類滿足自身需要的活動具有社會性特點,即以羣體聯合的方式彌補個體自然本能的不足,從而最大程度地滿足自己的需要。這種聯合是在社會規範引導下結成一定的社會關係,按社會規範要求來統一意志行動。
社會規範反映了一個羣體的共同意見,即一種共同的價值體系。個體要在羣體中生活,必須掌握這種價值標準,並自覺地用來約束自身的社會行為,調節人際交往活動,才能為羣體所接納。這種適應社會系統的價值需要的過程,也就是個體獲得社會標準,完成社會適應的過程。因此,社會規範是個體社會行為選擇及定向的工具
[5]
。
社會規範社會規範與社會控制及社會秩序維持
所謂社會,是由具有共同需要和滿足需要的客觀可能性,而以一定方式結合起來的人類羣體。社會是由人類個體構成的。而人類個體首先是一個生物實體。為維持個體的生物存在,必須首先從自然環境中獲取滿足生命需要的物質資料。同時,人類個體除了有各種物質需要外,還必須有多種精神需求。因而,從某種意義上説,社會就是一個需要驅動體。社會的發展正是社會需要驅動的結果。
有需要和慾望就應當有節律,才能避免紛爭,保證個體與羣體間的和睦相處,最大限度地滿足每一個體的需要。荀況説:“人之生,不能無羣,羣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窮矣。
[16]
”(《荀子·富國》)。又説:“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16”(《荀子·禮論》)。這裏的“度量分界”,實際上就是指規範及節制。有了社會規範,便有了滿足個體物質與精神需要的標準,從而使每一個體正常與他人相處,維護社會穩定。因此,對於一個社會的存在、穩定和發展而言,社會規範是不可缺少的。社會規範越完善、越充分,就越有利於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發展。社會規範的健全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
[5]
。
社會規範偏差行為
社會規範概念
社會規範社會學闡釋
社會學闡釋更強調社會結構性因素對偏差行為的影響。
社會失範理論
“越軌”一詞最早由社會學家杜爾克姆提出來,默頓後來進一步發展了這一概念,提出了失範理論。根據默頓的社會失範理論,社會越軌行為是文化目標與制度化手段之間矛盾的產物,是社會失範導致了個人的偏差行為。
越軌行為有三種不同的性質:消極性社會越軌是一種對社會共同生活和社會發展起消極妨礙作用的越軌行為;積極性社會越軌是一種對社會發展起積極進步作用的越軌行為;中性社會越軌是一種對社會共同生活和社會發展的影響不十分明顯的,介於消極與積極之間的越軌行為
[4]
。
亞文化羣體論
亞文化羣體是指一定社會中的、在文化價值上與主體社會有顯著差異的羣體。它是由階級地位、種族背景、居住地區、宗教淵源之類的社會因素結合而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羣體和社區。
作為社會整體中的一部分,亞文化羣體要服從於主體社會的法律和某些準則,但是,該文化羣體或社區有自己的歷史、結構和生活方式,所以同時它又具有自身特有的文化價值規範。當亞文化羣體成員按照自己特有的文化規範行事時,由於該文化規範與主體社會的行為準則相沖突而被視為反常,屬於偏離或者越軌行為。例如貧困羣體常常有邊緣感、依賴感、非正式婚姻、更早開始性行為等特徵,而這些在主流文化看來屬於反常的偏差行為。
標籤理論
這一理論認為,越軌者行為不在於行為本身,而是社會反應、他人定義的結果。正是他人給某一行為下定義、貼標籤才使這一行為成為越軌,並引發了進一步的越軌行為。所以越軌行為是被社會建構而成的。
標籤理論還注意到加標籤者和被加標籤者的身份和地位,即由誰給誰加標籤。貝克爾認為,越軌並不是越軌者固有的特性,而是特定的統治集團製造出規定,並把這種規定加之於特定的人羣,給他們貼上局外人的標籤而製造出來的。該理論認為,基本上是社會上有地位的人給下層人加標籤,而上層人的此類行為或更嚴重的行為被視為正常。因此,加標籤常有不平等的性質
[4]
。
社會規範生物學闡釋
社會規範心理學闡釋
社會規範功能
正向社會功能
- 有助於認清和界定社會規範;
- 增強社會組織和羣體的團結;
- 引起社會變遷;
- 促使社會成員遵守社會規範。
負向社會功能
- 破壞社會成員遵守社會規範的願望;
- 破壞社會成員之間的信任聯繫;
社會規範特點
偏差行為具有相對性,即它總是在特定的時間、地點和條件下才成為越軌行為。某一社會或羣體中的越軌行為,在另一社會或羣體中可能是正常或正當行為。
偏差行為必須是違反了重要的社會規範的行為。在日常生活中,個別人或少數人所具有的特殊愛好、行為特點,只要不與社會規範發生衝突就不屬於越軌行為。
偏差行為是多數人所不贊成的行為。任何社會或羣體的大多數成員在其一生中都會或多或少地發生某種越軌行為。但是,只要人們不一再重複此種行為,就不會被視為越軌行為者。
偏差行為不完全等同於社會問題。只有當某種越軌行為頻繁地發生且對社會造成危害,使相當數量的人受到威脅時,才會轉化為社會問題。
行為越軌的程度以及此種行為受到懲罰的程度取決於該種行為所觸犯的規範的重要性,即取決於該規範在維繫社會與羣體上所處的地位。當越軌行為觸犯到與社會及其統治者生死攸關的規範時,其越軌程度與所受懲罰必然嚴重。反之,則較輕
[4]
。
社會規範作用機制
羣體成員可能會增加對越軌者的壓力,試圖讓個人參與對話或闡明為什麼他或她應遵循他們的行為期望。一個人的角色是否循規蹈矩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團體的行為如何作用於個體。尤其是對於瞭解得較少的新成員,團體可以使用一定的刺激來使個人行為恢復正常
[17]
。
但是,隨着時間的流逝,如果成員繼續拒絕服從,該團體將把其作為一個失敗性事件而放棄他們,儘管該小組不一定會撤銷其成員資格。例如,某個工作者在會議中遲到,違反了守時的辦公規範,則老闆或其他同事可能會等到此人到來並將其拉到一邊,詢問發生了什麼事。如果這種行為持續發生,最終小組可能會在沒有他的情況下開始會議,因為這個人“總是遲到”。小組將個人的“偏離”視為個人品質的“全部”,並將這種印象以及相應的團隊邊緣化行為迅速擴散至各類活動中,從而減少成員在未來小組分歧中的影響力和立足點
[18]
。
小組成員對偏差的容忍度因成員而異;並非所有小組成員都會因違反規範而獲得同樣的待遇。個人可以通過整合來建立良好行為的“儲備積分”,以備借鑑。這些特質積分為理解羣體行為期望的變化提供了理論依據,例如,與反複製造混亂的學生相比,老師可能更容易原諒全優生的行為不端——他儲存有過去的“良好信譽”。一方面,過去的表現可以幫助建立特質積分。另一方面,有些羣體成員可通過從另一個羣體導入積分的方式,一開始就有着較高的額度。例如,入讀大學的童年電影明星,在遵守學校規範方面可能比其他新生入學時擁有更多的迴旋餘地。但是,他們的特質積分不是無底的。雖然其標準比普通成員寬容,但如果他們的越軌變得太極端,仍然可能會面臨羣體拒斥
[19]
。
社會規範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
我國的法律法規從公民道德建設的角度推動社會規範的形成與維護。2001年,中共中央頒佈《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
[20]
,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公民道德建設提供指導,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2019年,中共中央頒佈《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提出要健全學生行為規範等規定,並明確指出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
[22]
。
社會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注重培養未成年學生認知能力、合作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未成年學生全面發展。
學校應當建立未成年學生保護工作制度,健全學生行為規範,培養未成年學生遵紀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
第四十條
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兒園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學校、幼兒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範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採取相關的保護措施。
第七十一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高網絡素養,規範自身使用網絡的行為,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行為的引導和監督。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通過在智能終端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選擇適合未成年人的服務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時間,有效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第九十九條
社會規範《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
總體要求
該綱要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着眼構築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促進全體人民在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上緊密團結在一起,在全民族牢固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在全社會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全面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持續強化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制度保障,不斷提升公民道德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培養和造就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21]
。
重點任務
- 築牢理想信念之基。
-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 傳承中華傳統美德。
深化道德教育引導
- 把立德樹人貫穿學校教育全過程。
- 用良好家教家風涵育道德品行。
- 以先進模範引領道德風尚。
- 以正確輿論營造良好道德環境。
- 以優秀文藝作品陶冶道德情操。
- 發揮各類陣地道德教育作用。
推動道德實踐養成
- 廣泛開展弘揚時代新風行動。
- 深化羣眾性創建活動。
- 持續推進誠信建設。
- 深入推進學雷鋒志願服務。
- 廣泛開展移風易俗行動。
- 充分發揮禮儀禮節的教化作用。
- 積極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抓好網絡空間道德建設
- 加強網絡內容建設。
- 培養文明自律網絡行為。
- 豐富網上道德實踐。
發揮制度保障作用
- 強化法律法規保障。
- 彰顯公共政策價值導向。
- 發揮社會規範的引導約束作用。
社會規範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文件
教育是幫助兒童青少年認識、形成社會規範的重要手段。在我國各部委發佈的相關教育類文件中,《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2017)
[23]
明確指出學生要遵守各類影響公共安全的行為規範。《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2018)
[24]
、《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7)
[25]
、《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26]
和《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
[27]
從身心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的角度提出要求。
社會規範《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4~6年級
- 模塊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 認識社會安全類突發事故或事件的危害和範圍,不參與影響和危害社會安全的活動;
- 自覺遵守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往的基本規則以及公共場所的安全規範;
- 學會應對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高中年級
模塊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 自覺遵守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行為規範;
- 瞭解考試泄密、違規的相關法律常識。養成維護考試紀律和規範的良好行為習慣;
- 自覺抵制影響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活動,提高社會責任感和國家意識;
- 基本理解國際政治、經濟、宗教衝突現象,努力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與團結;
社會規範《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
普通高中學生法制教育內容
- 瞭解法律反映了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之間的關係,理解法律規範存在的價值,形成理性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懂得依法治國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方略;
- 知道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體現,瞭解法律具有維護社會秩序、實現社會公正、規範法律主體行為、調整利益關係的功能,促進個人、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 瞭解規範我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方面的主要法律。理解憲法關於我國國體、政體、國家機構的設置和職權的相關規定,瞭解與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相關的法律。理解憲法關於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和基本分配製度的規定,瞭解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相關法律法規。瞭解我國加強教育、科學、文化等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相關法律;
- 瞭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和我國批准的重要國際公約,特別是國際人權公約、世界貿易組織公約、保護人類環境的國際公約等有關知識,樹立全球意識;
社會規範《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08)
水平一(小學1~2年級階段)
健康行為與生活方式
- 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等垃圾;
- 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
- 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勤剪指甲(包含頭蝨的預防);
心理健康
水平二(小學3~4年級階段)
健康行為與生活方式
水平五(高中階段)
心理健康
- 合理宣泄與傾訴的適宜途徑,客觀看待事物;
社會規範《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社會適應
第一單元:具有和諧的人際關係、良好的合作精神和體育道德
- 尊重他人對體育活動的興趣和需要;
- 在體育活動中不故意傷害他人;
- 在體育比賽中遵守規則和服從裁判;
- 成為體育比賽中的文明觀眾;
第二單元:具有積極的社會責任感
社會規範《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
掌握正確的生殖與性健康知識,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預防艾滋病等性傳播疾病
(一)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對性與生殖健康的認知水平,提升保護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責任意識。
(四)青少年性生理發育帶來心理變化,對異性產生愛慕感,需要理智客觀地認識自我和他人,樹立正確戀愛觀,認識到戀愛、婚姻與身心成長、成熟程度密切相關。
(五)養成並保持良好的衞生習慣。例如:保持外陰衞生,提倡每天清洗外陰;避免穿着緊身褲,應選擇柔軟舒適、透氣性好、易於吸汗的棉質內褲等。
社會規範全面性教育中相關的教學內容
在步入成年的過程中,很多年輕人都會接觸到大量與性有關的混亂、矛盾的負面信息,而包括父母、教師在內的成年人在性的問題上表現出的尷尬和沉默往往會加劇這種情況。在許多社會環境中,陳舊的觀念和落後的法律限制了公眾對性和性行為問題的討論,而社會規範可能使有害的情況,比如在性關係、計劃生育和使用現代避孕措施方面的社會性別不平等現象持續存在
[6]
。
社會規範學習目標
瞭解並反思與性和社會性別有關的社會規範,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在全面性教育中,對社會規範相關內容的學習同時涉及到知識要點和相關技能。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與“社會規範”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2“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下的第3個主題“文化、社會與性”之中。此外,核心概念1“關係”下的第2個主題“友誼、愛及戀愛關係”;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下的第1個主題“社會性別及其規範的社會建構”以及第2個主題“社會性別平等、刻板印象與偏見”,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下的第1個主題“社會規範和同伴對性行為的影響”以及第4個主題“媒介素養與性”以及核心概念8“性與生殖健康”的第1個主題“懷孕與避孕”和第3個主題“理解、認識與減少包括艾滋病病毒在內的性傳播感染風險”中也有相關內容。內容貫穿9~12歲、12~15歲、15~18歲三個年齡段,具體學習目標如下
[28]
:
核心概念2: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
主題3:文化、社會與性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對性行為的接受與否,受社會、文化、宗教等因素的影響,並且這些因素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改變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和文化規範(知識);
- 審視哪些社會和文化規範會影響性行為,以及它們是如何隨時間而變化的(知識);
- 認識到社會和文化規範會隨時間的推移而改變(態度);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在發展自己的觀點的同時,瞭解社會和文化規範如何影響性行為,這一點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比較和對照社會和文化規範對性行為和性健康的積極影響和消極影響(知識);
- 領會培養在性行為方面的個人觀點的重要性(態度);
核心概念1:關係
主題2:友誼、愛及戀愛關係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不平等地位和權力的差異(由於社會性別、年齡、經濟、社交或健康狀況等原因)會嚴重影響戀愛關係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不平等地位和權力的差異如何對戀愛關係產生消極影響(知識);
- 回憶社會性別規範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如何影響戀愛關係(知識);
- 認識到關係中的不平等和權力的差異可能是有害的(態度);
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
主題1:社會性別及其規範的社會建構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社會與文化規範以及宗教信仰都是影響社會性別角色的因素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性別角色(知識);
- 舉例説明社會規範、文化規範和宗教信仰如何影響社會性別角色(知識);
- 認同有很多因素會影響社會性別角色(態度);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規範影響人們的生活
學習者將能夠:
- 確定社會性別規範如何塑造身份、願望、實踐和行為(知識);
- 檢視社會性別規範如何產生危害,以及如何對人們的選擇和行為產生負面影響(知識);
- 認識到關於社會性別規範的信念是由社會構建的(態度);
- 認同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期待可以改變(態度);
要點:戀愛關係可能會受到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的負面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社會性別規範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對戀愛關係的影響(包括傳統的男性氣質規範和傳統的女性氣質規範)(知識);
- 説明戀愛關係中的虐待和暴力與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有着怎樣的緊密聯繫(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對戀愛關係造成的負面影響(態度);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恐同和恐跨會對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的人造成傷害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恐同和恐跨(知識);
- 分析導致恐同和恐跨的社會規範及其後果(知識);
- 認識到所有人都應該能夠愛他們所愛的人,而不必受到暴力、強迫或歧視(態度);
主題2:社會性別平等、刻板印象與偏見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和偏見影響了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的人被對待的方式,也影響了他們所能做出的選擇
學習者將能夠:
- 回憶社會規範如何影響社會對於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者進行描述的方式(知識);
- 舉例説明社會性別偏見的各種形式(知識);
- 認同平等對待所有人的重要性(態度);
- 認識到對不符合社會性別規範者持有偏見會損害他們做出選擇的能力,包括關於健康的選擇(知識);
- 展示如何在對待他人時不持有社會性別偏見(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社會性別不平等、社會規範和權力差異會影響性行為,並可能增加性脅迫、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的風險
學習者將能夠:
- 説出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如何影響性行為,以及性脅迫、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的風險(知識);
- 認同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會影響性行為,並影響人們做出安全選擇和採取安全行為的能力,例如使用安全套、獲取性與生殖健康服務等(態度);
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
主題1:社會規範和同伴對性行為的影響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社會和性別規範以及同伴會影響性決策和性行為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性別和社會規範(知識);
- 描述社會性別和社會規範以及同伴如何影響性決策和性行為(知識);
- 認識到性決策和性行為受到社會性別和社會規範以及同伴的影響(態度);
主題4:媒介素養與性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 媒介能夠對與性和社會性別有關的價值觀、態度以及規範產生積極或消極的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媒介的不同類型(例如:社交媒介、傳統媒介)(知識);
- 列舉媒介刻畫男性、女性及人際關係的案例(知識);
- 描述媒介對與性和社會性別相關的個人價值觀、態度及行為所產生的影響(知識);
- 意識到媒介能夠影響與性和社會性別相關的個人價值觀、態度及行為(態度);
核心概念8:性與生殖健康
主題1:懷孕與避孕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 社會性別角色和同伴規範可能會影響與避孕有關的決策
學習者將能夠:
- 討論社會性別角色和同伴規範如何影響與避孕有關的決策(知識);
- 認識到決定使用安全套或其他避孕措施是性關係雙方的共同責任(態度);
- 認識到預防懷孕是男性和女性共同的責任(態度);
主題3:理解、認識與減少包括艾滋病病毒在內的性傳播感染風險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 溝通、協商和拒絕技巧可以幫助年輕人抵禦違背個人意願的性壓力,或強化其採取安全性行為的意圖(比如堅持使用安全套或其他避孕措施)
學習者將能夠:
- 回憶一個人的協商技巧會受到社會規範、權力不平等、關於自我決策權的個人信念和信心的影響(知識);
社會規範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與社會規範相關的教育
幼兒園性教育中與社會規範相關的內容
根據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給出的學習目標,幼兒階段關於社會規範的性教育涉及關係、社會性別等多個方面。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中,《遵守規範的孫悟空》一冊中主要講述了社會規範相關的教育內容
[29]
。
小學性教育中與社會規範相關的內容
小學的性教育讓兒童在初步瞭解的基礎上,認識社會規範的特點、類型、作用等內容。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讀本首次談及社會規範相關的話題是在六年級上學期。
六年級上冊“生活與技能”單元“瞭解社會規範”主題中對社會規範進行了具體的闡釋。在社會規範的特點方面,指出社會規範是衡量個人社會行為的標準,具有明顯的制約性且會隨歷史發展而變化。社會規範的類型包括生活規範、學習規範、道德規範、法律規範等。通過學習,兒童將能夠認識到社會規範會影響個體的價值觀、行為、性價值觀、性行為等,引導兒童抵禦負面社會規範。
初中性教育中與社會規範相關的內容
- 參考資料
-
- 1. Bicchieri, Cristina. The Grammar of Society: The Nature and Dynamics of Social Norms. [J].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 2. 鄭曉明,方俐洛,凌文輇.社會規範研究綜述[J].心理科學進展,1997,15(4):17-22.
- 3. 陳維揚,謝天.社會規範的動態過程[J].心理科學進展,2018,v.26;No.215(07):148-157.
- 4. 鄭杭生.社會學概論新修[M].第四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412.
- 5. 馮忠良,伍新春,姚梅林,王健敏.教育心理學(第二版)[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7.
- 6.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M]. 巴黎: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2018.
- 7. 全國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M], 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20.
- 8. Hechter, Michael and Opp, Karl-Dieter. Social Norms.[J]. New York: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2005.
- 9. Cialdini, R.B.; Reno, R.R.; Kallgren, C.A.(1990). "A focus theory of normative conduct: Recycling the concept of norms to reduce littering in public places". [J].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58(6): 1015–1026.
- 10. 郭沁.健康行為的社會規範性影響和從眾心理[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9, 49(01):80-92.
- 11. 劉文利.荷蘭學校性教育模式及對我們的啓示[J]. 生物學通報, 2008(01): 55-57.
- 12. Rimal, R.N.;Real, K. Understanding the influence of perceived norms on behaviors. [J]. Communication Theory, (2003),13,184- 203.
- 13. Cialdini, R.B.; Reno, R.R.; Kallgren, C.A. "A focus theory of normative conduct: Recycling the concept of norms to reduce littering in public places".[J] .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990). 58 (6): 1015–1026.
- 14. 陳維揚,謝天.社會規範的動態過程[J].心理科學進展,2018,v.26;No.215(07):148-157.
- 15. 郭凌風,劉爽,李雨朦,劉文利.0歲~6歲嬰幼兒性發展及對嬰幼兒性教育的啓示[J].中國性科學,2020,29(03):153-156.
- 16. 方勇,李波. 荀子[M].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 17. Drobak, John N. "1. The Role of Social Variables." Norms and the Law. Cambridge: Cambridge UP, 2006.
- 18. Hackman, J.R. "Group influences on individuals in organizations". In M.D. Dunnette & L.M. Hough(Eds.)[J]. Handbook of industrial and 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Vol. 3).Palo Alto: Consulting Psychologists Press, 234-245, 1992.
- 19. Hollander, E.P.. "Conformity, status, and idiosyncrasy credit"[J]. Psychological Review. 65(2):117–127,1958.
- 20.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Z]. 2001-09-20.
- 21.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國務院. 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Z]. 2019-10-27.
- 22. 全國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M], 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20.
- 23.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Z]. 2007-02-07.
- 24. 中國健康教育中心. 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2018版)[J]. 健康嚮導, 2018, 000(006):42-46.
- 25.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實驗)[Z]. 2017.
- 26.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Z]. 2008-12-01.
- 27. 中共中央宣傳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Z]. 2007-07-24.
- 28.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M]. 巴黎: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2018: 53-57.
- 29. 劉文利主編.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M]. 北京: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8.
- 30. 劉文利主編.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之遵守規範的孫悟空[M]. 北京: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8.
- 31. 劉文利主編. 珍愛生命——初中生性健康教育讀本(全6冊)[M]. 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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