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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衝突的功能

鎖定
《社會衝突的功能》是美國社會學家劉易斯·科塞編著的社會學著作,首次出版於1956年。 [1] 
《社會衝突的功能》的主要內容是要通過論述社會衝突對社會的維持與整合等過程所具有的積極功能,來綜合功能主義與衝突理論的思想,提出一種“衝突功能主義”。在該書中科塞把社會衝突定義為有關價值、對稀有地位的要求、權力和資源的鬥爭,在這種鬥爭中,對立雙方的目的是要破壞以至傷害對方。 [1-2] 
作品名稱
社會衝突的功能
外文名
The Functions Of Social Conflict
作    者
劉易斯·科塞
首版時間
1956年
類    別
社會學
字    數
113000

社會衝突的功能內容簡介

《社會衝突的功能》主要對社會衝突理論進行了討論,這一理論主要是從齊美爾的理論中提煉出的一些基本命題,並與其它理論或經驗研究成果相聯繫,擴展了這些命題的應用範圍。 [2] 

社會衝突的功能作品目錄

第一章 導言
第二章 衝突與羣體疆界
命題1:衝突對羣體聚合的功能
第三章 衝突關係中的敵意與緊張
命題2:衝突的羣體保護功能與安全閥制度的重要性
命題3:現實性衝突與非現實性衝突
命題4:衝突和敵對沖動
命題5:緊密社會中的敵意
第四章 內羣體的衝突與羣體結構
命題6:關係越緊密,衝突越劇烈
命題7:羣體結構中衝突的影響與功能
命題8:作為關係穩定指標的衝突
第五章 與外羣體的衝突和羣體結構
命題9:與外羣體的衝突會增強內部的團聚力
命題10:與其他羣體的衝突限定羣體結構及隨之發生的對內部衝突的反應
命題11:尋找敵人
第六章 意識形態與衝突
命題12:意識形態與衝突
第七章 衝突——整合器
命題13:衝突使對抗者結合
命題14:敵人統一的益處
命題15:衝突建立並保持權力的平衡
第八章 衝突需要同盟者
命題16:衝突創造了聯合和聯盟
第九章 結論 [5] 

社會衝突的功能創作背景

科塞於1948年就讀於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系研究生班,其間進入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任教。1954年,科塞獲得了哥大的學位,兩年後以學位論文為基礎的同名著作《社會衝突的功能》出版,該書寫作的目的是修正注重整合和秩序的理論傾向,賦與社會衝突以積極的社會學意義。該書也是為闡明“社會衝突”的概念、並檢驗這一概念在實證社會學研究中的應用而做的嘗試。 [2]  [3]  [4] 

社會衝突的功能作品思想

衝突的含義
科塞認為可以將衝突看作是有關價值、對稀有地位的要求、權力和資源的鬥爭,在這種鬥爭中,對立雙方的目的是要破壞以至傷害對方。科塞指出衝突的根源在於不平等社會中的被統治者成員對現存分配製度的合法性表示懷疑。科塞在書中區分了衝突行為和敵對情緒。他認為現實中的衝突不一定帶有或帶來敵對情緒,同時,敵對情緒也不等於現實衝突。前者是內在的心理活動,後者是外在的行為表現。科塞認為,一個團體中成員間的關係越密切,投入的感情越多,則越不允許敵對情緒公開表現出來。相反,在次級組織中,敵對情緒的表達要自由一些。而一種敵對情緒被外界限制未轉化為公開的衝突,並不説明它本身不存在了,對於組織而言,它是一種潛在的威脅,一旦爆發出來,其劇烈度將遠遠高於最初。科塞認為,沒有公開的衝突並非一個穩定、和諧社會的標誌,敵對情緒的公開化是一個社會具有活力的標誌。 [3] 
社會衝突的功能的評判尺度
科塞指出,社會衝突是否有利於內部適應,取決於是在什麼問題上發生衝突,以及衝突發生的社會結構,即衝突的問題和社會結構是社會衝突功能的評判尺度。根據衝突問題的性質,科塞區分出兩種社會衝突:一種是隻針對邊緣的支節的手段性問題的衝突,另一種是針對社會核心價值的衝突。前者往往對現存社會結構具有積極的功能,可以促成結構的完善,而後者對社會結構則具有反功能,往往導致結構的解體。作者舉例説,在婚姻關係中,關於是否要孩子的衝突比在分配家庭預算方面的衝突對婚姻關係的維持威脅更大。科塞同時又區分了兩種社會結構:剛性體系和靈活體系。在結構鬆散的靈活體系中,允許非實質的建設性的衝突頻繁出現,從而避免了危害羣體核心價值的破壞性衝突的發生,故而衝突具有正功能。但是,在一個對沖突根本沒有或有但不夠充分的容和制度化的社會結構裏,衝突易於導致機能失調。衝突導致的分裂的威脅的強度和對社會體系的公認基礎的破壞程度,與這個社會結構的僵化程度有關。威肋社會結構內部平衡的不是這樣的衝突,而是這種僵化本身。這種僵化使得敵意能夠積累起來,一旦衝突爆發,這種積累的敵意就會集中到一條導致的主線上。但它僅滿足成員發泄不滿情緒的需要,無助於社會結構的改善和矛盾根源的解決。 [3] 
社會衝突的功能
該書的主題在於論述社會衝突的功能,作者認為社會衝突的功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羣體之間的衝突有助於羣體內的凝聚與整合
首先,羣體之間的衝突有助於地位相同的人形成自己有共同利益的、有自我意識的羣體組織,並維持和加強它的周圍其它羣體之間的界限。與外部羣體所進行的衝突使一個羣體內部的成員受到相同的威脅,使羣體成員更加意識到相互之間的同一性和依賴性,從而增強羣體的內部團結。當然,只有當外部衝突發生時羣體內部存在着價值和利益致,外部威脅被認為是對整個羣體的威脅時,外部衝突才對羣體內部有着某種整合而不是瓦解的影響。 [1] 
羣體之間的衝突對羣體內部成員間統一的增強作用,還表現在羣體間的衝突將迫使各個羣體用各種方式“淨化”自己的成份,以清除異已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統一性。當然,各種羣體容忍或清除異已的程度也是互不相同的。對於規模較大,成員眾多,成員個人對羣體的參與程度較小的羣體來説,由於個別人的動搖和變節對整個羣體所構成的威脅很小,因此對內部的分歧或異端有較高程度的容忍,對異已的清除會不那麼嚴格。但對於規模較小、成員較少,每個人對羣體都高度參與的羣體來説,情況就不同了。由於外部衝突對於羣體內部的團結和統一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因此,對於許多羣眾來説,外部衝突的停止或對敵人的勝利並不總是好事。為了維持和增強羣體團結,他們(或羣體的領袖)必須不斷地誘發外部衝突。此外,為了促進羣體內內部的團結,外部衝突並不一定要真正出現,虛構出的外部敵人同樣能達到這種效果。當一個羣體受到打擊或遇到意外增加的外部危險時,“尋找敵人”的行動往往轉向羣體的內部。被尋找的內部敵人可能與被尋找的外部敵人一樣是實際存在的,但也可能僅僅是虛構的,以便通過對他的共同敵視來實現羣體所迫切需要的團結。 [1] 
外部衝突在促進羣體內部的統一與團結時,有時(如現代戰爭時期)會促進羣體內部權力的集中化,以合羣體成員的行動協調一致和明確果敢。那麼,這種權力的集中化傾向會不會導致專制集權的出現呢?科塞認為,這首先要看衝突發生時羣體內部凝聚力的高低等情況而定。其次,還要看掌權者的力量以及成員是否有可能選擇脱離羣體的方式。一般説來,脱離一個自願形成的組織是比較容易的,但要脱離一個國家則不那麼容易。如果此時掌權者力量強大,專制就可能發生。反之,凝聚力極低的羣體在外部威脅下,就可能逐漸分裂和瓦解。 [1] 
羣體內部衝突也有助於羣體內部的凝聚和整合
羣體內部的衝突對於羣體內部成員之間的團結與統一,是否也同樣具有這樣積極的作用呢?科塞的回答是肯定的。 [1] 
首先,羣體內部一定條件下的某些衝突有助於“排泄”社會關係中積累起來的緊張情緒和敵意,以防止這些敵意情緒事例壓到一旦爆發就將瓦解整個羣體的程度,從而起到一種保護羣體存在和維持的“安全閥”制度的作用。有兩種不同類型的“安全閥”制度。一種類型是在不破壞羣體內關係的前提下,允許針對原初對象的敵意或衝突,在人類社會所認可的手段或限度以內表達或表現出來,如決鬥制度、象徵性復仇制度等。另一種類型則是設置一些替代目標,使已經產生的敵意不是針對着原初對象,而是對着替代對象表達出去。例如巫術制度,以及現代社會中允許政治笑話流傳、允許諷刺性藝術存在的制度和體育競賽等。科塞指出,前一種類型的“安全閥”制度對維護社會關係所具有的正功能較大。與“安全閥”制度的兩種類型相呼應,衝突也有兩種不同的類型。一種是現實性的衝突,另一種是非現實性的衝突。現實性衝突是為了達到某種特定的目的而進行的衝突,它只是人們為達到這個目的而採取的一種手段,非現實性衝突則是以表達敵對情緒、發泄不滿本身為目的的。現實性衝突總是指向確定的衝突對象,非現實性衝突則沒有確定的對象,前述第一種“安全閥”制度大概適用於現實性衝突,第二種“安全閥”制度則可能適用於非現實性衝突。現實性衝突由於不迴避衝突的真實根源,那麼一旦解決而不是壓抑,那麼就有助於社會關係的長久維護。而非現實性衝突由於轉移了衝突的原初對象,迴避衝突的現實根源,因而即使允許它存在,也只能是暫時緩和一下衝突者的緊張情緒,而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產生衝突的根源本身。因此,它對維護社會關係的正面效果也是暫時的。 [1] 
其次,一定程度上的衝突有助於不斷消除成員之間非基本利益方面的分歧,使成員間的關係變得更為協調一致,更為穩固。如果人們感到這種關係並不穩固,害怕衝突會瓦解這種關係,那麼他們就會抑制衝突。但這種抑制的結果往往是阻塞了雙方溝通和消除分歧的渠道,導致敵意和分歧的積累,一旦最終爆發衝突,就可能破壞關係的存在。 只不過當關系相對穩固的時候,人們認為衝突不具有危險性,衝突才可能發生。同時,這種由細小分歧引起的衝突能使分歧經營獲得解決,從而進一步加強衝突雙方的協調和一致,使他們的關係更為穩固。因此,科塞認為,沒有衝突不能作為關係穩定和牢固的標誌。 [1] 
再次,多重交錯的局部衝突實際上有助於社會的穩定性。如果人們在基本原則問題上發生了分歧,產生了衝突,那就可能導致羣體的分裂或瓦解。但如果在一個羣體中,個人與多種更小的羣體相關聯,具有多重身份,個人之間或更小的羣體之間發生的衝突就可能是分散和交叉的,分歧就不會和沿着唯一的裂線發生,而會沿着多重交叉的裂網發生。這種多重交叉的裂網,實際上分散了社會內部的敵意和危險。 [1] 
衝突有助於羣際關係的整合
科塞認為,羣體之間的衝突有助於羣際關係的整合。 [1] 
首先,衝突能起一種激發器的作用,使衝突各方結合在一起。通過沖突,原來沒有任何聯繫的雙方現在走到一起,這就奠定了開始其它形式相互聯繫的基礎。起初是敵意的互動常常導致後來友好的互動,衝突成為一種檢驗和了解陌生人的手段。正所謂不打不成交。衝突還傾向於產生支配它自身行為的規則和規範,並約束解決衝突的鬥爭形式。最後,衝突還激發起人們對已潛伏着的規範和規則的自覺意識。如果沒有衝突,這些規則也許一直被遺忘或未被人們意識到。通過沖突,喚醒了衝突各方對支配他們行為的規範需求的自覺意識,使對抗者認識到他們屬於同一道德世界。 [1] 
其次,衝突有助於對抗雙方的組織以及一種公共組織的建立。再次,衝突有助於在對抗各方之間建立並保持力量的平衡,從而有助於社會的鞏固和維持。最有效的抑制衝突的力量就是對各自力量的顯示,和解只有在各方意識到彼此的相對實力的時候才能可能。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對各方相對實力的瞭解通常只有經過沖突才能達到。因此,衝突確實是社會的一種平衡機制。最後,衝突還通過創始聯合和聰明的形式,把更多的個人或團體結合到一個羣體中來。 當幾個人或幾個羣體面臨共同的對手或具有共同利益時,他們就可能聯合起來,形成一個暫時的卻是相對統一和協調的聯盟。通過這種聯盟,把更多的個人與團體與公共生活領域聯繫起來,從而擴大了社會聯繫的範圍,加強了社會聯繫的程度。 [1] 
科塞認為衝突對社會統一和穩定、平衡和整合並不一定是壞事,衝突並不是社會的“病態”現象,在社會內部成員存在着基本利益、基本原則一致性的情況下,衝突的存在不但不會破壞而且還會促進社會的統一,穩定、平衡、整合。相反,如果把任何衝突都視為壞事,掩蓋和壓抑衝突,反而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危險。 [1] 

社會衝突的功能作品影響

《社會衝突的功能》的重要意義是提出了社會衝突的功能,並由此而奠定了功能衝突的理論基礎。 [2] 
20世紀60年代,《社會衝突的功能》被翻譯成六、七個國家的文字,成為社會學專業的必讀書。 [4] 

社會衝突的功能出版信息

首版信息
1956年,《社會衝突的功能》於紐約首次出版。 [2] 
中文譯本
書名
ISBN
作者
譯者
出版社
出版時間
《社會衝突的功能》
7-80053-136-8
劉易斯·科塞
孫立平等
華夏出版社
1989年4月 [6] 
《社會衝突的功能》
957-551-460-2
劉易斯·科塞
孫立平等
桂冠圖書公司
1991年 [7] 

社會衝突的功能作者簡介

劉易斯·科塞,美國社會學家,1913年出生於德國柏林一個猶太富商家庭,1941年移居美國,1954獲得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博士學位,此後曾在芝加哥大學和布蘭代大學任教。1960年起任紐約州大學石溪分校社會學教授,1975年任美國社會學協會主席。科塞的主要著作有:《社會衝突的功能》(1956年)、《社會衝突研究續篇》(1967年)、《社會學思想大師》(1977年)等。 [1] 
參考資料
  • 1.    盧大振,譚瑞崗等主編. 世界人文社科名著導讀手冊[M]. 北京:中國城市出版社, 2002.10.第308-313頁
  • 2.    成少森,葉川主編. 西方文化大辭典[M]. 北京: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1991.09.第487頁
  • 3.    張靜,霍桂桓主編. 社會學[M]. 北京:華夏出版社, 1992.09.第219-222頁
  • 4.    亞伯拉編著. 猶太箴言錄 60位聖哲的智慧盛宴[M]. 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 2007.05.第211頁
  • 5.    (美)科 塞(Coser,A.)著;孫立平等譯. 社會衝突的功能[M]. 北京:華夏出版社, 1989.04.目錄頁
  • 6.    《社會衝突的功能》  .國家圖書館[引用日期2021-02-22]
  • 7.    《社會衝突的功能》  .國家圖書館[引用日期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