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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津貼

鎖定
社會津貼,國家對特定的立法或政策範圍內的全體公民提供現金津貼以保障一定生活水平的社會福利計劃或項目。 [1] 
社會津貼的制度設計特別針對的是社會救助的“選擇性”原則和社會保險的“先投入、後享受”原則,更為強調“人人有份”的“普遍性”意義,往往以給予政策範圍內所有公民“人頭費”方式出現。由於當代社會的社會資源仍然不足,這項制度迄今只能對部分社會弱勢羣體施行。在西方發達國家的社會福利制度中,對兒童、老人、殘疾人和單親母親常常以社會津貼的方式來予以保障。
中文名
社會津貼
類    別
津貼
特徵
中國並沒有像西方發達國家那樣普遍的社會津貼,僅有的類似制度具有以下兩個特徵:
①社會津貼往往是改革開放時期政府因出台某項新政策可能會影響部分人或社會羣體的既得利益,出於策略上的考慮而特別制定的配套措施。帶有明顯的功利性和過渡性,其在調整社會心理方面的作用大於在經濟上的實際作用。
②社會津貼屬於收入再分配的範圍,當新政策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發揮出來後,其作用就會越來越弱,受重視程度也會越來越低,最終可能會進入初次分配的範圍而消失,或者成為一種只具有象徵意義的制度安排。
如20世紀80年代初實行的對城鎮居民的糧食補貼和副食補貼,對獨生子女家長提供的獨生子女費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