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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鎖定
- 中文名
- 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 管理單位
- 民政部
證書簡介
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由民政部負責登記管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負責登記管理;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由所跨行政區域的共同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
社會團體憑《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申請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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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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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社會團體簡介-第十八條 .六安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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