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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合作

鎖定
社會合作(social cooperation),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羣體、羣體與羣體之間通過調節自身的行為來達到共同目標的互動過程和關係。與社會競爭是對立的統一體。必須具備的條件是:(1) 認識,合作各方要在目的及為達到目的所要完成的任務上取得一定共識;(2) 物質條件,只有在一定的物質手段和時空條件下,社會合作才能實現;(3) 能力,合作者必須具備與合作事項相適應的知識與技能。可分為直接合作和間接合作、有分工合作和無分工合作、組織內的有結構合作和無組織的偶然合作。任何個人或團體要想生存乃至發展,都必須與他人合作。沒有社會合作,就不可能有人類的共同社會生活。現代社會高度發達的社會分工、嚴密的社會組織體系以及完備的法律制度,使人類的社會合作更加理性化。 [1] 
中文名
社會合作
外文名
social cooperation
定    義
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羣體、羣體與羣體之間通過調節自身的行為來達到共同目標的互動過程和關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