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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監

鎖定
礦監,明朝官名,掌管開礦徵税的宦官
萬曆二十四年(1596),此後礦監税使遍佈天下,搜刮禍民。三十三年詔罷而實存。明神宗死後,始以遺詔罷礦税監。
中文名
礦監
朝    代
明朝
負責內容
掌管開礦徵税

礦監設置背景

明朝中後期,皇帝大權在握,造成了宦官太監勢力的極大膨脹。明朝的税收繼續沿用兩税法,本由財政部(户部)主持,但明朝的皇帝設立一個徵税系統,由他親自指派的宦官負責,稱為“某地某税提督太監”。到明神宗萬曆皇帝年間時,由於長年邊境戰事,以及前後兩百年修築明長城,國家財力嚴重消耗。萬曆帝時,朝政廢弛,官吏貪污,税監橫徵暴斂。
為了榨取更多錢財,明神宗就派了一批宦官到各地去收税,這種宦官就叫做“税監”。税監不但徵收苛捐雜税,還向百姓敲詐勒索,像天津的店鋪税、東海沿岸的鹽税,浙江、廣東、福建等省的海外貿易税,成都的茶税、鹽税,重慶的木税,長江的船税,荊州(湖北江陵)的店税,寶坻(天津寶壇)的魚税、葦草税。普通税吏本已是爛污人物,但比起税監繫統,他們簡直純潔得如同嬰兒。税監繫統只要用手向某商店一指,説他漏税,這個商店就是賠了老本兒都不能清償。

礦監歷史影響

明神宗派遣礦監、税監四出搜刮民財,成為萬曆年間一大弊政。明神宗派出去的礦監、税監都是身邊親信太監。這些太監倚仗權勢,肥飽私囊,無惡不作。在紡織業比較發達的南方地區,税監的橫徵暴斂更是嚴重,甚至發生了痛打税監事件,在全國其他地區也多次發生城鄉居民反抗税監運動。明神宗只在乎税監們有沒有為他搜刮到錢財,如果税監空手而歸,皇帝就特別不高興,甚至處他們死刑。在皇權的庇護下,各地税監更加無法無天,膽大妄為。有的地區,徵税徵到了與攔路搶劫差不多的程度。還有的税監下令大規模挖墳掘墓找金子。税監的黨羽們十分威風,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闖入民家,姦淫婦女。而龍鏜被打死只是其中一件“小事”而已,税監趙祿、王泰、張憲、邢相四人也只是當時很“普通”的税監,比他們更為橫行霸道的税監大有人在。